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動物」的名單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5-06 17:41:02

1樓:滿嘴鶴

A:為什麼抓我?

B:這個認識嗎?

A:蒼蠅啊!

B:你打沒打死過?

A:打死過……

B:這叫銅綠狹甲蠅,三有保護動物。

A:剛才口誤,我從小到大就沒打死過蒼蠅。

B:抬起腳看看你腳底下踩死的是什麼?

A:螞蟻啊,這又不是蒼蠅!

B:這個叫鼎突多刺蟻,也是三有動物,現在罪證確鑿了,走吧。

2樓:王時舟

作為環境保護物件,名單寬泛一些沒有什麼不好,即使不在國家級的保護物件範圍內,也並不意味著可以隨便捕獵它,大家自覺一點沒什麼不好。

3樓:bozarsky brent

肯定不合理,但這是趨勢,未來這個名單只會變長不會變短,只會變嚴不會變送。

人和動物的矛盾遲早要這麼解決,人工養殖的隨便用,野生的不去碰,只有這樣人才不可能因為過度使用動物資源對自然界造成損害。

實際上現在除了少數魚類,已經95%可以實現這個目標了,但總是會有特例情況。

按名單執法確實會出現冤枉的狀況,因為民眾對野生動物的認知是有限的。

但如果你任何野生動物都不去碰,會被冤枉嗎?

我確實不認得這是什麼鳥,但我幹嘛要去抓這只鳥?不抓就永遠不會被冤枉。所以這個名單必然寬泛,未來遲早會涵蓋到所有野生動物,但現在因為一些特例還做不到,因為有些情況,人類還必須向自然界野生動物去索取,所以不能直接涵蓋所有野生動物,只能不斷加長這個名單。

4樓:可憐人

異常不合理,據大佬稱,那裡頭甚至有入侵物種(無奈)

更離譜的地方在於,一些瀕危物種反倒因為種種原因沒能進去(無奈)

只能說是比沒有強(無奈)

5樓:黃巍

當然不合理,你說麻雀是三有我認了,畢竟少,野豬也是三有這是什麼原因?這玩意不就是家豬跑山上幾年後變的?再說這玩意有什麼經濟,科學價值嘛?

名單設立了,處罰也不合理,你說打死一頭熊判一兩年的正常,收購二十隻兔子也判一年,這不見鬼了嘛

6樓:SCT

當然不合理,而且有些地方已經不是不合理,而是賊離譜。

在很多地方我都提到過三有名錄裡乙個奇妙的成員,雙齒多刺蟻(又稱擬黑多刺蟻)。這種螞蟻在中國南方是優勢物種,而且身為社會性昆蟲,其生存能力也是無需多言的強,雖然可入藥但明顯不是會被抓絕的東西,不知道為什麼名列三有。

更搞笑的是,三有動物抓二十隻以上就違法。所以,抓二十隻雙齒多刺蟻也算違法。嗯……

7樓:Aedes albopictus

不合理,像禾花雀、金腰燕這樣的三有保護動物早就應該提公升為國二甚至國一了,卻還是停留在原有級別。國二當中某些數量氾濫的物種應該下調到三有,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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