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腿被別人弄斷,對方全責,且腿無法被接上。任何補償都不要,只要求對方也斷腿,法律支援嗎?

時間 2021-10-20 19:40:05

1樓:李明陽

同態復仇法這種上古遺跡,文明世界早就廢止了。

也就是中東某些野蠻國家還在搞。

腿骨折一般都是輕傷或者以上,涉嫌故意傷害。

不要額外補償,拒絕諒解,最多只是不能減輕處罰而已。

2樓:林翔

同態復仇的最大問題在於:它其實並不對等。

乙個鋼琴家的雙手,對他的價值遠大於其他。但是乙個身染重病的小混混,手腳又有多大價值?

3樓:髮量濃密的法師

現在的法律不會支援這樣的「同態復仇」。

但是換個角度也可以實現:你也去打斷對方的腿,並且計算好同樣的傷害程度,然後伏法,這樣一來就會出現,你坐牢+斷腿:對方坐牢+斷腿→減去坐牢的,你斷腿約等於對方斷腿,如果足夠完美,完全可以做到收到一樣的傷害和懲罰。

難點在於傷害程度計算要進準,方法適當,確保傷害和刑罰一致。你可以不賠償,但還要讓對方不要你賠償。

以上純屬調侃,建議題主不要有這樣的想法,別人傷害你,還是依據法律來制裁他更好,不支援同態復仇。

4樓:夏蟲先生

其實如果題主選擇了支援這種觀點,等同於你支援同態復仇法所謂的《同態復仇法》通俗來講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也就是把文明社會從新拖回叢林法則你既然支援或者默許同態復仇的適用,當然也不能雙標別人對你的同態復仇,那我們的社會就陷入一種巨大的不確定恐慌中法,任憑個人按照自己內心的「標桿」去追尋公平正義以及去評判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刑期種類與長短,那麼社會的安全和秩序將不復存在。

另乙個角度,如果我們不選擇血腥過癮的快意復仇,而是人人讓渡一部分所謂的處分權,把這些所有人的讓渡權利整合一部大家普遍認同的規則,如果有犯罪通過刑事審判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得到有效物質和精神保障,或者任何社會福利機構能夠施予援手,或許在發生乙個案件將會是另一種走向和發展,類似的悲劇可能將不會上演

不選擇以同樣的傷害去施於他人,不代表我們的憤怒不減少一分,只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更加妥當

5樓:

不支援這就像威尼斯商人裡的行為一樣,約定取心口一磅肉作為代價,是基礎的法律常識謬誤

現代正常國家法律都不支援以人的身體器官作為「物」看待,不能作為契約形成的條件。同時法律已經明確對於傷殘等級與使用刑法做出明確規定,主觀拒絕接受法律結果並無意義。

為什麼被劈腿被傷害,卻忍不住反思自己想對方的好?

刺殺溫柔 因為你還愛TA 你忘不了TA,因為愛ta分手後你會想是不是自己的錯自己是不是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是不是自己做錯了,那個人是不是比你好為什麼ta不愛自己了其實就是因為你還愛TA 菁菁 這個問題,我彷彿有回答的權利。我做了很多蠢事,找到了能找到的答案。把通往他的路走死 女生可以做很多卻不能承認其實...

我的私家車被撞了,對方全責且同意修車。我人沒事,我能否索要誤工費和修車期間的交通費?

QWRR 人沒事,不要緊,感覺這樣耽擱你一點時間就要誤工費交通費,就有點小小的出格了。如果你在事故中受傷了,從受傷之日到傷好痊癒這段時間,那肯定是要有索賠的,而且很麻煩別人掏錢,自己掏證據證明自己因為事故受傷所產生的所有費用都要讓別人賠。包括公司裡的工商也要賠。凡事要有依據的。 戲如人生 前幾天我才...

車被別人追尾了,對方全責,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絕羅 看損失情況,了解對方車輛承保險種,損失2000塊錢以內,交強險可賠償,超2000外部分有商業險則商業險賠償,無商業險可以由對方車主或司機賠償。如你承保了車損險且對方不賠償你,可以向你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Athena 第一,報警。報警可以讓交警叔叔劃分責任,不讓別人跑了,這個是多麼重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