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半年,女方患病,男方父母無法接受,要求雙方離婚,女方可以用什麼方法保護自身利益?

時間 2021-05-11 21:59:21

1樓:青豆

理解一下,畢竟對於他爸媽,你只是陌生人,因為他們最親愛的兒子才有牽連的,所以他們這麼過分也能想象到。但你和你老公感情這麼好就不要離婚了,這個就聽你老公的話吧,讓你老公處理。還回去就還回去,只要你小兩口別影響感情就好了。

兩個人在一起互相理解還有什麼過不去的。等個幾年,他爸媽還真的忍心自己兒子在外面租房子住?

2樓:

呃,說實話,如果是我,我不要這個房子,並且會徵求老公的意見,如果他也認為要離婚,那就離婚,如果他願意和我同甘共苦,那就一起搬出去,並且,不再繼續給房子還貸款。

對於你公婆,沒辦法說人家是對還是錯,只能說他們太薄涼了吧,雖然房子寫的是你老公的名字,畢竟首付是他們出的,何必鬧到要用什麼方法保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你老公願意和你一起出去住,那就拿出你們的勇氣,把日子過好了,最後能夠接納你,那就最好了。

如果你老公不願意和你搬出去,要和你離婚,我覺得也沒必要要那個房子,你還了多少的貸款,讓他給你,從此和他們家老死不相往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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