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絕對的對和錯嗎?還是大多數?

時間 2021-06-05 07:46:56

1樓:Odysseus

首先是結論: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什麼是「對」和「錯」?用學術性語言來提問就是,如何定義「對」或「錯」?

是從道德層面?利益最大化層面?對於多大的群體來講?

這個問題是哲學的核心問題之一,從古至今哲學家研究的問題都離不開這個,什麼是對錯。

沒有人可以給出另人信服的答案。

2樓:李喆

「對」與「錯」,是一種判斷。要判斷,就需要乙個判斷的依據的「標準」。

通常,對於「自己」這個個人來說,最常見的對錯評判標準是「目標」,也即,有助於目標達成的,是「對」的;不利於目標達成的,是「錯」的。但是,對於他人而言,自己這種所謂的「對」,對他人會有負面影響或傷害,也即,從他人角度看,你這麼做是「錯」的。

於是,有了來自不同角度的,「對」與「錯」的觀點衝突。除非,人人彼此遠離,否則,只要人們群居(社會),這種觀點衝突就會存在,就會引起人群關係的衝突,進而影響到彼此的生存與生活質量。

所以,這種衝突,必須被調解,加以協調--這就是「文化」的作用所在。

於是,一種更高維度的「對錯標準」出現了:有利於人群和諧的「觀點」,有利於總體人群利益的「觀點」,就是「對的」--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這屬於「禮」的範疇。「禮」並不具備「強制性」,於是就要面對乙個情況:

對於那些違背「禮」的人,怎麼對待?基於此,「法律」出現。

但是,對於許多人而言,「禮」太深奧也太抽象了,怎樣可以準確地將「禮」這種對錯標準,輕鬆且準確地落實到具體行為上呢?什麼是「對的」,可以做;什麼是「錯」的,不可以做呢?孔子給出了乙個非常容易理解的標準: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總結:1、利己又利他,利己不傷他的行為,是絕對「對」的(福利經濟學中的「帕累託改進」);2、同一種行為,要依照「動機」來具體判斷:例如,用刀來切割活人的身體,在外科手術中,是「對」的,在打架鬥毆中,便是「錯」的。

3、怎麼看「捨己利他」的行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這是一種「德」。而「德」的表現,只有對「道」有所感悟的人,才能做的出。

那為什麼要去感悟「道」呢?這又牽扯到「苦樂問題」,是另乙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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