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人和岳父岳母向我提出將我愛人的名字加在我婚前的兩套房本裡,我應該如何婉言拒絕!謝謝?

時間 2021-05-29 22:16:31

1樓:Paris1984

這樣的娘家,以後也是個無底洞,覺得女兒跟你結婚,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你照顧她們全家,你要做好婚後繼續扶貧的準備,你要是提出異議,他們就會說,我都嫁給你了,你要負責照顧我一輩子,或者我都給你生孩子了,怎麼怎麼的。

娘家條件怎樣?一般條件一般的娘家總會想著要保障,而條件好的娘家不僅不要婆家的東西,還給添很多嫁妝。我家就給我在北京買了五套房,我爸跟我說,爸媽是我堅實的後盾。

感恩有這樣的爸媽。我越是不靠婆家,婆家越是主動給的東西多,一是婆家覺得我家條件好,就不會佔他們經濟上的便宜,二是也給兒子點面子,女方家都給了這麼多,男方總得意思意思吧。

2樓:婚禮策劃粒粒

這個社會,都可以這麼直接了麼?

給予和要是兩個概念,給予是愛,要那真的是對尊重的一種褻瀆了

個人意見是,這個肯定不可以加的,如果男方父母要住你可以做決定要不要給住,出於孝順之類的。

你可以先和你愛人溝通,說如果父母想住沒有問題,如果寫名字還是不要了,希望他可以尊重你

因為是婚前財產,你對於他的愛和房子沒有關係。

如果他對你冷淡了之類的,個人覺得你還是考慮一下你們的關係,愛的前提是尊重,不是強迫別人做不喜歡做的事。

如果他能理解,那麼由他和他父母溝通,說這樣是不太好的,如果他表面同意了,背地裡和父母說你不太好的話,他父母對你態度差之類的,你也要考慮了

乙個家庭的和諧,對於你將來的生活質量是非常重要的。

你有兩塊麵包,來了乙個人和你一起分享,最後你有可能乙個麵包也沒有了

何不找乙個也有麵包的人呢?

3樓:藍天下的白雲

「婚前」嗎?以結婚為前提,若是確定結婚了,加也無妨,你愛她呀,其實也是一種給生活伴侶的保障和安全感。岳父岳母也只是為了女兒的保障,別怪他們。

但如果有苦衷沒辦法辦到,不妨私下先跟愛人商量延後之類的問題,一定要讓對方理解,把原因說出來,別讓女人想太多,以為你不愛她、不願意給她任何保障和安全感。

4樓:寒衣

第一,這屬於婚前財產,你可以直接拒絕。

第二,如果感情很好的話,加了也無妨。

第三,如果是獨生子的話,加了給他們住一套也沒多大關係的吧。

第四,結婚最好做財產公證。

5樓:大飛

1.建議你去好好研究研究新的婚姻法關於婚前財產的那部分;

2.就是兩個人的感情到位了話你就給她加一套房能如何?

3.如果是她家只有乙個孩子的話而沒有房子住的話,你就讓出一套給她們住也無妨吧。

4.出於理智也可以做婚前財產公正啊,如果奔著你的財產這種物質女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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