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在一起生活二年多,在4月11號她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她是不是構成詐騙,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7-07 14:51:29

1樓:

你說你對得起我嗎?兩年多了,你對我做什麼你忘了嗎?

以前你追我的時候,

我來大姨媽,你送紅糖水

我加班沒吃飯,你給我點外賣

我加班很晚回家,你會主動過來接我

節假日,你會送我禮物

週末,你會安排外出行程

然後我答應了和你在一起了

那天你高興得跟個孩子似的,我感覺我跟對人了雖然點的外賣,送的禮物,都不貴,但我看得出你很用心當時心裡想著這輩子就是你了,無論貧窮,無論地區於是一年後,我答應了跟你同居

一開始你主動做飯,主動洗碗,主動洗衣服

我要參與,你都不讓,說要我做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後來,我開始做飯,你洗碗

再後來,我做飯,我洗碗

再再後來,我做飯,我乙個人吃飯,我洗碗

我開始發現,你也抽菸,你也喝酒

吵架的時候也會吼我,也會冷暴力

你也會夜不歸宿

我哭著求你不要喝酒太久,再晚也要回家

你當時答應,後面又犯

你說兄弟盛情難卻,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覺得你這麼做也是為了我們的未來

其他人都不理解你,我必須要理解你

但家人朋友都勸我離開你

但我相信你會為我改變

你已經30了,我也26歲

我不求彩禮,不求車房

只要這個人是你,我什麼都願意

苦等你兩年多,都沒有求婚

我知道是你賺不到錢,壓力大

我害怕有天老去,容顏不再

所以我偷偷準備了戒指

準備了婚紗

在2月14日這一天晚上

做好飯,化好妝

布置好場景

等你回來

你到半夜2點鐘滿身酒氣回家

看到我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你不知道想到了什麼

突然打了我一巴掌

我被打醒,嚇哭了

看到你晃悠悠去睡了

我一直哭一直哭

一直到凌晨4點鐘

我默默抹掉眼淚

脫掉婚紗

藏好戒指

撤下場景

倒掉好冷飯冷菜

恢復成原來的樣子

第二天,你照常起床洗漱準備上班

看到我紅腫的眼睛,問我怎麼啦

你說你三個月沒簽單了

昨晚陪客戶喝酒

喝完酒就回家

後面發生什麼事情你都忘了

我說沒什麼,說我眼睛可能被感染了

所以,為什麼我跟別人登記結婚,你還不清楚嗎?

2樓:士多啤梨超人

奇怪,你還想怎麼辦啊!這不是大好事嗎!

你想想,你可是差一點和這種人品的人結婚哎!

我要是你,我會找機會和她老公談談,雖然不會加入這個家,但打聲招呼還是可以的吧~

然後你就偷著樂吧

3樓:王慧玲

雙方戀愛同居都彼此付出青春和感情。她為何跟別人結婚你應該從自身找原因,不要認為同居了就不認真珍惜,認為相當然該與你牽手終生。好好反省自己,走好下一段旅程!

祝你好運!

4樓:肥花是個小貓貓

她收你彩禮錢了沒?收你大額金錢沒?

如果沒有,那不算詐騙。

談戀愛同居,法律上叫自願非法同居!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啊。

你不會覺得,她跟你同居就是嫁給你了吧。迷惑!

如果她跟你同居並且你們有孩子。這就勉強是算事實婚姻。啥也沒有,你憑啥說人家詐騙?

詐騙前提是騙取錢財。談戀愛時候說的只愛你乙個人,住一塊等於結婚了。我就只嫁給你,明年我們結婚,未來生幾個孩子。這都不算詐騙的!甚至不算數,對了,就算是籤了協議也是無效的。

她以結婚,同居名義問你索要大量錢財才算詐騙。比如說,給我xx萬作為彩禮。咱們住一塊也算結婚了,需要xx萬才能證明你愛我。

我家裡人生病了,反正我要嫁給你,先給我xx萬。這都算!但是同居兩個人共同開銷房租水電吃喝玩樂錢不算。

5樓:Undoou

你所說生活了兩年多的具體時間是?

