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要和我籤財產協議,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14 08:32:58

1樓:一閤家事

你和你老公大吵的原因是什麼?

你公婆的這個要求並不過分,畢竟這個房子是用你公婆他們兩的房子賣掉之後買的,他們並沒有侵占你的財產權益。 而且你公公說的很對,如果你們的婚姻一直持續,這個協議就沒有意義。

而且,即使你不籤協議,你公婆也願意等你孩子兩三歲之後再賣掉房子還貸款,這也是仁至義盡了。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不是你公公把你與這個家庭的關係推入了絕境,而是你自己。建議你冷靜的,理性的好好想一想。想想是怎麼樣搞成了現在的這個狀況,以及你後面要怎麼做。

2樓:

我遇到的是在財產當面對我劃清一切界限。所以我陷入極度自責當中,道理我不懂嗎?所以我只能怪自己,怪自己遠嫁,怪自己沒有心理慰藉,怪我自己錢不夠多,怪自己不夠好不夠努力,我想要買房子現在就買,但是老公沒存款,我自己的存款在老家買房首付都夠嗆,如果要買意味著未來一兩年都不能有大開銷,但是結婚了哪樣不是開銷,裝修家具要錢,買車要錢,要是有孩子還要錢,我能怎麼辦,他們這樣做讓我全身心付出我也很害怕,不買房過的瀟灑我不懂嗎?

我努力工作不就是為了這一天嗎?為什麼我不敢了?怪誰,怪我自己吧。

3樓:吃柚子不吐柚子粒

什麼?!你都為他們家生個個孩子了居然都不寫你名字!!

什麼?!孩子跟男方姓的居然還這麼對你!!

什麼?!你老公居然還不無條件佔你這邊!!

你又是出子宮又是出逼,他們一家還逼你籤財產協議!!你老公真的愛你嗎??

至於你吵來吵去的目的是什麼,對不起,不在我們田園女權組織的思考範圍內!

4樓:

其實我都不知道這套房子你一分錢沒出,哪來的底氣和你老公大吵一架,原因還是只寫了你老公乙個人名字?是你生了個孩子?我挺想讓你給我解解惑的。

5樓:臥雲弄月

大吵幾次,和老公吵了,和婆婆吵了,和公公吵了,婚姻極度不穩定情況下還想著分走一半產權,憑什麼?!

如果是我,就讓兒子這個借款協議,首付我出的,貸款你們夫妻還,可以加名字。

PS :就算加你名字,離婚了你還是一分錢拿不到!因為根據物權法,你沒出資付首付,又沒還貸款,什麼也得不到

6樓:狩坊

作為他們,這麼想無可厚非,這麼做不合情。 所以才有了你的牴觸情緒。

事件本身在你們之間斬出鴻溝。你公婆看來也不是很聰明。 用他們自己名字買,他們自己還款也就不會有這個事情了。

不過你們婚內的房子,怎麼可能只寫你老公乙個人的名字呢?而且還是貸款的。

那就不要他們買的這個房子了,協議這麼寫,房子屬於你公婆,房款也是他們還。房子他們之後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這樣情感上也不會把你和你老公割裂,就不知道你老公自己怎麼想。

不知道你爸媽怎麼想,我如果有女兒受到這樣待遇,我是受不了情感上受不了,房子不房子不是最重要的了,這麼幹就是打臉啊 ,畢竟你們都已經結婚了

你自己想想,現在不好受的估計還有你老公

至於要怎麼做,自己想想,也許我的想法太偏激了

7樓:千巡思

一、起因:因為房本是我老公的名字,所以我當著公婆的面和老公吵了一架。

二、經過:公公看到了,他竟然仗著長輩的身份說教我,我忍不住就和他也吵了一架。公婆感覺自己的60萬可能要分給我一半,所以逼著我寫乙份財產協議。

三、結果:我又不是貪圖他們利益的人,所以我不願意籤這個字。他們一家人的做法令我挺難過的了,我老公也不站在我這邊,感覺我在這個家庭待不了,怎麼辦。

我的建議:離了吧,雙方都輕鬆,你沒有需要還房貸的壓力,你老公一家人也沒有擔心害怕的壓力。

再次建議:房子有兩種情況,大漲或沒漲什麼。

情況一:房子大漲,算了,這個可以不用報希望了。

情況二:房子沒漲,那麼你老公事後只需寫了乙份借條,內容是向父母借款60萬,利息按國家允許最高24%計算,一年需要支付利息14.4萬,你要承擔每年7.

