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為了挽救5個人的生命而殺了乙個1個人,法官會酌情判案嗎?

時間 2021-05-29 23:43:36

1樓:smile sincerely

殺人一旦實行,其殺人罪是成立了,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除了法定量刑情節以外,還有酌定量刑情節包括殺人的動機等等,法官也是人,需要結合情理法來看待案件,所以不要認為法官都是教條主義~

2樓:喜寶

你為了挽救5個人,而殺了乙個人?注意這個題,是你為了挽救別人而殺了人,殺了人就是有罪。不論你挽救了幾個人,你可以選擇不救人也不去殺人。

3樓:未寒夜

第乙個問題,那五個被挽救的人陷入困境是否和你有關?是的話,那麼你對那五個人具有犯罪未遂且對另乙個人犯罪既遂。

如果不是的話,對另乙個而言,故意殺人既遂是肯定的了,看具體情況量刑而已。

定罪和量刑是兩個過程。

4樓:

那麼,題主問題的根子在這個問題: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救的那5個人)而犧牲少數人(死的那個人)的合法利益,到底對不對?

如果你認為對,不妨把自己設想成犧牲的那個。

你家正在城市地鐵規劃線上,你淨身出家吧,這裡要修地鐵站,服務全市人民。

你的仇人綁架了一群幼兒園小朋友,要求警察殺了你才釋放人質。砰的一聲,你被警察爆頭了,眾多小朋友被釋放,人犯被判死刑。(你能含笑九泉嗎?)

國外的歷史告訴我們,那些鼓吹為集體利益犧牲個人利益的人,往往是那些「集體利益」的最大(甚至專有)享受者。

5樓:

在職律師,不講故事,簡單的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題目為:如果你為了挽救5個人的生命而殺了乙個人,法官會酌情判案嗎?

由題目內容可知。:第一,你殺了乙個人,持殺人的故意。第二,法官是否會酌情判案,既然有乙個「判」字所以,該案應該缺乏阻卻事由。

目前來說判斷乙個行為是否成立犯罪有三個階段。

在第1個階段之前,主要考慮兩個層面:即客觀的主體危害行為和客體,主觀的故意和過失。在主客觀一致範圍內,暫時成立犯罪,因為要考慮是否有阻卻事由,例如主體不適格(殺人者年齡低於14周歲。

)例如特殊職業(法警與死刑犯。)例如法定的特殊情節(正當防衛。)

所以,題主所提的問題應該是已經來到無阻卻事由且有明確的因果關係的第三階段,即行為成立犯罪,已經有明確的清晰的犯罪形態的狀態。

在排除阻卻事由的情況下,有以下幾種人在判案的時候會減輕責任:

第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

第二,已滿75周歲的人,犯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第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第四,原因自由行為者(吸毒,飲酒等。)在不知道自己會陷入無意識狀態下,造成重傷等後果的,一般第1次可以認定為過失。

第五,病理性醉酒的,一般參照精神病處理。

第六,有生理缺陷的人,即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七,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狀態下,決定著手實施犯罪,在實施過程中精神病發作,實施了自己想要實施的犯罪,一般成立犯罪既遂。

在排除以上7種可能性的基礎上,進一步來判斷,為拯救5個人的生命而傷害了另乙個人,能否算作從輕情節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因為基於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刑罰的尺度應該基於客觀危害性,主觀罪過性和人身危險性,三者來確定。刑罰應當與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人身危險性相適應,側重考慮犯罪情節,做到重罪重判,輕罪輕判。

所以雖然題主所說的人,已經觸犯了故意殺人罪,但是,依然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來做到罪刑相適應,因為故意殺人罪並不只有10年以上,無期到死刑這一種幅度,故意殺人罪也有三年以上10年以下,這種較低的幅度。如果情節實在過於輕微,還可以報請最高院,所以題主完全不需要擔心罪刑無法相適應這件事。

安心的坐牢去吧(指罪犯)

6樓:丁丁

回答問題之前,先要假設乙個貼切的案例。

汪洋大海上,發生海難。

僅有一條救生艇,載著你和其他五人倖存的人。你判斷小艇僅能裝下這麼多人,再多就會沉沒。小艇之上,只有你狀態尚可,其餘五人均是重傷或奄奄一息。

這時,從遠處又游來乙個筋疲力盡的倖存者要求上救生艇避難。你告訴了他小艇的現狀,希望他另謀生路,並強調如果他上來,小艇就會沉沒,大家會一起死。但是,求生欲迫使他不聽勸告,不斷接近小艇。

這期間,你也嘗試划水遠離他,但艇上沒有動力,也沒有槳,他終於靠近,並表現出一定要上船的行為。於是,你用消防斧敲死了他。

問?你的行為是什麼性質?手機打字太累,簡單回答,不展開了。

一、不是正當防衛。他的行為是自救,不是正當防衛所要求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二、不是緊急避險。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下,緊急避險針對的損害是財產或者權利或者秩序,不包括人身。而且,我們的法律認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

因此,乙個人的生命和六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不能作簡單換算。

三、只能認定為故意殺人,但可以認為是故意殺人法律條款中「情節較輕」的法定減輕情節。

7樓:水逝

會酌情,好多人從正當防衛角度去說,其實減免刑事責任除了正當防衛情形外,還有一種情況叫緊急避險。

如果危害這些人的情況不是你造成的,如果不得不在1和5當中選乙個,那麼符合緊急避險的情況

8樓:胖肆大人

我覺得要是當時情景危急到那乙個人不死, 其他五人就必須死的話,你殺那人,法官會酌情判案的。但再酌情處理,殺人就是殺人,你只會被群眾同情,申不該,該坐牢還是要坐牢。但對我來說,要是為了不坐牢而看著那五個人死,還不如我先死。

補一句話無論身處哪種情景只要

對得起良心

無論你做什麼,你的身後

都會有一群人在支援你。

你會為了乙個人而改變嗎?

陳土豆 說真的,會的。生命到現在遇到過兩個這樣的人。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都失去了。但是,的的確確,她們改變了我的態度觀念。我的改變也是完全因為她們。所以,我相信我會為了乙個對的人適當改變自己。 熱水袋 看什麼改變囉 比如我變換著各種直髮捲髮長髮短髮,想知道你喜歡哪種比如我今天連衣裙明天包臀裙後天超...

你有沒有為了乙個人而努力過?

膩礙 有啊平時天天遲到的我為了早些見到他天還沒亮就去學校晚上其實也都激動的睡不著結果不照樣沒有好的結局 永遠都記得自己的那份傻 現在長大了 不也還是忘不了他 茶花滿路 其實,說起來挺普通的,小時候學習就是為了我的媽媽,我希望成為她的驕傲,就是想讓她開心。因為爺爺家有些重男輕女,不說了晚安 美食探險家...

如果乙個人只為了不辜負父母而活著,那麼這個人的生命還有意義嗎?

尋找迦南的豬 要看你對生命的理解了,千年來我們中國絕大多數人都是這麼活下去的啊,少年時,為了不辜負父母,讀書寫字考取功名 成年時為了不辜負父母,談婚論嫁組建家庭 中年時為了不辜負父母 床前盡孝養老送終。到了暮年回首一生,我們也是這樣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的,我們的下一代也是這樣教育下一代。聽父母的話,不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