4月11號你們是否已經不是男女朋友關係了?

她對你是否單方面的提出分手,而你沒有答應?

以上是基於你前女友是正常人的情況下做出的推斷如果前一天和你風花雪月甜言蜜語,第二天轉頭跟別人領證…那她有那個大病,肯定有

6樓:無鹽

這個到是有點奇葩,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兩年多,四月十一號她卻和別人結婚了。

她有沒有花了你很多錢。有大額的金錢來往,要是有,肯定找她算賬。

而且你們在一起了兩年多,你都沒有和她談結婚的事嗎?你們沒有規劃過未來嗎?也許和你在一起看不到希望。就沒有奔著婚姻去嗎?

你們在一起經常吵架,還是相處有什麼問題。再相處不和諧。姑娘也是應該和你分手了再去找下乙個。

如果沒有大額的經濟往來,你們之間是構不成詐騙的。這是道德問題,達不到違法。

天涯何處無芳草,她已經成了別人的妻子,那就接受事實,你要想,幸好沒有結婚,這種道德底線沒有的人,結婚了也會給你戴綠帽子。

她的老公才結婚,就被綠了。這種女人,腳踩兩隻船,總有一天,他老公知道她們相處中有你存在,也會很難受的。

這種女人,值不得為她生氣。好好調整心態,好好找個過日子的人。

加油~。

7樓:象爸爸的家心理諮詢

情感的上的欺騙是肯定存在的,但是否構成詐騙還要看是否涉及到大額的金錢往來。

從事實上說,其實很難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去法院告她。戀愛其間的資金往來,誰會打借條什麼的,沒書面的檔案,光靠嘴說,是說不清楚的。

感情上的事,總是讓人頭疼萬分,面對你們現在的狀況,首先,是要照顧好自己。

不管你們之間是發生了什麼樣的故事,我們的身體是自己的,該吃吃該喝喝;把自己的狀態調解好。

這個件既然已經發生了,我們就要想著怎麼處理這件事。

面對生活這樣的重大事件,我們一時不能接受,這是應該的。但時間也過去這麼久了,我們也是時候把這件事情拿出來重新梳理一下。

讓自己將這個事件,真正的看清楚,將你和她之間的關係梳理清晰;總結出自己往後的生活規劃,畢竟我們的人生還很長,她只是我們生活的一曲插曲。必然會過去,往後我們會遇到更好的。祝好!

8樓:朝天擁

你得先了解一下,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你對照一下這幾個要件: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的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

數額也較大的財物。在你們相處的時間裡,她有非法占有你什麼財物的目的嗎?她虛構了什麼事實或者隱瞞了什麼真相,讓你拱手拿給她?

數額多少?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的行為滿足這幾個要件,你是站不住腳的。

再說她跟別人登記結婚了。之前你們的相處是沒有什麼法律約束關係的。當然你作為主角,具體的細節你自己清楚,得好好拿捏,有理,有力,有節!

9樓:拾花君

作為一名律師,我告訴你,她的行為不構成任何違法。

詐騙罪針對的是財產犯罪,而不是針對感情。

騙感情只是不道德,算不上犯罪。

現在你前女友已經結婚,你還是和她分手吧。

再找乙個,男兒何愁天下無妻?

10樓:是溫溫啊

這讓我想起來前一陣子火爆網路的「項思醒」事件,和你這個情況如出一轍。

她享受著現男友的寵愛,又瞞著現男友回老家訂婚。

男朋友氣的發了幾十頁的PPT,有理有據有截圖證明他們是是實實在在的男女朋友。

他前後為了打造女朋友的網紅人設,投入了不少錢,現在卻揹著他和別的男人訂婚。

是個男人,不生氣憤怒才怪?

