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生了乙個孩子因男方毆打婚姻破裂,未打結婚證,現男方起訴女方退還彩禮及孩子十八年贍養費怎麼辦?

時間 2021-07-14 12:44:17

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但是同時也存在彩禮不用返還的情形,(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因此,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若您沒有領取結婚證,原則上是需要返還男方彩禮的。但是你們生育子女,且男方存在家暴行為,若你們的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話,這樣情況是不需要返還彩禮。至於孩子的撫養費,即使離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也需要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

因此,這樣情況下,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抖腿的北極兔

這題目啥意思?孩子都18了,沒領證?

如果你們同吃同住18年,退個鳥彩禮,有也一起花光了養孩子的錢叫撫養費,贍養費是養家裡老人的錢而且,只要孩子是他的種,結不結婚他都要撫養,都要出錢,退個蛋,隨他告去

乙個結婚了生了孩子並愛著的女人,乙個自己不愛的並雙方都覺得能湊合的女人,選哪個結婚?

吉之麗 不必過度地看是否曾經有婚史或者有沒有帶小孩,最關鍵要是對方是不是真的愛你,以及是不是你的真愛。懂得了這條原則,其實並不難選擇。 起名策劃人顏儒玉 自己不愛的女人,不要與她結婚。否則直接是害了她,順便 間接 還害了你自己。男人對乙個女人不具備真是的足夠的愛,這樣的婚姻,或者不會幸福,或者不可能...

沒結婚生了乙個小孩,現在想分手,帶著孩子走,怕孩子爸爸他們不放人,該怎麼辦

允公子 我聽過乙個故事,男的是深山走出了打工的,女的直到準備生孩子了才被安排去到男方家,才發現是大山里,感覺自己被欺騙了。生孩子時候難產,男的母親不讓送醫院,讓在家裡接生婆接生,女的就說 如果因為生孩子死了,做鬼也不放過她家 男的家人才把女人送醫院生產。女人在山里呆了兩三年帶孩子,男的在外打工,據說...

女朋友媽媽要求結婚後第乙個孩子隨母姓,你們怎麼辦?

侃侃 從來沒聽說過河南有這個習俗,她是她家第幾個孩子?她家第乙個孩子姓什麼?入贅也可以,隨她家姓也可以,那得房子她家買,一切開銷她家出,這才叫倒插門,要不然,你也算東北爺們?滿東北你找不到女人是怎地 深藍色的百合 你沒寫明白問題,我還打算進來噴直男癌呢。你的問題其實是女方家長要求我倒插門,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