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男朋友婚前還一半房貸過分嗎

時間 2021-06-07 13:33:00

1樓:

為什麼要提出這種要求呢?

兩人的房子都是婚前財產,房貸都是2000乙個月,你們又各自都有收入,用自己的收入,還自己的房子,都不吃虧啊?既然他已經說了,家庭條件不允許,你還執意,必須,要求對方還清房貸,那就是逼著對面分手咯?

再來看看對方還清了你能得到什麼:

1,你們雙方的共同收入,只給你還房貸,可支配收入多了2000元。

2,沒了……

就為了每個月多2000塊,把雙方鬧成這樣?有必要嗎,姑娘?

且不論你們的事業發展,就按人民幣的貶值速度,工資也一定會漲,2000塊再過兩年連交幼兒園的學費都不一定夠,緩解不了你們多少壓力吧。在這種情況下,去逼迫對方的家庭,去償還沒有能力償還的貸款,我個人覺得,完全沒有必要。

你必須要考慮的一件事,對方的父母有可能有這50萬,但是,這是人家養老保命的錢,都拿出來了,遇到事怎麼辦?賣房嗎?或者找你們夫妻要,讓你們承擔?

再說最壞的情況,離婚。

夫妻共同償還的房貸,對方是有資格索取產權的,到時候還的少也就罷了,如果還了10年,你的房子就有了他的一部分,又是一件麻煩事。

解決方案就乙個,兩個房子都賣掉,共同出資買套大的。因為你倆的房子都小,有孩子就不夠住,買個大房子,誰也別嫌棄誰,一起努力就完事了。

如果沒有這份心,或者顧慮更多了,那乾脆別結婚了,沒必要。

2樓:做夢的茄子

這不是個很簡單的事情嗎?把你老公的小房子賣掉,換你這套房子的房貸,之後在你的房本上加上你老公的名字。

既減輕的你們兩個婚後的壓力,也不必去難為雙方的父母。如果有剩餘,還可以作為你們倆小家庭的小金庫。一舉三得,多好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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