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神經執念攜帶者
販毒的利潤才多少,與時俱進的話,利潤高麼。
上市公司造假上市圈錢退市,利潤高麼,
抄襲炒作,幾天就流量正義,利潤高麼,都什麼年代了,還靠販毒賺錢。
2樓:王嘯天
能解決,但是代價略大。
那些癮君子為了吸毒更可能無所不用其極,反正都是死刑,看看刑法裡哪個來錢最快就是了。
所謂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治理吸毒還是需要一點點來。社會的整體穩定可比一小撮癮君子不吸毒來得重要的多。
3樓:奧茲曼迪亞斯
嚴刑酷法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施行之後的情況大抵如此。
販毒的人數急劇下降,但是販毒的量不會受到根本性的打擊。
然後存活下來的毒販更具危害。並且因為只要碰毒就死的法律。
可以通過強迫普通人吸毒來發展下線。
這樣毒販的統治更加穩固,因為法律成了他鐵腕統治的助力。
PS:中國的禁毒已經是世界數一數二的情況的,但還是禁止不了,所白了就是法律可能無暇,但是執行卻不能。
4樓:
我奶奶解放前是吸鴉片的,解放後就戒了。小時候我好奇問她怎麼能戒,她說解放後,ZF令吸毒販毒的自己去登記,凡是登記過的發現再吸毒販毒,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槍斃;如果你沒有登記,抓到就槍斃。我問她有沒有人被槍斃,她說聽說有,但沒見過,當時大夥兒真的不敢,因為ZF說到做到真的會槍斃人啊。
5樓:Zweifel
就這個問題,我支援其他的刑罰,唯獨不支援死刑,因為死刑不可逆。
那假如乙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粘上了這東西怎麼辦?(這種情況不少)ta無意去吸,但吸了,而且由於這玩意兒的成癮性ta不得不去吸。
請問ta在沒有自由意志選擇犯罪的情況下,卻要被剝奪生命,這種法律是良法嗎?
注意,剝奪生命本身是不可逆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完全肯定ta幹這事兒是有主觀選擇之罪才有可能實行
請問如何證明ta碰這玩意兒的時候到底知不知情呢?判斷主觀認知這東西可一點兒都不嚴謹的哦。
6樓:熊貓熊貓巴西柔術
你說得對。
那我在你家的灶台裡放一點二乙醯嗎啡或者甲基苯丙胺,你猜你會不會因為新法律而全家吃花生公尺?
就是在現在這個治安水平與科技的時代,都還有買通身邊人偷偷在車裡放毒陷害別人的,並且由於少量藏毒(二乙醯嗎啡和甲基苯丙胺是50克以上判15年以上,無期徒刑和死刑。10-50克內是7年以上,低於10克最多就是拘留罰款備案)的處罰並不算太大,所以有時候police蜀黍根本不會刻意管你是不是被冤枉,往往都是自己找到證據之後投訴然後police蜀黍幫你銷案底。
就這都冤枉了不少人,你還想更進一步?
7樓:神秘的螞蚱
刑罰過重的後果也很可怕。那群癮君子要是知道自己被抓就會判死刑,開始瘋狂報復社會,拉其他無辜者陪葬可怎麼辦。想想就嚇人。
但我支援給吸毒者重一點的懲罰,死刑有點過重,大可不必。
8樓:流浪的蛤蟆
肯定能啊……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沒有消費市場,肯定就沒有赴湯蹈火的賣家。
當然,這種酷烈手段不可能實行。
我個人只支援吸毒者被圈養在特殊城市,軍事化管理,終身不得釋放……酒駕為什麼越來越少?因為刑法夠嚴,吸毒者也必須要更嚴的懲罰機制,現在的懲罰機制太弱了。
幾個吸毒明星抓起來,大西北一扔,去建設邊疆,得警醒多少人啊。
9樓:我很好不爭也不吵
案例1:隔壁老王弄了一丟丟麵粉,放進水裡,遞給老李。老李喝完水,老王洗完杯子,然後報警,體檢後呈陽性,老李GG,老王和老李媳婦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案例2:某礦泉水公司的員工不小心舔了一口麵粉,得知自己馬上要GG了。於是在水源裡撒了一包麵粉,銷往全國各地,5噸水=1萬瓶,半個月就能發展出1萬個下線。
如何處理以上案例?
10樓:AdamDeng
和有一幫人強烈主張廢死一樣。
同樣有一幫人認為死刑能解決一切問題。
社會問題如果能如此之簡單的處理就好了。
法學界的人都可以失業了,因為「死刑」是萬能良藥,有什麼犯罪實在不好解決就划拉去死刑裡,問題就立馬解決了,多開心啊!
按照題主的主張,乙個社會的主流觀點就不該有「治病救人」這個概念,凡是主觀判定「難以挽救」的,全都去死好了唄,簡單粗暴高效。
確實,FXS有時的確是高效解決社會問題的手段,被一部分人所推崇。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當你成為這個手段所要對付的「難以挽救社會分子」時,你怎麼想?你的家人怎麼想?社會其他成員看到這種情況怎麼想?
11樓:chinaidc
你忽略了除了主動吸毒的外,還有被動的,例如有人暴力手段強迫你吸毒怎麼辦?
任何制度或政策出來肯定要考慮個一二三啊,總不能存在明顯缺點或者漏洞吧。
父親吸毒販毒我該怎麼辦?
題主你能幫幫我嗎,我和我女朋友很相愛,五一回家的時候我告訴了家裡,但是家裡說因為她是專科不想讓我和她在一起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家裡人不讓我和她在一起的真正原因是她爸爸曾經販毒進過監獄,雖然現在出來了,也依舊很不放心 我該怎麼辦,一方面是來自家庭的壓力,另一方面是感情的不捨,我現在好絕望 冰心 我跟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