我身為乙個女人,都佩服她的高超計謀,好處全讓她撈著了,你又拿她沒辦法。

你這個情況,即使她確實是騙了你,但是從法律層面,你沒有辦法以「詐騙」來起訴。

戀愛不是你情我願嗎?即使最後你一無所獲,她並沒有強迫勒索你為她做任何事情。

不能說,你們最後沒有在一起,就說她騙你。

所以,你只能從道德層面來維護自己的損失,如果她對你還有歉疚和悔意,希望她給你乙個說法。

目前的你,只有兩種選擇。

一,自認倒霉,下一次擦亮眼睛。

如果她在次之前從沒有透露過「分手」的資訊,而是突然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這確實是不應該的。

「先斬後奏」的事情,就根本沒有考慮你的感受。

如果你喜歡她,目前也成了她已經結婚的事實,如果你再糾纏,你就成了「第三者」。

在法律上你已經沒有了任何話語權,你只能自認倒霉,早早遠離。

二,討回說法。

參考「項思醒」事件,「被害者」男朋友的做法,幾十頁的PPT說明事實,一時間引得全網指責女方。

如果你實在嚥不下這口氣,本著「魚死網破」的做法,你可以去鬧,你可以去找到他的老公、她的婆家說出這個事實。

前提是,你真的有這個準備,而是是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傷害。

11樓:親親

想多了,你們只是同居關係,沒有法律保障的,而且你情我願,怎麼成了詐騙,最多也就是欺騙了你的感情,詐騙可是與經濟利益掛鉤的,你可能損失了一部分物質利益,都是為了感情自願的付出,怎麼能構成詐騙?問者可能對詐騙有誤解!不是詐騙,那怎麼辦呢?

必須要與她做個深入的情感溝通,看看你倆之間的感情問題,為什麼要離你而去,為什麼與他人快速領證結婚,是不是有某些苦衷?總之,只能明確了她的感情歷程,才考慮自己的應對措施!

12樓:星野牧歌

1.若存在以結婚為目的的,較大數額和財產的贈與,在保留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嘗試起訴追回財產。

2.純粹感情上的欺騙,只能從道德上譴責。

3.把自己的生活過好,當你遇見更適合自己的人的時候,才有資本去追逐幸福,也能讓之前那個她後悔不爽覺得自己選錯了,對吧?

如果就此消沉一蹶不振把自己生活過得一塌糊塗,不但之前那個看不起你,之後就算碰到另乙個讓你心動的,你又憑什麼來打動她呢?

13樓:perceptions show

我覺得她肯定是欺騙了欺騙了你的感情

但是你們生活兩年多為什麼你沒有求婚呢?

她確實應該跟你分手再去找下乙個,但是,你跟人家耗了2年也沒有動作她去找個下家也情有可原.

聰明的女生大概率都不會耗2年以上的,我覺得一年半都很浪費了. 因為該了解的人品 6個月的相處其實就已經能夠了解清楚了,所以男生1年以上還是沒有愛上你,大概率不會愛上你並結婚了或者他當下就沒有跟任何人結婚的打算…

只是騎驢找馬確實不地道而已…

所以這件事情上你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你自己不上菜就不要怪人家換家餐廳了。但是確實不應該在同一家餐廳點別家外賣。所以這一點這個女朋友是不地道的. 但是換餐廳是沒問題的只是應該先分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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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和男友在一起,在一起有五年了,現在分手了,想復合,很糾結,內容有點長,希望大家給點建議,拜託

野人王 愛情是平等的,若對方不尊重你還有什麼必要挽留,卑微的愛情是得不到幸福的,學著堅強去面對吧,懂得放手,要知道什麼才是你值得珍惜的。 愛吃糖的欣欣 我和男朋友也是初二在一起的 但是上大學後,我們在不同的城市相隔3000多公里。我相信你心裡應該很在乎這個男孩子 才會來知乎問 不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