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有小孩應該怎樣繼續生活。?

時間 2021-06-07 18:44:45

1樓:自由之思想

談幾點看法:

一、心甘情願接受孩子,才是愛他的表現。

如果不願意接受,說明還不夠愛他。孩子是必選題,幾乎沒有商量餘地。

二、繼母當然比單身家庭好。

父母離異,已經給孩子成長環境,造成了傷害。多乙份愛,多乙份希望。

三、孩子排不排斥,關鍵看怎麼去做。

想取得孩子的信任和理解,需要用心去做。了解孩子的想法與需求,創造乙個好的溝通氛圍。

孩子無法干涉大人的決定,但有表達想法的權利。

2樓:「已登出」

1,所有你看到的負面結果,選擇錯的被人總結的經驗,叫倖存者偏差,結合這個問題角度也可以改成不幸者偏差。因為生活遭遇不幸或者挫折,人本能情緒反應是傾訴抱怨,到了網上找經驗機遇相似者,在乙個條件範圍極小的結果裡得到的大量一致性結果。相反來看托爾斯泰寫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各有各的不幸。

因為成功和正向幸福的一些結果才有趨近相似性,不幸這是常態,因為世間庸常多,發生問題矛盾不求解決辦法只抱怨。

2,血緣固然是家庭最基本的組合方式,但家庭建立基礎在於理解包容溝通,互相成長,要不怎麼世間不光後媽繼子之類的怨恨多,怨侶,兄弟反目,同根相煎不是更多?好的家庭同宗同親血緣相聯絡那種認親方式是農業文明最主要的方式,換句話只看是不是親生的時代你男朋友能不能離婚都是個問題。現在社會開放許多,很多網上說的經驗都是一些坊間流傳的經驗之談,加上第一點說的,所以不能太當真。

3,你首先談婚論嫁選擇了乙個離異帶小孩的人,側面印證你們感情基礎可以,他也人品,經濟基礎能力相當,你也沒有非常苛刻教條的看待愛情婚姻,性格隨和通情達理,不是譬如感情潔癖,絕不找離婚的之類的。既然第一步選擇走過去了,第二步也別先預設,自己嚇唬自己。

4,這件事謹慎是對的,因為再婚組建家庭還有前方孩子,這種在所有家庭裡的確是小規模樣本,加上參與的方面太多,所以肯定會有些難度,所以選擇這一步你還是要看幾方面,孩子親生父母性格,經濟條件,離婚之後雙方對孩子和彼此態度。小孩歸哪方撫養。看你問題好像是孩子是你男朋友帶,孩子親生母親不太照顧孩子,她在親子方面欠缺比較大,責任感不太強。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人品可以信賴,你們感情深,這個婚姻還是值得考慮的。

5,以上都沒問題了,就可以考慮孩子的問題了,我個人認為親子關係最重要的不是生,是養,和育。孩子越小你進入母親這個角色越容易,如果稍大一些是要多花費心思和努力的,這件事最重要的是要和你丈夫建立牢靠的信任,不能有任何猜忌。然後你自己要堅定,一旦決定,絕不能遇到和孩子有關的一些矛盾你就懷疑,因為這種最傷害孩子的感情。

其實小孩子比大人單純,也是弱勢的一方,所以和人相處模式都是和身邊人習得,你去愛他,他才會學習愛你,你照顧他,他也會學習照顧你,也就是父母是孩子的鏡子。你如果決定確立這種母親和孩子的關係,你們沒有血緣關係這個心理隔閡就要被堅定的拋棄。所以你一定要內心強大起來,可以學兒童教育,心理學的一些東西。

6,人生都是未知的,一萬個人說過的道理,都是其他經驗。悲傷喜樂苦辣酸甜都是自己的,愛情也好,婚姻也好,還是當父母也好,還是孩子是不是親生的也好,會有什麼走向都是未知的,這種人生的選擇路口,你自己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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