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二套房而假離婚,是乙個道德問題嗎?

時間 2021-05-30 00:46:38

1樓:圈圈媽媽

武漢首套房沒有好學區,孩子上學想去好的,只有買二套,老家房子要賣掉,現在一套房貸將近1萬,二套買個小兩居起碼也是4000起,假離婚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其實我一聽心裡難過的要死,老公說房子歸我,孩子歸我,每個月給我把房貸轉了,可是心裡還是特別難過,所以還是不想,找找別的辦法,身邊假離婚的都沒有復婚。

2樓:左輪已騎虎難下

先說觀點吧,我覺得是乙個經濟問題,因為假結婚與假離婚,地產調控繞不開的兩個怪物,都是教科書般的政策套利。

號稱當前樓市最嚴調控的「深圳」,又被發現調控政策裡存在Bug。原本深圳7·15新政下,離婚追溯3年的規定,徹底堵死的假離婚買房的路。但是9月10日深圳市住建局回覆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乙份覆函顯示,復婚或再婚家庭買房時不用再考慮雙方離異前家庭擁有住房情況。

這條訊息在之後幾日得到了官方確認。

也就是說,如果復婚或者再婚的話,不考慮雙方離異之前的家庭套數,或者說不受「追溯3年」的影響。那麼,過去經常出現的假結婚就成為了可能。

其實從很早的限購政策開始,結婚這件事情就又被賦予了新的「意義」。有人買房是為了結婚,有人結婚是為了買房,還有人結婚則是為了避稅。雖然結婚這件事情的名義「成本」只有9塊錢,但是結婚背後涉及到買房的成本和收益可遠遠不止9塊錢。

金融學裡有乙個詞生動地解釋了房地產調控下的結婚——這個詞叫「政策套利」。什麼意思呢?就是不同結婚狀態下,持有房屋以及房屋交易的成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理性(或者只在乎經濟結果)的市場參與者,就會在不同的結婚狀態下切換,選擇以對自己最有利的結婚狀態,在對應的政策下參與市場交易。

這中間節約的房屋交易成本,或者說賺出來的錢,就叫「政策套利」。

一方面是中國人實在是太聰明,另一方面,當前的地產調控政策全部是建立在戶口和婚姻登記這兩個國內基礎制度的基礎之上。而且婚姻和戶籍不一樣,戶籍管理比較嚴格,但是婚姻登記非常自由,所以在婚姻上面做的「政策套利」自然難以避免。

傳統的假離婚和假結婚的方式多種多樣,而且發生在我身邊的就有不少。最典型的假離婚和假結婚有這麼三種。

第一種就是和有購房資格的人假結婚,然後繞過限購政策購房。這背後的道理自然無需我多言。當辦完貸款和過戶之後,通過「閃電離婚」的方式完成房屋交易。

第二種就是為了多買一套房假離婚。比如北京家庭限購兩套,把兩套都留給夫妻中的一方,另一方「淨身出戶」,那麼淨身出戶的另一方自然還可以再買。當然,現在這種政策下離完婚是有等待期的,我自己就知道身邊不少朋友同事已經離了再等能買房,有的人則是再等合適的時機假離婚。

第三種就是為了避稅假離婚。理由很簡單,「滿五唯一」的房子不用交個稅。對於一線城市動輒幾百萬的房子,少交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個稅,這可是實打實的好處。

把要交易的房子歸到夫妻一方的名下,然後通過假離婚做成「滿五唯一」,有的時候不僅是賣方自己的選擇,精明的買方也會有這樣的要求。

上面三種都是早已經明擺在臺面上,大家都已經很清楚原因和做法了。至於調控政策對於婚姻和購房的影響,還有更深層的。比如說,購房的時候寫乙個人的房本還是兩個人的房本,主貸款人選誰,要不要兩個人作為共同貸款人,這些都是要在買房的時候就考慮的。

比如我乙個比較精明的朋友,買房就只寫妻子一方的名字,只用妻子作為貸款人。對此,他給的理由是,將來買二套或者換房的時候,可以通過假離婚,以他自己的名義再買房,這樣還可以享受首套低利率、低首付資格。不得不佩服幾年前買房就如此深謀遠慮,實在是精明。

所以,只要戶籍和婚姻登記作為限購政策的基礎一日不變,要從源頭上堵上假離婚和假結婚炒房、避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結婚和離婚是自由的,但是房屋交易是受調控的。把自由的東西建立在調控之上是沒問題的,但是把調控的東西建立在自由的東西之上,結果就只有「政策套利」。

