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將有大變化!我國將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對此你怎麼看?

時間 2021-05-05 17:19:02

1樓:咖啡上癮的宛宛

有這種儀式感也是不錯的,有點像是西方那一套,就是有負責公證的人,有見證人,宣讀誓言,領取結婚證,但是也許在國內的意義不是很大,因為在西方婚姻很多是有宗教意義的,也就是在神的見證下完成婚姻締結,也不完全只是一種儀式,也是一種神的見證和承諾。其實誓言的重要意義也是讓夫妻雙方了解不離不棄的重要性,不管對方發生什麼事情都不離不棄,但是又有多少人真的能堅守呢?

增加儀式感沒什麼不好,只是覺得也許收效甚微,還會造成尷尬的氣氛,因為總不可能穿著婚禮的服飾來領證,也許更想要的場景是在婚禮,穿著婚紗,說下誓言。

2樓:暮念兮

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我認為很好。一是重視結婚證的領取;二是珍惜結婚的來之不易;三是讓這種儀式感深入骨髓;四是每年紀念領證日,讓彼此牢記。這些的目的就是重視珍惜保護婚姻。

3樓:丁建說

個人覺得,儀式感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通篇宣告,我覺得最重要的是:

婚前輔導,戀愛輔導,幫助進入婚姻的新人建立好正確的婚姻觀和愛情觀。

4樓:黑色腦洞

是好事情。現在閃婚和閃離的太多了。儀式感多少會加重一些婚姻的分量。雖然不一定真的能改善,但是起碼可以讓當事人記憶深刻一點。

5樓:阿西子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現在的九零後,零零後,大多數都追求一種儀式感。「儀式感」這個詞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好像給生活加了一點糖 ,讓我們感受到甜蜜 ,驚喜。(但儀式感肯定要有那個度的 )

現在中國將強化結婚頒證儀式感,這點對於目前結婚的年輕人來說,也無疑是很好的。結婚嘛,絕大多數人肯定是開心的,能和自己心愛的人共同組成乙個家,成為法律上的一家人。這時的頒證儀式,相當於對他們感情的乙個見證,如此官方的見證,無形之中也加深了他們對於這段婚姻的重視。

有人說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點不能用對錯來評價它。只希望在如今的社會上,我們都能對愛情,對婚姻保持期待,保持嚮往。

6樓:已婚男青年

記得我結婚的時候,起了乙個大早,就想第一對新人辦理結婚結果確實是第一對,但是辦理的人只花了一分鐘就辦理好了。

然後不鹹不淡的說了句,恭喜二位啊.......就沒有了宣誓的儀式呢,結婚神聖的感覺呢,全部都沒有了,我真心失望

7樓:思考人生呢

每個人心目中的儀式都不一樣。

婚姻登記要注重效率,畢竟領證的衙門是辦事機構。

注重效率的另乙個原因是,人不發昏,怎會結婚。要趁新人不備,讓他們進入圍城。如果等他們反應過來,結婚率又要降低了,哭唧唧。

8樓:癲波先生

想一出是一處的

想的很美,顯得有儀式感,結果是變成了流程走形式。

況且人一生最有儀式感的存在不就是婚禮嗎,花老多錢的,最後該離婚的不還是離。現在加個流程就儀式了、就莊重了、大家就有擔當了?

9樓:觀瀾

儀式感和批量生產是有矛盾的。

一想想走馬燈似的程式,以及布置的稍顯撿漏的會場,恐怕目的很難達到。

比如入party有儀式感,那首先不是想入就入,也不是一天入幾十批對吧。從申請,到匯報,到表決那是有手續的。不是發表誓言就有了儀式感的。

所以我怎麼看?雖然沒有什麼用,但為了領證,大夥就從個眾,跟著摻和唄。也許還是有償服務,登記處還能賺一筆錢。

10樓:風哭

動輒幾十桌的婚禮宴還沒有儀式感,還需要再領證的時候再增強儀式感?

要不統一每天早晨在天安門廣場公升旗儀式結束後發證,多有儀式感!

婚姻登記處拖延時間挽救婚姻的做法是否正確?是或者不是的理由是什麼?

阿韜 從個案而言,他的行為也許起到了挽救婚姻的作用,不過就職業準則而言,他的行為未必稱得上稱職,這樣的行為更加不應當提倡。婚姻自由是乙個不能撼動的原則,任何程式性的干涉,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都是對自由的干涉。希望我們可以警惕以善意為名 且不論是否以善意為實 的干涉自由的行為,自由的干涉其本身就是錯誤...

以前結婚證是手寫的,但是婚姻登記處查不到結婚登記。資料算是流失了嗎?

身邊有愛 我的一位同學結婚20年,估計在1999年左右吧,當時她們談婚論嫁時去了民政局辦結婚手續。但我同學年齡只有19歲 虛歲 沒有到法定婚齡,在女方找個人託關係開了個證明,把女方的年齡和出生年月改了一下,把姓名也改了 改名不改姓 所以她們順利的把結婚證拿到手了。她們算是合法夫妻了吧!後來過了十年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