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經濟條件比女方好,夫妻離婚後,1歲的孩子會如何判?

時間 2021-06-06 19:28:31

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實務中對於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是需要進行綜合考量的,經濟收入僅是確定撫養權的乙個需要考量的因素而已。

2樓:武漢律師張梅

具體而言,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生活的。

3樓:鐘濤律師

一一歲的孩子離婚的時候,一般都是判決歸女方撫養撫養。男方沒有什麼機會。

夫夫妻離婚的時候,小孩撫養權歸屬最重要的乙個條件是看年齡。

根據法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小孩離婚的時候,一般都是判決歸女方直接撫養的。除非女方直接有傷害小孩的舉動,或者是患有的一種傳染性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否則的情況下,男方是沒有什麼勝算能拿回孩子的。

即使男方收入再高也沒有用。

具體情況可以看看鐘濤律師寫的文章。

【爭奪孩子撫養權】起訴離婚怎麼可以得到孩子撫養權?我很想要孩子該怎麼辦?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鐘濤律師:【爭奪孩子撫養權】起訴離婚怎麼可以得到孩子撫養權?我很想要孩子該怎麼辦?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4樓:法律紅燈籠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下的幼兒判給母親,跟隨母親生活。同時,也要考慮到孩子自幼由誰撫養、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等。撫養權的核心判斷標準——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跟誰生活對孩子最有利就判給誰。

5樓:糖小堆兒

如果是兩邊都想爭撫養權的話,個人感覺只要女方經濟條件沒有差到一看就養不起孩子的地步,或者女方明顯沒有時間精力能力照顧孩子,1歲這麼小的孩子還是優先會判給女方的吧。而且經濟條件這種問題很好解決,男方出撫養費就可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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