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些人在愛情中所持有的叢林法則

時間 2021-06-02 01:02:19

1樓:狗尾草的小確幸

這是「愛情」??!!底線都能不屑一顧的「愛情」有必要談論嗎?我覺得沒有必要。

如果對方不如自己……不應該是盡量幫助對方,共同進步嗎?不應該是在發現對方無可救藥的時候,才選擇離開,而且是以正確的方式離開嗎???

再者,為什麼要選擇和自己「看不上」的人在一起?然後傷害對方?為什麼不能選擇勢均力敵的人?如果介意,請不要開始。

「伴侶被其他人奪走了,那就是自己能力不足,是你自己活該」???有哪段感情是只和乙個人有關的?任何乙個人都有問題。

只不過,是問題大小的區別。伴侶被奪走,是自己能力有欠缺沒錯,對方就沒有責任了?如果對方內心足夠堅定,會離開?

2樓:木子文

存在身邊很多人,無論男女,當物件(無論是確立了戀愛關係還是正在接觸中的)綜合條件比自己差的時候放手總是更容易,兩人之間出現問題時也更加理智

我不知道大家心裡是怎麼想的,不過似乎大多數人的表現都是這樣

3樓:

這種算計人的法則……

已經不在愛情的範圍內了……

這些人沒有愛情,只有利益……

舉個例子:只要你給他們足夠多的錢或者滿足他們乙個想要實現的願望,他們就能夠毫不猶豫地選擇抱著鈔票或者抱著別的東西,離開你、拋棄你……

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簡直就是噩夢……

所以,發現乙個、遠離乙個……

真正的愛情,應該是不離不棄的……

即使不能從一而終,也絕對不會用背叛對方的方式離開對方……

4樓:周曉彤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可以理解為這是一些人保護自己的方式。

如果乙個人愛另乙個人,通常不會只是因為對方的條件。同理,乙個人不愛另乙個人,通常不會只是因為對方的條件不如自己。乙個人離開另乙個人,也通常不會只是因為對方的條件不如自己。

當乙個人告訴自己,之所以離開之前的那個人是因為叢林法則,也許他只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到沒有那麼內疚。

因為,這樣的話,他就找到了乙個確定的明確的清晰的原因,而不是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真正的本質的原因。

不管是開始還是結束一段關係,原因總是很複雜的。僅僅因為條件,開始的關係,不是真實的親密關係。

我覺得條件是一部分,但是不是全部。

同理,當乙個人離開你,你覺得是因為自己條件不好。那麼,你告訴自己,不怪對方,怪自己不夠好。可能,你也只是在安慰自己。讓自己覺得,只要努力,你就配得上更好的人。

但是我覺得,如果乙個人僅僅是因為你的條件愛你,那也許並不是愛。既然,他都不愛你,離開你不是對你很好的一件事嗎。這樣,你的身邊就空出來乙個位置留給愛你的人。

愛與被愛,需要我們努力,也需要我們經營。但是把愛放在叢林法則裡面,愛變得不再可愛了。

5樓:

愛情是講感覺的,任何條件與利益都不該存在。如果開始考慮自己或物件的條件是否合乎利益,那就已經脫離愛情的範疇,純粹是交易了。

6樓:九月初半

這個叢林法則具有針對性,第一:有這種叢林法則的人肯定是具有強烈的自我認識,以自己為中心,有暴力傾向。第二:

產生這種想法的一般為兩者門不當戶不對,不屬於同種階級,再者便是志趣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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