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三的猖狂和得寸進尺,該不該收拾她一次?都需要原配容忍和包容?法律何在?

時間 2021-06-05 05:58:43

1樓:婚姻指南

出軌的行為是否違法

通姦(偶爾婚外情):通姦在司法實踐中是否屬於違法行為,一般是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夫妻忠實義務屬於道德義務,通姦這種偶爾婚外情行為不屬於法律規範的範疇,不違法;另一種觀點認為夫妻忠實義務屬於法律義務,只要存在出軌行為,無論是通姦這種偶爾的婚外情行為,還是非法同居、重婚行為都違反了法定義務,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這就表明,夫妻間的忠實義務是法定義務,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違反忠實義務的法律責任,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通姦,也就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忠實義務,屬於違法行為。

非法同居(有配偶的同時與他人同居):同居是婚姻法明確禁止的行為。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因此,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屬於違法行為是沒有爭議的。

而且出於保護軍婚的角度,中國刑法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的第三者構成破壞軍婚罪,依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重婚(有配偶還和他人結婚或者和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重婚當然是違法行為,而且是觸犯中國刑法的犯罪行為,要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見,重婚罪的犯罪主體不僅僅包括有重婚行為的夫妻出軌方,還有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與之結婚的第三者。

一方出軌會導致判決離婚嗎?

離婚案件的準離婚關鍵是是否夫妻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因此與出軌是沒有實質性的關聯的。但是一般認為出軌是可以成為准許離婚的事由的,因此如果法律認定因出軌事實導致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准許離婚的。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夫妻一方與人通姦、同居,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表現,或判決不准離婚後又起訴,已審查確無和好可能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判決准予離婚。

可見,通姦、同居和重婚都是判決離婚的事由。

當然,通姦、同居僅僅是可以判決離婚的事由,並不意味著,夫妻一方一旦發生通姦、非法同居的情形,一方起訴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

出軌行為中的第三者是否有法律責任?

對軍婚而言,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的第三者,構成破壞軍婚罪,依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第三者,構成重婚罪,依刑法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以上兩種情況外,偶爾通姦或同居的情形,對於第三者,不管其是否知道同居物件有配偶而與之同居,都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約束該行為,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故,對於第三者而言,除以上兩種情形外,該行為屬於道德調整的範疇。

出軌一方與第三者交往過程中贈與第三者的財物,出軌一方的配偶可以要求返還嗎?

在與第三者交往過程中,出軌一方常會贈與第三者一些財物,依據公序良俗,作為夫妻關係的另一方,可以主張該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返還贈與財產 ,對於出軌一方贈與第三者的財產應當返還多少,理論界存在兩種觀點,有的認為應當返還一半,有的認為應當返還全部贈與財產,司法實踐中支援一半和支援全部的判決都有。

由此可見,出軌給雙方帶來的後果是感情破裂,直接離婚。嚴重的情況可以被判處刑罰。當然在出軌方向另一方贈予禮物,也可以要求返還的。

2樓:sssss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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