要真正杜絕「政策套利」,辦法只有「一刀切」,實現不同婚姻狀態下的一碗水端平,但是這種辦法不僅不近人情,而且大眾也很難接受。

所以退一步的方法,就是增加「政策套利」的時間成本和風險,控制「政策套利」的規模。或者說,讓市場參與者在不同政策狀態之間切換的過渡期和觀察期延長,或者讓參與者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不斷放大。如果真要走這一套路,監管的規則和實施細則,恐怕要成幾何程度的放大複雜程度,才能堵上一點點的漏洞。

3樓:樓事陣地

辦假離婚、無房一方以單身名義按三成首付買房,一直是不少人買房時會鑽的空子。

但是目前,中國銀行的確已經開始實施「小程式查詢婚姻證明」的審批流程,同時,幾大主流銀行也已經或者正在收緊婚姻證明方面的審批。

部分商業銀行在按揭業務方面還算寬鬆,但不排除有收緊的趨勢。

總之,靠假離婚爭取房票或者貸款資格的路子,已經越來越窄。

7大行獨家調查:聯網查婚姻情況執行,嚴堵假離婚!

4樓:鹿先生房產諮詢

你們其中有人對這種事情會有心理芥蒂就不要這麼做,錢少了還可以掙,感情少了再掙回來難。而且,你們可以把老人戶口遷移過來啊,用老人名額買,你們接力貸就可以啊!

5樓:哈哈男

還是要看你和你老婆的態度,這個方式方法並不是很多家庭和個人能接受的。如果你在意那就是,我個人我不建議這樣。如果你們兩個都同意,這樣買房投資看個人情況吧。

6樓:螳臂當車的騷年

道德是需要用利益來衡量的。

如果假離婚只能為你家帶來10塊錢的利益,我想你和你老公都不會去假離婚。

但如果能帶來10萬塊的利益,也許你老公幹了而你沒有幹。

但如果能帶來100萬的利益,而你家裡也正好需要這筆錢,那也許你們兩口子都會幹。

道德無非是和利益相取捨而已

7樓:

神聖在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標準,在不傷害他人,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前提下,為小家庭省錢、賺錢而甘冒風險是神聖的。不食周粟在現代人看來就是很傻的行為。

8樓:菠蘿菠蘿蜜

我上研究生的時候,乙個老師講過乙個故事,有乙個老闆看上了乙個有夫之婦,和夫妻倆商量,老婆陪我一次,我給你們多少錢,保證你們一輩子衣食無憂,夫妻商量了一下,欣然答應,完事之後,老闆兌現了承諾,可是這對夫妻呢?已經不是原來的他們了,日子越過越不得勁,最後還是離婚了。

婚姻太需要儀式感了!

如果今天兩個人可以為了買房離婚,說明在你們心中,金錢利益是高於婚姻實質的,那麼以後如果還有別的類似於買房的事情,是不是你們第乙個想到的還是犧牲婚姻嗎?

不要一步錯就步步錯,記住,能和你過一輩子的,是愛人!

勸別人假離婚的,不知道你們安的什麼心,古話說的好,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人家離婚了,復不了婚,你們這些人誰能承擔的起責任,如果淨身出戶的一方,孩子,房子,車子,錢都沒了,自殺了,你們對的起他嗎?

9樓:

我認為愛情是神聖的,家庭是神聖的,但是婚姻不是。婚姻本身就是一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契約。婚姻法也不是為了保障愛情,而是保障男女雙方(契約方)在婚姻期間的各自利益。

國家政策讓老百姓不能自由買房的時候,那通過一點不算犯法的手段來買房,也是迫於無奈啊!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差了幾百萬。那些說,為了這點小錢就要離婚的人——是啊,我就為了這點錢離婚啊,我窮啊。

還TM不是為了這個家。

所以,當婚姻妨礙到你們家庭的整體利益時,曲線一下,不是什麼難以接受的問題。問題是,怎麼安全度過這個曲線的過程。假離婚在法律上可一點不假。

離了就是離了,對淨身出戶的一方來說有很大風險的。

我身邊為了買房假離婚的人非常多。16年民政局辦離婚的非常多。多到什麼程度呢?

