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四年,沒結婚他父母離婚,他媽媽要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06 17:25:39

1樓:良真

每個人最終嫁娶的那個人,不管在別人眼裡多麼不搭,但實際這都會是綜合實力匹配的一雙人。

如果你認為自己能找到比他條件更好身體更健康對你更好的,自然能很容易放下。

你可能找到沒有肺結核、而且父母沒離婚的男友,但是他有其它方面的問題也不是沒有可能。

總之,你最終找到的人,不管是不是他,都會是和你綜合實力不相上下的人,就看你自己是什麼情況了。

2樓:大貓and小幼

肺結核大部分能治好,而且還免費。

你以後不指望他媽幫忙帶孩子的話,就可以拒絕一塊兒住。你們還沒結婚,他媽媽頂多五十多歲,還不需要人照顧,蠻可以過自己的生活,幹嘛非要和兒子媳婦住一起?這個都可以溝通的。

然後就是看你們感情咋樣了,他優點在哪缺點是啥,權衡利弊你還是無論如何不能妥協對方也不妥協,那就分手。

3樓:蛋蛋

在知乎,凡是女方問「我該不該繼續」、「該不該結婚」的這裡問題,絕大多數都是一幫不食人間煙火的所謂女權在勸分。她們特別喜歡舉乙個不知真假的極端例子,然後把個例當成是全部。

在這裡別說男方媽媽要和小兩口一起住,就算是隨便舉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這幫人也是清一色勸分、勸你別結婚的。

就好像所有人都可以生活在乙個有房有車吃穿不愁、父母經濟條件優渥、所有親戚都思想開放知書達理的環境中似的。然後自己賺錢多、性格好、情商高、還不得大病~

這種人當然有,但一方面你找得到、配得上嗎?一方面你確定外在條件要比感情重要?

你看看你自己的工資、再看看中國平均工資(其實最好看中位數而不是平均數,因為平均數不准,平均工資被那些有錢人抬高了),有多少父母能做到在不影響自身居住和生活條件的基礎上說給兒子買房就給兒子買房;又有多少年輕人可以做到在適婚年齡就自己買房。大多數不都是父母犧牲了自己的生活品質,才有的兒子娶媳婦的房子麼。甚至家庭再差一些的,就只能首付還貸、買二手甚至和父母住在一起。

在現實中,因為經濟情況或照顧老人的需求,使得夫妻雙方不得不與其中一方父母共同居住的情況簡直不要太多。

多了我就不說了,直接說結果好了。我認為:你要是對你男友的人品、性格和對你的感情有信心,就繼續;要是他人品、性格有硬傷或者不夠喜歡你,就分。

在愛情中,感情深度、人品、性格的重要程度絕對遠比家庭、經濟和健康條件來的重要。

4樓:

和在一起多久沒關係,之前一起時間越長其實感情質量越低。只看以後。

(以下語言前提都是你男朋友家境沒有遠遠超過你)首先他媽媽或者他,提出一起住,就是不懂事,欺負你,看不起你。

現在男的討老婆多難啊!還沒領證沒生孩子就敢提這個,就是看不起你,以為吃定了你。

沒這麼有恃無恐的,一般有這個想法都是走迂迴路線的,比如你懷孕了他媽再找藉口和你們住在一起。

現在敢提這個,就是不怕你跑,覺得你除了他就嫁不出去。

婚前就看不起你,別提婚後了,苦日子在後面。

校園戀情一般都不靠譜的,關鍵就是男方看不清社會形勢,自我感覺太良好。

然後還得了大病。

分手吧。找比他好的,重新體驗熱戀期,不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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