2萬的利息喲。你每年交給銀行的錢應該是不夠這7.2萬的喲不止房子沒有,你還需要額外掏錢喲。

8樓:Adele.YEE

這個問題確實不好解決!從人請講,讓你接受起來不容易,可是老人的角度看,他們的做法也沒有太大的問題。房子是老人付的首付,他們也有經濟能力還款,他們單方贈與兒子也是可以的。

大家立場不同,想開一點吧。

9樓:騎士不死於徒手

好像是你把這個家的關係推向絕境

你要求分公婆分一半財產給你的底氣在那?房子首付是你公婆出的,貸款是你老公乙個人還的,你沒入股也沒損失,所以你公婆要求寫你丈夫乙個人的名字好像沒什麼問題啊!

我真沒聽說過父母給兒子的財產,還要分一半給兒媳的,你也做母親了日後你孩子成家,你兒媳也提出和你一樣的要求,分你們夫妻倆一半財產你怎麼想呢?

想加名字不如你們家也入點股,畢竟這房子是你們倆個人住的,這樣要求加名字也理直氣壯名正言順!

話說如果你公婆不主動賣房搬過來幫你們照顧孩子,也沒給你老公房子,是不是就沒有加名字這些破事了?你們一家關係是不是也就不會走向絕境了?

歸根結底都怪你公婆多管閒事,畢竟正常公婆真做不出,賣幾套房子來幫兒子兒媳帶孩子這種事的,斗公尺恩公升公尺仇古人誠不欺我也!!!!!

10樓:

所以是為什麼吵架?

這個不說清楚,誰也說不清楚。

另外,從你公婆的表現來說,已經比99%的公婆做得好了,要知道老人願意為了幫忙帶孩子,遷居異地是非常難得的。

而且是你懷孕6個月的時候就已經搬過來,做決定只會更早,所以應該也不是因為重男輕女導致,加上賣房買房的時間,怕不是你一懷孕他們就開始忙活了。

所以,為什麼吵架很重要。

簽了,也指明了你們夫妻負責還貸,就算你們離婚了,該你那份也不會沒了;

不簽,他們都說了他們自己還貸,怎麼處理就是他們老兩口的事了。

9月21日21:34

突然想到乙個問題,補充幾句:

特別注意一點,就算你不籤,他們都說了,在孩子三歲之前,不會賣掉這個離你上班地方近的房子。

也就是說,帶孩子最麻煩的前三年,他們還會繼續幫忙,直到孩子上幼兒園他們再為自己打算。

這已經是做得仁至義盡了吧?

11樓:小娃娃

親,你別絕望!看了你說的情況,你看一下2023年的最新婚姻法、然後在像律師諮詢一下,這個房子就算是你公婆出的首付,貸款你也在還,(你自己保留好證據)比如說你們的婚姻瓦解,告到法院,最後離婚應該你也會得到一些錢,這個房子雖然是你們婚後你公婆錢起買的,寫的你老公乙個人名字,那和你也沒有關係,我記得原來看了乙個案例,是杭州的事情!就是女孩家裡沒有錢,買房子的時候家裡就拿了兩三萬那樣,公婆拿錢買房子加了女孩名字,女孩非常高興!

後來兩人感情不好了,鬧離婚。最後法院判的房子和女孩一分錢關係沒有,希望我說的這些幫到你!你要是心裡沒有地,在當地去律師事務所問一下,花不了幾個錢

12樓:八極遊龍

無論這個協議籤還是不簽,首付本就是你公公婆婆的,這個協議本就是事實,不是嗎?那麼,為什麼籤乙個本身就是事實的協議,會讓你覺得如此難以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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