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怎麼規定剮蹭事故?

時間 2021-06-02 19:47:40

1樓:

實名反對那個勇說車險。這種不講原因直接武斷下結論,問題是還是錯誤結論的,實在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下面說正解∶交警已經偏向你了親。

你描述的很清晰而且配圖也很清楚,就很方便判斷真實情況。按照你的描述,對方是插隊過來,斜停在你前面,然後起步的時候你們發生的剮蹭。

單從這個案子看很明顯屬於追尾。停車起步追尾,按照法律規定後車應當負全部責任,無論前車是豎著橫著斜著,只要不是跟你對著開或者倒車碰到你,都是你全責。還好你沒有說是故意撞他,否則不但全責,而且保險公司還一分錢不賠。

對方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不好意思對方不承擔事故責任或賠償責任,但是對方應該為自己占用非機動車道,壓線行駛,強行加塞(法律上沒有加塞這個罪名,一般是按照違規變道處理)這些違法行為負責,一般會處以總計400-600元和9分的處罰。

那麼為什麼交警還要判四六開呢?這就是為了照顧你倆了。如果嚴格按法律走,你掏錢給倆人修車,現在交警判他40責任,降低了你的責任,而對他估計也就免開罰單了,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照顧。

所以如果你想走行政復議,也不是不可以,到時候改判你全責,罰他款罰他分,就看你願不願意接受了。

2樓:Ben

其實嚴格來說交警定責基本是沒有問題的,兩邊各打二十大板,對方加塞固然不對,但問題是他已經停在你車頭前方了,你再起步才撞到了他,從觀察角度來看,你應該是知道他的車輛存在的,而且也應該知道起步後的結果,所以是主責!如果你說也是這路口,你的車輛是在正常行駛途中,他加塞過來,你剎車不及時,撞到他車頭或者車身,那就是他的全責了,變道車輛應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才進行變道操作,變道車輛應禮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當然,對方如果已經基本完全變道過來了,你再追尾對方車尾,那又是你的主責或全責了,不謹慎觀察路面情況,不安全駕駛,沒有減速讓行!

3樓:小歪

他這樣走沒有違章,最多算不文明駕駛,可是你被加塞了心裡不舒服不讓他,強行擠過去造成了刮蹭。

懂你的心態,覺得他加塞了應該理虧,但是交通法規安全第一,這才是最重要的一點。

有時候開車就是這樣,多忍讓,不鬥氣。交通事故才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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