怎麼寫出這麼感人的文章呢?

時間 2021-05-30 19:30:28

1樓:九日

世界上只有兩種作家:精心布置好的和假裝沒有精心布置的。

前者叫海明威式作家,後者叫曹雪芹式。

至於那些自己感動哭了的,哭得寫不下去的,不知道能不能感動讀者的,根本不配叫作家。以上。

2樓:鈍瘦

你看,寫的時候需要鋪墊,然後你慢慢被自己編造出的越來越完善越豐滿的人生感動了。

因為分不清真假了,因為投入了太多精力在裡面。

然後看的人跟著你的腳步也一步步高潮了。

也有的人是有感而發,有個很高的意境,趕緊寫下來,已經有高潮的情節了,然後把其它部分慢慢補全。

以上純屬YY。

3樓:

我認為作家可以經常被感動,也可以不經常被感動,這和能不能寫出讓人感動的故事沒有很大的聯絡。

當然,作家也只是普通人而已,平均來說,肯定不會比普通人更不容易感動。

反過來看,感動的故事是什麼呢?就是寫著會讓讀者感動的情節的故事(這不廢話麼!),然而每個人會感動的點並不一樣。

作者如果把感動自己的內容寫成故事,自然也會成為乙個感動部分人的故事(至少自己,至多和自己有共同感動點的那些人)。

有時候這就已經夠了,如果這個點有足夠的受眾,大概也許就能支撐這個故事在「評價」上成為乙個「令人感動的故事」,就算也許只是小眾。

但顯然,我們一般所說的「令人感動的故事」,是受眾更加廣泛的,能讓大部分人觸動,甚至幾乎人人都會有感觸的故事。這就需要作者「了解大眾的感動」,每個人的感動點不一樣,但其中顯然可以找到共性。

只要能夠合理有效地把握規律,我相信不夠自己感不感動,都能找到讓人感動的故事。

但另一方面,這並不是說作家本身的感動不重要,因為人本身就難以相互理解,要是沒有自身感動的經歷,就更難理解別人在感動什麼。但與此同時,要明白自己的感動只是個人的,不一定完全在別人眼中通用,才能盡量讓自己不陷入「只能感動自己」的境地

當然,以上只提到了,如何尋找讓人感動的故事,答案很簡單,就是盡量多地了解大家被什麼感動,以及那些事具體是怎樣。

但實際上,做起來是無比艱難的。所以就算厲害的作家,基本也都只是通過不斷的積累,了解「自己擅長的領域」。

更何況,找到了讓人感動的故事,還得有足夠的水平寫出來,讓讀者也能感受到,否則不過是腦子裡的故事而已。

但在這裡,再反過來,我覺得普遍來說作家應該是比一般人更容易感動的。這並不是指對同一件事的同樣了解程度下作家容易感動,而是說作家需要對事物觀察仔細,思考深刻,yy過度,而且長期如此,這樣一來,就比一般人擁有多得多的,可以感動的「機會」。

於此同時,因為長期浸淫,對體系比一般人更加了解的情況下,按道理會比一般人更近容易覺得一部作品(或者一些情況)老套狗血,從而不容易感動。但實際上,生活中我們能遇到的情況實在比故事少太多了,而故事又很難出現優質作品,所以我想我們的「被感動的需要」,其實很大程度上是沒有得到滿足的。所以其實並不會因此變得多麼不容易感動。

4樓:

乙個人之所以被感動,通常是被喚起了共鳴或者觸控到了心底的最柔軟處,作家也是人,所以作家也有感動時。不單單作家能寫出感人的作品,平常人也能寫出感人的作品,就連小學裡的小朋友有時候寫出來的東西也常常讓人感動,有寫父愛、母愛的,已經為人父母的看了會流出幸福的感動。作家通常是熱愛寫作並能嫻熟運用寫作技巧,感人的作品通常也有一定正規化可循,比如對於女性來說,悲劇通常是催淚殺手鐗。

太陽底下無新事,人類的情感源文字如人性一樣亙古不變,因此,個人認為想象力+生活閱歷+情感原型就會編制出感人的作品。不論現實主義題材的,或者浪漫主義題材的,或者科幻題材的,都能融入人類情感原型,以情動人。另外,作家有不同的擅長型別和題材,同一型別又有不同派別,他們都是擅長於寫作的人,有的在作品裡融入自己對生活的體悟,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上公升為藝術,有的憑藉想象力創作天馬行空而又自成一體。

5樓:胖臉小妹妹

我哭點很低,構思劇情時經常把自己感動的不行,第二天再看:這是不是有點過火了?

看劇看書也哭點低,大概也就是所謂的情緒會比一般人稍微敏感些。我哭是我get到主角的心理。

後來發現,其實只要情景給到位就可以了,角色的情緒反而越內斂越好。

角色越是憋著別哭,讀者越是哭得厲害。

6樓:陳默先生

感動,不是個消費品,它是個奢侈品。

作家之所以能寫出感人的作品,很多僅僅是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請注意,我說的是經歷。)

而感動的次數越多,人就越難被生活,被自己筆下的人物,所感動。

你如果想判斷作家是不是經常感動,最好還是從年齡出發。雖然依舊不靠譜,但至少沾點邊。

PS:作家都是敏感的人,都是玻璃心。

所以,他們更容易被感動,但感動只是一種經歷,嗑多了就有抗藥性。

不說了,我該給小夥伴們燉心靈雞湯了。

7樓:皮果提

曾聽過余華關於寫作的講座,他介紹這方面的知識。

余華的經驗是:作家可能是親身經歷,可能見證者,或者是通過看書等等手段。

關鍵的是:作家對這些的感受,余華認為這是最重要的。

我也聽過陳忠實老師的講座。

他覺得作家應該寫自己生活中最熟悉的題材,在技巧方面找類似的名著學習、模仿,慢慢寫出自己獨特的味道。

8樓:溪山千古秀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不是出自想象力,那這個世界也太可怕了。

以此往下延伸:

天下霸唱盜過墓,金庸肯定會武術。

孔二狗喋血街頭,羅琳戴斗篷耍酷。

9樓:我有乙個仙女棒

余華寫作的時候是在逼迫自己。

他早期寫短篇,風格極殘酷血腥,是先鋒派的代表人物。後來是因為他的孩子出生,為賺更多錢而開始寫長篇。

而他的創作,實際上存在一種自我強迫的意味。如同很早之前乙個問題,好像是問余華的《活著》存在故意堆砌悲劇的痕跡嗎。答案是,存在。

余華的父親是醫生,他本人也從醫,對於殘忍血腥的悲劇,他是存在一定的忍耐度的,就算是這樣,據他自己說,也還是有很多覺都睡不好的時候。

至於感動,情感的堆積,爆發。

倒是技巧占多數。

因為作家本身感動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反而會不那麼情感豐滿。

怎麼在文章中寫出停頓的感覺?

熊熊 有個實用的小技巧,很多作家都在用,就是長短句交錯。比如你形容乙個人長得很好看,什麼長長飄逸的黑髮,細而稍彎的眼睛,說話時總是帶著三分笑意,上揚的嘴角弧度讓人親近 等等修飾詞,寫完了,加乙個,我愛上了她。前面的大段敘述節奏因為這個短句而中止,不管你接下來是否要繼續長段詳敘,此刻那個小小的短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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