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打架,對方先動手,導致雙方均為輕傷,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5-29 22:56:23

1樓:有點兒意思

不知道你描述的是你認為的輕傷還是由公安機關委託法醫鑑定為輕傷的,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應該是協商調解處理或者走法律程式,後者的話,上公升到了刑事案件,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會依法處理的

2樓:口吞三斤屎

再說一次,只要不是誰先拿刀砍,一律屬於鬥毆。鬥毆只看最後傷勢結果,輕的賠重的。都一樣就各走各的。兩個人有一方不依不饒都得進去蹲著。誰都跑不了。留下案底。

3樓:孫冰

在中國沒有正當防衛的說法,你們這是互毆。因為都有傷,並且傷勢一樣,那麼派出所肯定讓你們先調教,自行解決,就是自己治自己的傷。沒辦法,中國法律就是這樣操蛋。

建議你們和對方協商,申明利弊,還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比較好。如果協商不成,那麼派出所只能讓你們走司法程式,那麼你們雙方都要被拘留然後等著公訴。如果留下案底,你們都知道後果的嚴重性。

所以還是自行協商吧。

4樓:皖言婉語

首先,明確是幾個人打架,如果三人以上打架,可能觸犯聚眾鬥毆。但根據問題意思,可能雙方共計只有兩個人,應當不屬於聚眾鬥毆的問題。

其次,後動手方,是出於防衛性動手,還是積極參與性動手,如果屬於前者,還有可能屬於正當防衛,會少承擔甚至不承擔責任。

再次,通常先動手屬於過錯方,但也要考慮引起先動手的原因,哪一方在根源上是過錯的。

最後,兩方有可能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有可能,雙方最好積極和解,化解矛盾,促進問題解決。

今後少動手,多以和平合法方式解決糾紛,降低違法成本。學習法律知識,面對不法侵害,依法採取正當防衛措施。

雙方因瑣事爭吵,對方先動手,我方還手,這屬於正當防衛嗎?為什麼?

李自來 不屬於。既沒監控,自己又沒有受重傷,也證明不了對方可以把你一刀斃命,更證明不了你毫無乾掉對方的意識 你只能恐慌時無意識反擊 就這還想正當防衛呢。鬥毆起步,故意傷害封頂。 廣東格明律師事務所 不屬於正當防衛。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的相關規定,在互相鬥毆的過程中一般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行為。打架...

雙方因發生口角而動手,導致對方一級輕傷,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當不了店小二 傷情已出來是一級,說明法醫鑑定已經有明確結果。那麼也就說明這個案件已刑事立案,失去了立案前調解和解的最佳時期。接下來就要考慮刑事和解賠償以及賠償後的書面諒解書爭取今後判決的從輕或者適用緩刑的情況。當然和解賠償量力而行吧,不然花大價錢也不見得一定緩,還要因此而欠債就得不償失了。 簫韶九成...

夫妻雙方經常吵架,雙方都動手打對方,應不應該離婚?

給我一支蘭州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我覺得也分情況,我想給你的建議是不要去考慮孩子,如果只是考慮你自己你是否會義無反顧的離開他?比起乙個爭吵不休的家庭環境,孩子跟著乙個平和的母親或者溫柔的父親可能更好,起碼我覺得這樣。我也是懷孕的時候離婚的,孩子六個月時候他動手打了我我離開了家,淨身出戶,孩子現在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