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掌中寶
這個提問者明顯是屁股在患方,明明楊文醫生是受害者,怎麼你一描述跟她是自作自受似的??屁不是這麼放的!!消費故去的人有意思麼?!
2樓:智齒鎮魂師
呦,我看看這是哪個醫院醫療科的領導來微服私訪了
寧自己從小到大多少人跟你苦口婆心讓寧好好學習,寧現在是協和還是哈佛的博士啦?
啥?寧不是?那肯定是老師家長跟寧溝通有問題,都怪他們埋沒了乙個醫學大家啊
3樓:Dr.GuoZP
看完這個內容詳細的提問,我笑了。
似乎按照這樣的邏輯,楊醫生就可以不死。
換乙個角度來說,如果她做到了問題中的兩點,她可以不死,她之所以被砍死,是因為她沒做好,沒做對,是有原因的。
無語。醫患之間的問題還是沒有改變,以後也還是有人會被砍死。
就這樣吧。
4樓:思索
感到比前幾天寒流還冰冷的人心。
為了避免歧義,以下原文照抄,人們可以自行判斷:
原文:一、如果不管是95歲還是55歲還是5歲還是5個月,每個存活這世上的生命不分貴賤高低都可以得到同樣尊重和重視,生病了能得到同樣的關愛和醫治,我相信她應該不會這樣死。
二、如果醫生與患者及家屬能夠充分的溝通,提出合理建議,有不同意見平等協商,協商不成有醫院管理層妥善處理,把悲劇發生後的會診和轉院放在悲劇發生前,她也不會死。
實際情況:病人來時嘔吐、納差、意識不清,家屬簽字拒絕一切檢查,僅要求輸點液。
請注意,1、病人意識不清,意味著失去民事能力,其民事權利自然度讓給法定受委託人。
2、家屬「簽字」拒絕一切檢查,已經形成具有效的法律文書。
3、簽字的家屬,是成年人,具有法定民事能力。推斷,應該具有正常的判斷力。
4、由於不能進行必要的檢查,醫生不可能了解病情。
5、用形成具有效的法律文書的「簽字」形式,拒絕一切檢查,在任何有良知的人、任何國家,任何環境下,也不能認為是「尊重和重視、關愛和醫治「病人的舉措。
醫療過程中,患者和/或法定受委託人的知情同意權,在任何國家都是法定的。患者和/或法定受委託人,是否接受某乙個診療措施,有最後決定權,這同樣是法定的,任何人不違反。也就是說,對於診療決策這一命題,在任何國家,都不存在所謂的醫患之間「平等協商」或者「管理層妥善處理」。
醫療檢查,是為了了解病情,是一切救治的基礎,這既是醫療原則,也是常識。
如果患者和/或法定受委託人不同意診療意見,那麼,該項診療舉措必須終止,這也是法定的。
如果患者和/或法定受委託人不同意診療意見,那麼,由於終止該項診療舉措,帶來的後果必須由患者和/或法定受委託人承擔,這既是法定的,更是天經地義的。
5樓:胡言亂語
我同意題主的觀點。
1、「每個存活這世上的生命不分貴賤高低都可以得到同樣尊重和重視,生病了能得到同樣的關愛和醫治,我相信她應該不會這樣死」。
沒毛病,我非常認同。
解決部門:醫保辦。
2、「如果醫生與患者及家屬能夠充分的溝通,提出合理建議」。
我還是同意。
解決方案:德雲社進修。
醫療圈裡的魔幻故事多了去了。
6樓:言成醫生
有一種話,正確的不能再正確,但是虛的不能再虛。
假如你問別人怎麼樣提高成績,別人告訴你要「好好學習」,道理是沒錯,但你會不會覺得這廝說的是p話?
放在醫患關係上,各方矛盾這麼尖銳,務虛的話說的已經夠多的了。
「要尊重生命」「要加強溝通」。
這話對不對?