早上四五點就有去排隊的,八點到那兒,基本今天就離不了了。我們離婚那會兒,人已經少多了,我七點到,前面僅排了幾個人。甚至有六十多歲老人辦離婚的。

我和我愛人是手拉手笑嘻嘻地進去的。辦事員看了看我們的離婚協議,瞟我們一眼,說:你們這寫的還挺像真的。

有辦完事馬上覆婚的,也有假戲真做離完就真離了。最奇葩的一對,兩口子假離婚好幾年了,把復婚的事給忘了。去年孩子上小學報名的時候才想起來,去復婚了。

有乙個大姐,老公說想假離婚再買一套房。離完了,新房寫了大姐的名字,付完首付男的跟別人結婚去了。大姐找過去一看,人家倆人孩子都好幾歲了。

我也離了。房子歸他,離完買了學區房寫了我的名字。我媽我姨就一直在催我趕緊復婚。

我可能心比較大,也是對愛人的信任,沒覺得著急。過了兩年,把他名下房子賣了,換了大點的房子,還是我的名字。房貸都是他在還。

想著萬一以後不認貸了,他還能混個首套房,給公公婆婆在同一小區買套房,住的近方便照顧。

我媽和我姨還在催我復婚。不得已,前一陣我騙我媽說已經復婚了。

10樓:桐語心理法律諮詢

通常情況下,夫妻雙方自願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發給離婚證。夫妻雙方既然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自然會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做了處理,必須由雙方承擔真實的法律風險,不能反悔或重新分割。

如果以假離婚來作為獲利的工具,是大為不妥的。

11樓:hahamonqiue

你老公的道德底線比你低多了,總感覺有時候你跟他很多地方分歧很大,你對你們的婚姻很不自信,過度依賴。他可以輕鬆說這種話也就代表,婚姻在他的認知裡是一紙婚書。沒有你看的重。

可以因為形勢賺政策順便棄之,我不是否認他是不是個好男人好老公。我只是說他的做法對映出的他內心深處的東西。

12樓:石頭

給您個忠告,所有在民政局辦理過的所有的假離婚,法律上都是已經履行了離婚手續,如果各懷鬼胎,還不知道誰甩誰呢?所以,留個心吧。

13樓:「已登出」

是道德問題,但不是假離婚或者寧願受損失也不假離婚的普通人的道德問題。

這是逼著人做選擇的那些人的道德問題。導向就是在逼迫乙個個人拋棄道德。而且,還強迫其承擔風險。

其實這就是簡單的物質和精神二選一的問題,沒必要對選擇或堅持的個體上綱上線。

14樓:天行

不是,離了就可以有購房資質,還有可能做首套房還享受國家政策補助。但是有些做假離婚的卻成了真離!所以說購房離婚有風險。可能還什麼婚內財產都得不到

15樓:斷章

我小學同學女,她名下有兩套房子,婚後在武漢市中心又買了一套房作為婚房,當時她建議老公用假離婚的操作可以少一些貸款,但是她老公說,「婚姻是神聖的,不能被褻瀆」。

如果連婚姻都能作假,未來還有什麼底線可以鑽空子。

首先,假離婚就是欺騙,鑽法律漏洞。

其實,離婚證這種國家認證的檔案,你都覺得似有可無,那未來在金錢面前我不曉得你會作出什麼。

買完第一套房之後,大概多久開始買第二套房?

長沙房產置業顧s 每個城市都不一樣,政策也不一樣,以長沙來說,長沙買第二套房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長沙戶口,第一套房產證滿4年或者網簽6年。才能正常買第二套房 已登出 買完首套後的第二年吧,買的二套。現在想來還是晚了些,再早一點的話應該能存下更多的錢。也不知道是個什麼原理,就買了房之後,莫名的能存很多錢...

我是全職媽媽,為了買第二套房婆婆第二次勸我假離婚,我該怎麼反擊?

已登出 這年頭沒有假離婚一說,你婆婆心裡肯定是憋著壞呢。你們夫妻的財產分清楚,寶寶的撫養權,老公每個月應該給的撫養費,還有你的青春損失費,算的清清楚楚,放在離婚協議裡,婆婆不同意你就別離,想離就得同意你提的一系列條件。假離婚也好真離婚也罷,為自己和寶寶爭取最大的利益,寸步不讓懂不,別婆婆看到這些之後...

人生要是只為了那一套房而奮鬥是不是太沒有意義了???

你應該多讀書多做事多學習,不要再想這種問題。買房這種事最好在有序的人生中順便進行,就是一切剛剛好然後就買了。不然強行對自己能力之外的人和事負責,都可能會成為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如果你是年輕人,最好想開點。千萬不要覺得我有了什麼然後就可以得到什麼,所有事都是有代價的。房子只是人生中的要數之一,要成為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