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與女方戀愛,這種情況女方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嗎?

時間 2021-06-05 03:08:51

1樓:杜蘭特

要看有沒有事實婚姻。

比如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能構成事實婚姻。

構成事實婚姻,能告他重婚。

至於被欺騙的婚外戀物件,更多只能對他進行道德層面的譴責,無法通過法律追責。如果涉及經濟詐騙,可以告詐騙罪。

個人覺得法律在這一方面可以完善一下,因為如果是刻意隱瞞婚姻事實與他人戀愛,受害者不止合法配偶。

而且隱瞞這種行為帶有很大的主觀惡意。

不過「隱瞞」這一點,實際操作過程中法律認證很難,因為很好狡辯,難以固定證據。

2樓:A大可

應該並不能。因為沒有現成事實。男方隱瞞已婚的事實和女方戀愛,嚴重的說是婚內出軌,但沒有在未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女方登記結婚,所以還不能是重婚罪

3樓:大仙945

先上結論: 只戀愛並不能致他重婚罪。

但是若想讓他接受法律制裁,你只需要

與他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簡單的來說就是讓他人覺得你們是夫妻即可,至於你們會不會有夫妻之實,法律在所不問。

就看你能不能豁出去,以及你的演技了。

備註,千萬不要讓別人知道你知道他已經結婚,不然可能會有民事賠償。

4樓:Viva la

我認為可以告,並且法律應該要讓這樣的南方付出代價,現在已經是新時代了,儘管男人在古時候可以娶很多任,但現在已經是男女平等實行一夫一妻制的時代,要尊重這個時代的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男方隱瞞已婚就已經存在欺騙的行為,如果真是覺得婚後遇見了真愛,那就先離婚把自己前面事兒都全部解決乾淨清楚再開始後面的感情,不然這樣的事情存在並且沒有得到該有的懲罰只會助長男方這樣的行為,那所謂的男女平等就並不真正意義上的平等了。不管男方女方,只要有一方存在欺騙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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