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社會發展到現在,諸如結婚由男性負責買房這樣的不平權現象還得到廣泛接受?

時間 2021-05-06 04:44:47

1樓:陸土根

因為不存在你說的發展。

毛時代的婦女平權運動,儘管讓婦女走進社會生產,成為勞動者,但是對傳統制度是有所保留的,規避了很多問題。

比如,那個年代為什麼沒有買房問題?因為計畫經濟時代的單位制度下,男女結婚單位可以分房。這是國家在代替男性承擔了物質義務。

另一方面,公有體制下,男女就業機會、工作薪酬都是一視同仁的,男女的待遇差別很小。

男女待遇都差不多,那是不是要看男方家庭的經濟條件呢。意義也不大,那個年代階層大洗牌,解放前的有產階級唯恐不及,反而大家更喜歡根正苗紅的貧下中農家庭。

但儘管男女之間差別這麼小,組成家庭,生兒育女的傳統觀念是被官方默許乃至推崇的。那年代的大齡青年要比現在更不好過,戀愛也不能談的太奔放,否則就是個人作風敗壞。因此,那年代的人,往往就是從一而終,和自己認識、爹媽或者單位領導介紹的初戀愛人按部就班結了婚。

傳統觀念既然沒有被完全破除,那麼當國家不再管年輕人的房子問題,乃至就業問題,走入市場經濟的新時代,女性因為自身生理劣勢而造成的職場歧視就必然開始,最終會造成男女待遇差別的擴大,於是,婚姻的邏輯也就自然而然重新回歸傳統。國家卸掉的義務,最終要被男方重新承擔。

需要指出的是,儘管毛時代人們沒有物質的不平衡,但這種雙職工家庭的模式,女性有沒有怨言呢,其實是有的。一視同仁的就業分配,導致很多女性進入體力繁重的重工業,她們是非常辛苦的;同時,因為兩個人都要工作,生育、養育孩子的壓力,事實上是不能得到國家補償的。結果就是媽媽們不僅要忙工作,還要忙家務,管孩子。

寫到這裡,其實很多邏輯也就清楚了。男性在婚姻中承擔的物質義務,包括買房,更多的是在為女性的生育養育壓力買單,為女性在社會生產中的生理劣勢買單,從而形成補償和平衡。

今天的社會,尤其是生產力雖然有了很大發展,但女性在職場上的生理劣勢,依然是客觀存在的。哪怕是只強調智力的服務業,女性也未必有優勢。因為如果這項服務業強調效率和速度,那麼對人的體力,依然有要求。

人再聰明,總是血肉之軀。

至於女性的生育、養育後代的壓力,國家也顯然暫時給不出什麼補償。因此我們只能重新走回傳統的老路子。只是和舊時代不同的是,今天的大多數男人,並不具備傳統社會中男人一人養家的能力,女性依然要上班。

我們正處在傳統和現代的過渡中。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現代男人比傳統男人差勁。因為在一夫多妻妾的舊時代中,大部分平凡庸常的男人,是娶不到老婆的。

2樓:長晏

動物求偶也要準備食物和巢穴啊。

如果你一無所有,和你在一起的生活質量還不如單身的時候,那我為什麼要和你在一起?因為真愛嗎?姑娘把你當真愛,你把姑娘當真愛嗎?你忍心讓你的真愛陪你一起挨餓受凍嗎?

你覺得男方買房子不公平,我也覺得孩子隨父姓、女方照顧公婆、既要上班又要做家務不公平啊。如果義務要對等,那權利是不是也應該對等?ps:

我周圍的一些已婚的或者準備結婚的小夫妻房貸是共同還的。

平心而論,大部分男性沒能力讓太太做全職主婦吧。我見過太多女性和男性一樣工作,辛苦工作一天,下班回家還要被認為做家務照顧小孩老人天經地義。

這樣你還要說男女不平等,那你高興就好咯。我有在家庭上浪費時間的工夫我也可以自己賺錢買房子,買花戴。為什麼要結婚?

3樓:張小花

我想說,如果乙個男人連乙個安身之所也不能提供,那你還能憑什麼來迎接那個即將被冠上你姓的小生命?你會在他哭鬧的夜裡強忍睏意哄他還是你會放下你拼搏了多年的事業去教育他?別說什麼男人要掙錢養老婆,現在的女性有多少是家裡蹲呢,她們不是一樣要出去工作?

