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大佬解答!這種情況算欺騙嗎?急

時間 2021-05-31 09:28:59

1樓:小王

肯定啊,就像之前的那個新聞,乙個人通過偽造學歷當上了主政官,而且幹的還不錯,官聲特別好,最後還不是被查了。這本質上和這個一樣的。

2樓:Entropyy

這應該是乙個行政法上面的問題,既然你都說了是以隱瞞欺騙的手段取得教師資格,那肯定是要被取消掉的,因為你取得的證從效力上來講自始無效,確定無效。

參考以下法條: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行政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依照前兩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基於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第七十八條

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屬於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第七十九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屬於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樓:奈奈生

僅代表個人觀點。

這種行為肯定違法,可以要求賠償,但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具體罪名的確定還存在爭議,難以定性(可能有鑽法律空子的嫌疑)

其次還要看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最後,建議還是諮詢一下專業律師,作為法律小白的我還是道行太淺 (*`*)

4樓:番茄炒蛋

簡直了,這種問題還要來問嗎?

這是常識性問題,不是學法律的人也能解答吧。

不知道你參加的哪種考試(感覺像招教),但是不管是哪種考試,都肯定算作弊了啊

為什麼考試要攜帶身份證?學生證?肯定是為了統一身份。

對你而言你年齡大了,不能考,和別人交換了身份,可是多少人也是因為年齡大了,不能考呢?

對你的便利就是對別人的不公平,輕則取消考試名額限考,重則入刑。

希望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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