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夫妻二人男方有個姐姐,女方有個哥哥。請大家給看看關於贍養雙方老人的問題怎樣才算公平合理

時間 2021-06-09 17:49:08

1樓:靜靜

說一下我的情況。

我和老公都有乙個妹妹,而我們跟我父母住得近(開車兩小時),離他家很遠。平時經常回我家,每次回來我媽都恨不得把後備箱塞滿,過年的年貨,平時買的好吃的,用的,我們的床上用品都是我媽買的;而他父母結婚至今沒給過什麼東西。

所以,我們平時給我媽生活費補貼一下(主要是為了補償她給我們買東西),他父母就是過年給幾千,他們在農村老家幾乎不花錢。

結婚至今,我爸媽補貼我們裝修房子,買東西(幾萬是有的),他家一分錢沒花過,我老公結婚沒花一分錢,婚宴在我家辦的(我爸媽掏錢),份子錢他們都給我了,我爸媽還給了我老公幾萬塊改口費。

所以,跟我老公商量好了,他爸媽養老是他的責任,跟我沒有關係(我老公原話);我要贍養我的父母,其實爸媽心疼我們,自己早就買好了各種保險,存了一點養老錢,還在我結婚那年重新裝修了一下房子。

怎麼說呢,結婚快兩年,至今我都稱呼他父母「叔叔阿姨」,理由很簡單,只見過兩次,生活中沒交集,而且他們沒給我改口費(狗頭保命)

2樓:

這男的如意算盤打的真好,但是女方血虧。照男方這個思路,誰還願意生女兒。於法於情都不合理,女方也要贍養父母。建議女方以後多關心自己的母親,男方父母當親戚就可以。

3樓:羅羅

家務事哪來的公平一說,只有按法律法規判的,才能說的上公平,尋常百姓想太平過日子的,無非是哪一方退步的多一些而已。

男方的意思沒什麼錯,父母在經濟上是確實掏了腰包資助了自己的,女兒這裡並沒有,這個跟沒拿女兒的彩禮不衝突,他們也不是賣女兒,出於對女兒的愛把這錢給了女兒防身用無可厚非。妻子要是用這個理由未免會讓丈夫覺得反感,小家子氣。

女方的想法也沒錯,不論兒子女兒,都是父母辛苦養大的,為什麼等到需要贍養了,兒子就應該多出力,女兒就可以不出力?這個想法本身就站不住腳。但妻子絕對不能以哥哥沒有經濟能力為理由,丈夫恐怕會想:

憑什麼小舅子不爭氣,我就得替他養丈人丈母娘?

夫妻兩個的矛盾點其實就是兩個家庭面對同樣的問題的時候選擇了兩個不同的解決方法。如果兩人還是想繼續過日子的,還是得先在自己小家庭裡好好聊聊,商量下小家庭的實際經濟能力,能有多少用在贍養支出上,然後就是怎麼分配的問題。

丈夫得明白,不是只有自己的父母才是辛苦養育孩子的人,丈人丈母娘也是,妻子贍養他們是應該的,法律上本就逃不開的責任,本質上不應該反對妻子贍養父母的行為,如果自己的父母都能輕易捨棄,她怎麼可能照顧好你毫無血緣關係的父母。

妻子得明白,你現在有自己的小家庭,不逃避贍養父母是對的,但注意量力而行,情理上,公婆對你們夫妻經濟上的確給了大力的支援,所以他們肯定是你們小夫妻贍養費支出的大頭,不低於三分之二的比例。畢竟你們小家庭還是傳統的男主外經濟,養家重擔實際是落在丈夫頭上的,他的壓力也很大。

4樓:april

首先,你娘家的財產可能給你和哥哥均分嗎?

如果娘家有財產,建議老人先用自己的財產,你可以多出力,這樣你丈夫應該意見不大,也不會增加你哥哥的負擔

但是,如果你努力貼娘家(養老),父母再努力貼兒子,最後分財產的時候家裡一分沒有,那就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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