借用一句話——你說你要結婚,就憑個JB?

4樓:李斐玥

因為女性要比男性多承擔價值超過十套房的付出:提供一輩子隨叫隨到的性服務、家政服務,冒死生孩子沒補貼,小三上位易如反掌的地方,換你你敢不要房?

5樓:zsy wb

如果女性在現代社會作為勞動工具的價值被大大提公升至和男性一樣,而男性作為生育工具的價值卻無法提公升,在男權社會下社會又認為作為勞動工具的個體價值明顯高過作為生育工具的個體。最後生育的價值被大大貶低,造成社會沒有生育的動力。這是對社會發展有力的事情嗎?

(附:生育價值中包括養育下一代的內容)

6樓:

。。那啥我還希望我家提供房子男方住進來呢

但是你們太小瞧男人的自尊心了吧。。。男票不肯是怎麼回事。。。。。

所以想要有尊嚴有面子又不花錢花心思還是很難的,感情是婚姻裡最重要的但不是婚姻的全部啊。

7樓:周亮亮

不想買房入贅唄。

這個習俗是偏向男性的,感覺應該是女性抱怨才對。老娘有車有房娶的起男人,你們為啥就有偏見呢?(吐槽一下:又要房子又要彩禮的,你好意思說讓孩子隨你姓嗎?)

女性和男性的社會能力對等的時候,才會真正的男女平等。現在喊男女平等,對消除對女性的偏見有用,不可能實現男女平等,

等女性的社會能力超過男性時,哼哼,到時候的習俗就是「入贅」了。

8樓:

那肯定得各方面都實現公平了,婚姻上的公平才得以實現唄,如果男同胞們在這個社會佔據更好的資源,工作上有更多的機會,得到更好的待遇,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在婚姻上勢必就要承擔更多,特別是經濟責任。

另外,在婚姻關係中我覺得普遍的情況還是女方的責任被強調的比較多,雖然有的人會覺得男人要買房養家是很重要的責任,但說穿了就像上面說的是錢解決的責任,但是對於女同胞的要求更多的是對家庭日常生活,對孩子教育的要求,其實還是很費心費力的,不過卻很少有人把這種責任放在對男人的要求上,這其實也是一種不公平。兩個不公平加起來其實到也是一種公平了。

當然我上面說的這個情況肯定不是絕對的,一定有那種對老婆體貼關懷沒啥要求的顧家好老公,但是不也有那種不要求男方一定要有房有車的女人嘛,不過從整體上來看,恐怕還是我說的那種情況比較多吧。

9樓:causeevery

沒什麼不公平的,因為男人自己願意。

不管男人吼得多厲害,說不該由男人一方承擔買房費用;只要他在行動上接受了這件事,並結婚了,就是他自己願意。

10樓:豬鍋鍋

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男尊女卑的思路,雖然說現在強調男女平等。但男尊女卑的思想是深入骨髓,男人女人雖然嘴上都說現在是平等的,但實際上都在預設男人是家庭的主導。

就說買房和買車吧,這兩件固定資產是家庭裡面比較大的開支。如果婚前都需要男方來提供,那如果站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女方究竟在物質上是完全在享受男方的奮鬥成果,還是以婚姻之名來獲得一定的資源享受?

昨天在知乎上看到有個話題是說「女方如何向男方提出在房子上加名字?」

有朋友說,自己有女性朋友結婚的時候一直強調說自己結這個婚,損失了自己的青春年華,為男人生孩子。所以,男方給女方無條件的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理所應當的。

這種看法,首先是對婚姻的乙個誤讀,再者也是在預設男尊女卑。

首先一點,結婚是2個人的事情不是乙個人,那麼結婚所需要準備的財產,房子,車子等等,應當是共同準備。如果男方或者是女方出資購房,那站在尊重財產和尊重愛人的立場上,你無權在沒有支付任何財產的前提下去要求對方贈予你財產,當然了對方自願和同意的話,你可以接受。但這不是乙個理所當然的事情,你真的這麼做的話,實際上就是在不尊重人。

