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幸福是從哪家體現?

時間 2021-05-31 20:00:50

1樓:李根

第一是房子是婚後買的,不存在誰那的多,誰的話語權就高,婚後不管是誰掙的錢都是共同財產!

第二不知道父母來玩和買房誰拿的多有何聯絡?按照題主的邏輯,是不是這房子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所買,男方不同意岳母岳父來這裡住,女孩也應該接受?

第三這不算提前告知嗎?還有就是父母要來看兒子還需要兒媳婦同意?這種媳婦不要也罷!

2樓:他的小姑娘

看到這個題目,想到我跟我老公。房子我沒有出錢。公婆不長來住,沒有小姑子小叔子之類。但是偶爾要是有什麼個表親或者他朋友或者我朋友,甚至公婆來都會提前告知對方,給對方的尊重吧

3樓:chenxi1989

原本的生活節奏被打亂了,女方心裡肯定不情願。但是來的是長輩,又不能不接受,又要做一大堆準備,是有點情緒。女方是在向你抱怨,不是和你吵架。

這種事你不能生硬的通知她,而是要用商量懇請的口氣通知她。你讓家人來我感覺沒錯,但她有情緒你得理解。事情發生了得彌補。

她需要的事理解,和安慰。

4樓:天地反覆

這些事,都很難說的,畢竟外人都不清楚細節。

個人覺得

然後,要看男方是否有機會提前溝通,例如,當時是親友臨時起意,男方不好拒絕,只好馬上告訴女方,這如何去怪男方呢。又例如,親友臨時起意,都快上門了,才溝通,這倒是男方的不對。

清官難斷家務事,多考慮周全才是正理。

當然如果這種小事都能和房子扯上關係,那這個問題就很奇怪了。真有這個必要?

5樓:orange

是誰掙錢多誰就有話語權的意思是嗎?

我不想同意,可是現實中這種情況屬於大部分…這屬於三觀一部分的問題應該結婚前就了解,我只能說趁著年輕沒孩子再多了解一下也沒什麼壞處…

6樓:深如大海

都說清官不判家務事,可這件事,如果題主的描述沒有問題,那簡直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男方這不就是提前通知嗎?難道這事還要經過女方同意?男女一方的直系親屬來玩幾天,沒毛病啊,這也容不得拒絕啊,怎麼就不尊重了呢。

現在,一方面為這個男人可憐,一方面為你有這樣的朋友值得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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