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是不是任何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會請律師打官司,這樣會不會嚴重浪費時間 金錢和公共資源?

時間 2021-05-30 03:37:47

1樓:

為什麼這麼多答案中,乙個都沒有提到法援?基本上,香港各級法院刑事案一審,除非被告人不申請或資產值超出上限,否則法援申請百分之99都會批准。

人身傷害或婚姻案件又是法援重點。

法律援助是為合資格的申請人 , 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 ( 如有需要 ) 的服務 。

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 、 原訟法庭 、 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 。 此外 , 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的交付審判程式 。

任何人士 , 不論是否香港居民 , 只要牽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式 , 便可申請法律援助 。 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 , 而案情又具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 , 便可獲法律援助 。

普通法律援助計畫援助範圍

普通法律援助計畫 (普通計畫) 涵蓋在區域法院 、 原訟法庭 、 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展開的民事訴訟 ; 某些死因裁判研訊 ; 以及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出申請的案件 。 訟案類別如下 :

婚姻訴訟

交通意外索償

業主與租客糾紛

工業意外賠償

雇員補償

入境事務

合約糾紛

專業疏忽

海員追討欠薪

雇員追討欠薪及相關的僱傭福利

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案件

涉及社會公義的死因裁判研訊

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起 , 普通計畫的涵蓋範圍擴大至包括在銷售證券衍生工具 、 貨幣期貨或其他期貨合約時涉及詐騙 、 失實陳述或欺騙情況的金錢申索 。

2樓:

香港有一句流行語: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而是窮人那個啥。

題主自己想像。

你看tvb劇會覺得每個人都會去蘭桂坊劈酒,每個人都會住幾千尺大屋嗎?

3樓:Lady Joyce

律政強人這電視劇集在律師眼中簡直是毫無邏輯、吸引收視之作!比如有一幕張強在沒有諮詢當事人的前提就答應了法庭展開死因聆訊,而當事人聽到後就大吵大鬧,很有戲劇效果,但是嚴重違反律師執業操守!

香港人不是隨便情律師的,律師函反而發得比較多,還記得tvb劇集最喜歡的一句台詞嗎?「你等收律師信啦」(你等著收律師函吧)律師函可能有一點嚇唬的作用吧,因為香港人都怕「惹官非」,就係帶來訴訟,訴訟意味著龐大的律師費用呢!

4樓:HKHK

不是。在港做律師收入是很高的,出庭費多。香港影視作品比較多警匪、打官司的場面,但不能代表日常。但腦海中的法制觀念還是比較強,也會第一反應打電話找警察。

5樓:楊卡爾

律師在香港是奢侈品,不是所謂雞毛蒜皮小事都可以請律師。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5萬元港幣以下的債務糾紛,按照規則一般不允許請律師,都是當事人親自出庭。你去查查香港法院的判案書就知道,很多民、刑事案件都是無律師代表,當事人親自參加聆訊的。

當然如果是到高等法院上訴庭乃至終審法院的案子,那是要強制由律師代表的,那律師費就令人咂舌了。反正我知道的乙個案子,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資深大律師(本港人)出庭費60萬元一天。

6樓:紅木村

不會的,香港律師收費很貴,特別是訴訟案的大律師。另外,大律師人數有限,我記得當時全港只有1000多人(現在可能更多),一般也會注重案子的質量,不會什麼案子都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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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oi 不討厭。討厭這個詞有點輕,應該說恨吧,恨香港教育界的老師,和出版社出的那些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的書籍,教壞了一批又一批的無知青年。17年去香港購物,街邊的零食挺好吃的,老闆娘也很熱情,那段時間有些藥店欺壓大陸客人很常見。走的時候就總覺得房子有點破爛。去了一次就不想去了。 愛糊塗的花心 談不上討...

香港人睡得那麼少,那他們身體狀況是不是大都較差?

缺乏睡眠的人總體肯定不如充足睡眠的人身體好,但香港人壽命長的原因,我猜與他們基本不開私家車有很大關係吧,因為駕駛是很耗精力的一件事,司機也是容易短壽的職業之一。這方面聯想到日本,日本大城市裡人開車的人也不多,他們壽命也比較高。 很粗的鼻毛 香港人普遍小毛病很多,但大毛病較少。而且大毛病也得益於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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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leo 如果是在香港從小接受教育的人,不論任何年齡,我敢說全部都會,但流利程度各有不同。香港的教育提倡 兩文三語 因此英文是從幼稚園開始就教,有英文唱遊的活動和抄寫簡單詞彙的功課。到了小學就開始有正規的英文課 有些學校甚至會聘用外籍老師 很多時候老師都會叫全班朗讀課文,或分組匯報,上到了高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