對啊,太對了。
碰到乙個極端的具有攻擊性的完全沒法溝通的病人,怎麼保證醫護人員的安全,可以納入黑名單限制就診嗎?這事誰來牽頭誰來做?
尊重生命?你要不要手紙或者限制收治黑名單上的病人?
加強溝通?你以為楊文醫生沒去好好溝通嗎?
我理解題主對於這個問題的關注和關心,但當這種關心遠遠脫離實際,只通過臆想的形式表達出來的時候,委實讓人感覺到不適。
7樓:guo feng
回答問題不多,養成了看問題日誌的習慣,看看題主都問了些啥。建議其他答主們也看看。
姿乎是個好平台,讓我們看到了言論自由的樣子。
8樓:
針對你的疑問
周年祭,評去年平安夜被殺的楊文醫生死得冤不冤?
回答的很清楚了。
補充一下,你沒進過臨床,你沒碰到過那種無論怎麼解釋病情,用了多少簡單貼近生活的比喻,依舊自己有自己一套想法,覺得你的說法不對(不符合他的期望)的家屬。
你聽過因為診斷裡有個「腦梗死」就盯著這個「死」字說不吉利要求醫生改診斷的不?
9樓:EGO
但凡題主去急診體驗一天的工作,估計也就不會提出這個問題了。
什麼叫做「與患者好好溝通」?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沒好好溝通過,可是患者聽了嗎?錯真的是醫生的嗎?
楊文醫生之死確實是冤,可錯的不是她。錯的是所有像患者兒子一樣的人,總是認為自己高人一等,醫生就是用來服務的,不容許醫生提出一點與自己觀點相反的問題,我說的就是對的,你,醫生就是錯的,你必須按照我的要求去做,要不然你就是在害我。
而作為我們能怎麼辦?只能盡可能的保護好自己,盡可能的避免與患者正面交鋒,我們恨不得在辦公室裡裝上欄杆防止患者做出過激的舉動傷害到自己,可是如果真到這一步,醫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錯的不是她,而是這個社會。
10樓:於舟
題主大概是好心,想用這種辦法來紀念楊文醫生,但是這種「要好好溝通」的言論拿出來,總給我一種「書生不可以沒有,但空談誤國」的感覺。
今天中午剛剛看了乙個腳背外傷病人,我在寫病歷開單前是這樣和病人說的。
「你的腳是工傷嗎?如果是工傷,就不能走醫保,要先自費,然後拿發票找廠裡報銷。因為醫保不包括工傷保險。
你如果是自己受傷,不是工傷,就可以走醫保報銷,但是廠裡有權不給你補貼。因為你受傷和工作無關,這樣說你懂了嗎?」
我自認為把話說的很清楚,但病人的回答讓我當時就想把他趕出去。
"我懂,你們醫院要保護企業利益嘛。"
我保護個j8企業啊!
所以就算醫生想好好和病人溝通,可溝通這事只能存在於雙方有互相信任,願意溝通的前提下,而臨床上並不是所有的病人都願意信任醫生的。甚至可以說,大部分患者都不信任醫生,只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大家把這種不信任隱藏的深淺不同罷了。
臨床上醫患之間有多信任呢?這麼說吧,你走進一家超市,貨架旁站著的售貨員開始對你推薦某款洗衣液多好用,強烈推薦你買一款,你對他有多信任,臨床上患者對醫生也差不多有多信任。
患者比顧客慘的地方在於,洗衣液買不買還能自己決定,醫療費卻是實打實的要自己出。醫生的話我聽不懂,錢包卻肉眼可見的癟下去,換了誰的心裡都是七上八下。
這種大環境下,醫患關係如履薄冰是常態,處如冰炭也偶有發生,楊文醫生,陶勇醫生就是倒在這種冰炭的局面裡。因為無論你怎麼說,有些人就是不相信你,就是覺得醫院黑醫生壞,自己的病沒看好還要錢,收起你的巧舌如簧,拿命來吧!
