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十幾年前買了七八家本村居民的宅基地,請問此行為合法有效嗎?

時間 2021-05-05 15:57:49

1樓:Aven

首先,集體土地是可以在行政村範圍內流轉的。村長和本村村民都包含在行政村範圍內,這個行為是合理合法的。

其次,現在國家施行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也就是說乙個戶口只允許乙個宅基地。現在村長手頭上如果有很多宅基地原則是不合法的。

如果村長已經轉賣或者宅基地已經建房有成為其他戶主的宅基地,已經成為人家的宅基地的既定事實也不會改變。但是那些賣掉宅基地的村民,為什麼賣不知是因為何種原因,那幾個宅基地不會物歸原主。再則只要不是戶口遷出,而本身戶口下又沒有宅基地的,原則是也是可以向村委提出申請宅基地的。

集體土地在村內買賣行為法律上叫土地流轉,法律上集體土地是不允許上市自由交易的(除了今年國家在各省試行集體土地有條件的上市交易的試點城市外)。集體土地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分土地到戶,只能在集體內流轉。簡單理解就是本村的集體土地不能過戶流轉給非本村戶口。

今年起,農村宅基地等也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了。

國有土地是除了集體土地以外的土地。是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和流轉的。

2樓:那些星光

本村集體土地內宅基地是可以在集體內買賣流轉的而且按照題主的說法十幾年前的能用幾萬塊錢買地也不算坑蒙拐騙或者以勢壓人雖然說他的宅基地已經超出了合理範圍但是宅基地是可以給自己後代的只要把戶口分出去就可以了所以這個並不影響因此人家合理合規你只是單純仇富看不過去而已至於宅基地問題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確實有需要的可以向村集體購買或者分配住宅和宅基地有部分限制每個戶口住宅面積一層不能超過120㎡ 層高不能超過3層宅基地限制是每戶不能超過300㎡ 以前留下來的老屋和宅基地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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