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父親和後媽要離婚,房子是我父親婚後買的,後媽沒掏錢,離婚怎麼分?

時間 2021-05-06 09:27:54

1樓:給心情好好放個假

你好。廈門的話我建議你整理好材料去找個比較有名的律師事務所去諮詢一下比較好。諮詢的話初期費用也不貴,而且還可以考慮進一步起訴還是啥的。

2樓:奔跑的蝸牛

前提條件下,小孩是你父親親生的話,以下是推測。我身邊有起訴離婚的,朋友裡也有打過離婚官司的律師,所以大概知道怎麼判。

1、房子賣掉折成現金一人一半(房子300萬左右)……這個她應該可以得到

2、每個月給小孩8000生活費(座標廈門,我父親月收入15000這已經算是在敲詐了)……撫養費是收入的10~20%,如果你們不想出那麼多,只需要說少一點月收入,但要看她是否可以拿出你父親的收入證明,例如銀行卡卡號。

3、我父親賠償她青春損失費60萬元……自願結婚,沒有誰賠償誰的說法。

4、孩子歸她……因為孩子已經6歲了,2到10歲以內是法院依據條件判的。你父親只要經濟上強於他,性格上學歷,離婚後的家庭氛圍上等等對於小孩的成長更有利,小孩大概率你們可以拿到。

5、孩子將來學費各種雜費全部由我父親一人承擔……撫養費原則上已經包含了這些,但她可以在以後大的支出上另行提出,建議你們書面協議好,一人一半,例如教育和醫療,以發票和收據為準。

補充,法院會有調節環節,你們可以調節,這樣會更容易一些。

3樓:

婚後買那就是婚後財產了!一般打官司都是各一半。結婚是個大事啊不能隨便衝動結婚的。門當戶對三觀契合彼此健康的婚姻是最好的婚姻。建議找律師請教一下。

4樓:張威律師

房產如果沒有婚內財產協議之類的約定,可以確認是一人一半,孩子撫養費也是需要給的,只是不用那麼高,按照廈門的平均生活水平給,一人一半,比如廈門平均生活水平3000元/人/月,則你父親需要給1500元/月,具體的需要法院判決,或者雙方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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