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恒再被限制高消費,你怎麼看?

時間 2021-07-11 22:23:39

1樓:

權利和義務是相統一的。這是中學生也明白的乙個道理張恒僅僅出資20萬,就佔了不少股權。

而鄭爽出了幾乎全資,但在鯨乖乖的股權連一半都沒有。

各種軟著也被大量轉移。

這些獲益的是張恒還有張恒朋友們。

張恒利用自己法人的身份,在獲益得同時,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員工們都很辛苦,希望張恒能還員工們辛苦錢。

2樓:風一樣

鄭爽什麼時候回國接受審判?該判多少年,是乙個人進去還是全家坐牢?到時候會不會出現一窩邪粉圍攻女子監獄的盛況?,,挺期待的。

3樓:

開公司的時候,張恒向鄭爽承諾要用借來的2000萬投資公司1000萬,實際只投入了20萬,但卻把鄭爽股權稀釋到不到百分之五十,瓊乖乖實際控制人可以說是張恒和張恒的朋友。

鄭爽出了所有錢,但瓊乖乖實際上是為張恒和張恒朋友們開。

最核心的m77技術也被放到了鄭爽無法控制的瓊乖乖。

甚至m77也僅僅是皮毛而已,真正的核心技術高度懷疑被轉到張恒朋友公司。

鄭爽花了一千多萬,一無所獲,為他人做嫁衣。

鄭爽要是存銀行,每年都有幾十萬的利益。

要是用1000萬買房子,都公升值了多少。

4樓:風花雪月

張恒被限高幾次代表鄭女士被人告了幾次老賴。所以說不是自己實際控制公司股份和實權時千萬不要被人忽悠當法人代表,有好處時大股東掌控拿走利潤,出了法律問題時法人代表第乙個出來背鍋,不過對張恒這個海歸有好處,讓他知道社會毒打是怎麼產生的,下次不會再以為有天上掉餡餅的事,真有也是陷阱

5樓:ccmao80

應該換個問題,問怎麼看待被8次限制高消費的老賴,卻在微博上無事人一樣的發言?對哪些被欠錢的是否公平?既然是個人證信,那微博認證上是否該被標註,以提醒陌生人此人證信有瑕疵,大家注意安全。

起碼被限5次以上,或被限半年仍不去解決的,該標註警示才對

追加:現在微博又爆出乙個同名同姓的張恒在美國同乙個地區於7.1號註冊了一家公司。哎

6樓:ll5v

法人限高還不叫老賴,應該繼續告!讓張恒作為法人成為被執行人,讓鯨乖乖的股東都成為被執行人,這才是正義之道!加油加油!告倒鯨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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