挺像謝遜說的話吧。
謝遜哈哈大笑,說道:「難道世上當真有分辨是非之事?當今蒙古人做皇帝,愛殺多少漢人便殺多少,他跟你講是非麼?
蒙古人要漢人的子女玉帛,伸手便拿,漢人倘若不服,他提刀便殺,他跟你講是非麼?」
你想讓病人信任醫生也很簡單,洗(醫)衣(療)液(費)白(全)送(免)。
醫院做的到?
11樓:STone
整個事件簡直不忍再提,還問她冤不冤?殺人犯殺人還要跟他講道理?講了他也聽不懂也不會聽,只會覺得你是個菜鳥,下手更沒顧忌而已
12樓:annie chung
用心不純啊,但是我還是想說幾句,非常非常諷刺的是希望病人能夠挺過來的是病人和醫生,家屬只是需要有人為病人擔責,呵呵了,到底是誰的家人啊。醫生特別想做天使,呼風喚雨,讓每乙個病人苦著臉進來,笑著出院門,可實際上醫生能做的很有限,不是送進醫院就會出現奇蹟的。
13樓:子持蓮華
說什麼充分溝通的我就笑了,你請北大名師來教,還是有學渣就是聽不懂。再充分溝通也沒用,患者家屬就是不想花錢,除非有人來出這筆錢,否則靠充分溝通就有用,美國早就和你和平共處了。
14樓:RainRun SUNNY
輪轉到急診了,乙個月了,果然被病人指著鼻子罵了。別家能捧得起,叫聲「白衣天使」,也能分分鐘讓人覺得身在地獄。被罵了卻也無力反駁,反駁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陪著笑笑拉倒了,又不能去醫務處投訴病人嘍。
一年了,即便是撐過疫情,還是那個世界,楊文陶勇前輩也不是最後乙個。還是想先保護好自己吧,我還沒談女朋友,也還沒帶著爸媽去旅行。看看標書,臨表涕零不知所言。
15樓:村夫
首先這個提問不存在冤不冤的問題
因為殺人就是犯罪
至於殺的物件是誰重要嗎?
所以這兩條性命是不一樣的
被殺的人永遠都是冤枉的
人人都可以因為仇恨去殺其他人,那要法律幹什麼?
不管他是做什麼的
殺人的人本來就應該被審判
那你這樣說因為醫患矛盾等等的原因加乙個理由,是不是所有被法律宣判該判死刑的人都是冤枉的呢?
2023年平安夜,你是怎麼過的?
在Piccadilly Circus搞了一瓶獺祭,沿著Regent Road看花燈,回家聽女王致辭。當時媽媽剛回國,心裡有些孤單吧。答主這個問題應該早點問啊。 Huygens 難過.整條街的飯館幾乎都關了!座標西雅圖,聖誕節那天從芝加哥飛回西雅圖。因為票價便宜。乙個人過聖誕,那天基本就沒飯館開門,除...
你關於平安夜最溫暖的回憶是什麼?
小魚 大概是高中二年級時的平安夜吧。那年的秋天,有個初中部的學妹患了白血病,我作為學生幹部 學校文學社長社 跟學生會的同學們一起組織了全校性的捐款,並由團委的老師送到了學妹的家裡。沒過多久,學妹便休學了,聽說是身體已經不大舒服了,但是還沒有能匹配的骨髓可以動手術,只能在家休養。那年的平安夜,我把平時...
平安夜只收到的班長用班費買的蘋果,應該持以什麼樣的心態?
正常心態,大一收到了可以吃乙個月的蘋果,大二脫單只收到班裡的乙個,我自己可以買啊,再說平安夜的蘋果好多都打了蠟吃了對身體不好 大家都沒看到問題話題裡的那個 單身 嗎?重點不是吐槽班長班費什麼的,而是題主想表明平安夜有人送我蘋果了,雖然好開心,但是是班長集體買的大家一人乙個呢!好寂寞啊有木有!沒有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