女性結婚並不是只給男人好處,生孩子並不是為男人生的。我覺得這樣的婚姻觀會給男方造成非常大的壓力,而且也是在預設自己是被主導的一方。

另一方面,購房和購車是經濟能力的人更有能力承擔,但男人未必就是經濟能力一定強於女方。買房買車是要花錢的,收入的多少,財產的多少決定了購買能力。經濟能力是唯一決定購買能力的因素,而不是性別。

經濟能力的高低,不是直接取決於性別,而是多種原因在影響他。個人認為經濟能力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家庭條件,受教育的程度,勤勞程度,學習能力,市場洞察力,人際交往能力,行業機遇等。

生理上來看,個人認為男女唯一的區別就是體力上的差別,還有荷爾蒙分泌的差別。china現在很多年輕人的工作都不再是純體力的了,就算是出去務工的農民工在工作上,也並不是女人的收入普遍低於男人。甚至,很多男性工作下來一年的收入普遍比女生的存款少很多。

但即使是這樣,不少中國女性結婚的時候,還是會理所當然的認為男方應當在買車和買房這兩點上為她準備,自己卻理所當然的可以少付出甚至不付出。試想,乙個女人,婚前要求男方把房子車子都準備好,婚後還要他工作上蒸蒸日上,過的滋滋潤潤。現在更有甚者,女方連洗衣服做飯都要求男方為女方服務。

還有的甚至抱怨老公婚後心思不在她身上,陪伴他的時間太少。

說實在的,這些人應當反思乙個問題。婚姻關係中,到底誰應該為誰服務,誰應該對誰好?

如果這個問題自己都沒有答案,那我覺得很多人婚姻出現問題是活該,是理所當然的。個人認為,要想真的實現男女平等,你必須首先承認乙個客觀事實。那就是,男人除了在體力上比女方有優勢,在任何其他方面沒有強於女人的客觀條件。

很多女人認為男人就應當比女人更強,這個想法純屬是為自己的不作為卻想獲得幸福的的一種雄辯。

狹隘一點來說的話,但凡是要求男人給她把房子車子都準備好,坐享其成的女生都是比較懶惰的人,都是在預設自己是被支配的物件。我覺得至少這一批人沒有權利要求男女平等。因為他們就是預設了自己是被支配的。

一方面,讓男人給他準備一切,一方面又強調男女要平等。這是在把自己當上帝。

個人認為真正的好女人,可以參考港劇《創世紀》中的方建平。有自己的事業,不依附於男人,經濟上不對男人有過分的要求。理解男人的難處的同時,要求男人給與她合理的愛情和關愛。

要求男人給她理所應當的身份和情感庇護。在外面是乙個人物,在家裡是乙個好妻子,乙個好媽媽的表率。同樣的,好男人的標準,應該也是有自己的事業,庇護自己的女人。

在外面是乙個人物,在家裡是努力照顧妻兒的好爸爸。給家庭盡可能的提供乙個好的環境。

11樓:魏迪

昨天在知乎看到乙個問題和一些回答以後,我思考了一晚上關於家庭合理分配的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很早很早以前,女方嫁到男方家,幫男方做家務,生孩子,照顧父母。男方為了表示女方是一家人,所以在租宅加上女方的名字。這一傳統在不斷的社會演變中也在不斷的變化。

一開始,女方是要和男方全家人住在一起的。後來,大家也都知道了。。。女人的社會觀念不斷的增強,所以婆媳矛盾無法調和。

最終是男方家長做出讓步,也就是現在的多數小夫妻都能單獨居住。而小夫妻之間,隨著社會的不斷演變也出現了不可調合的矛盾。主要的矛盾分為兩點

1.房價過高。房價的飛速增長讓男方家庭覺得付出的代價太高了,有些家庭無法承擔,有些家庭可能需要搭上一生的積蓄才能勉強承擔。

2.女人更多的承擔了社會責任,放低了家庭責任。很多的老人還在強調哪一點,男主外,女主內。

不過新時代的女性多數都拼搏於職場,對家庭的照顧越來越薄弱。再加上多數是獨生子女,自然沒有原來那樣會照料家庭。

以上兩點導致以買房子才結婚的論點發生了越來越激烈的爭論。多數也是社會意識更迭的結果吧。

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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