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戀愛6年,已打算領證,卻被要求籤婚前協議,這個時候還要領證嗎?

時間 2021-05-31 18:47:08

1樓:我的

那要看婚前協議的內容是什麼了。我個人覺得如果婚前協議是基於雙方相愛的基礎上,而且是平等地位上的互相尊重的一種協議。內容可以保障雙方婚後生活的話。我倒還是很贊同的。

2樓:西凝

我不知道怎麼說哈,只能說說自己的想法,如果這個事情在我身上,我會去想這個男的值不值得我嫁,還沒領證呢就開始想著我是外人了,如果是我我會考慮嫁不嫁的問題,我嫁你就是你家人了,現在還沒成呢就算計離開的這回事兒,打心底裡就不坦誠不相信,我看種的是感情,雖然物質重要。如果這樣的話,我是會自己買房的,我有我自己的房子,你家愛怎麼著怎麼著吧,個人想法而已,

3樓:匆匆過客

男方父母全款買的,你就不用惦記了,怎麼著都和你沒關係,協議簽不簽都行,反正沒啥意義,,再說了結婚女方要求男方彩禮,人家買房,你要是啥也沒出的話就別沒事找事了,這樣子挺好的,婚後有能力再買一套就行了

4樓:粗茶淡飯

首先,這是婚前財產,和你沒有關係,即使領證後過戶給你男朋友,也是父母贈予,和女方沒有關係,所以籤協議意義不大,只是他父母不懂這個事。目前,如果樓主有能力再買一套房,就自己婚前只寫自己名字買一套,作為安全保障,若沒有,看和男朋友感情,感情好就結婚,婚後再攢錢買一套,寫兩個人名字,這才是你能分到的財產。

5樓:

協議簽不簽,房子都跟你沒有關係的,所以這位姑娘,先去了解一下目前法律對於財產方面的具體說明吧。如果這麼走下去,真到了離婚那一天,你還有啥呢

法律常識還是要懂,因為我們結婚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互相算計,當然最重要的是不被別人算計。了解這些當然也不是為了離婚,就好比買保險不是為了死一樣!

好的婚姻吧,得開誠布公,得心往一處使,得把錢擺弄明白,是整合資源共同進步啊!所以啊,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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