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姻法》「24條」新規?

時間 2021-05-11 11:53:05

1樓:青花杯

中國仍堅持愛侶型婚姻的模式而非肯定契約式的婚姻模式,在守護愛情的同時修補制度的漏洞,試圖用建立共籤共債等制度摒棄以往不合理的離婚揹債的現象,是充滿了人情味的一次制度完善的試探。

後兩個問題不了解…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

2樓:黑羽月

婚姻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係,只不過是揹負了公序良俗的契約關係。如果承載了多餘的民事關係,就一定有人鑽空子,有人鑽空子就會越來越堵死這些空子,反過來弱化夫妻的道德層面,加強夫妻關係的法律層面。最後的結果就是婚姻法和其他民事關係調節法趨同,直至消失。

對當下夫妻關係也好,未婚男女也好,影響其實不是很大。但是對於法律界的影響很大。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是共同財產,債務是個人債務,這又是乙個空子,如此明顯很難讓人不去利用它。

所以24條真正的問題是不管怎麼修改,都無法解決帶有公序良俗的契約關係所帶來的財產悖論。

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打破這種公序良俗,或者增加社會運營成本。當然現階段沒得選,所以以增加社會成本為最優。但是歷史告訴我們,任何阻礙資本發展的事情最終都被資本打敗了,所以大家靜觀其變吧

3樓:公尺洛薩

首先,以民間借貸用以投資為例,因此盈利的部分算是共有財產,而投資失敗的話就算是單獨債務,這樣真的大丈夫??

其次而,借貸債務僅僅只是債務的乙個子專案,任何型別合同的締結都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從防範風險的角度而言,以後只要締約一方為自然人的,大概率會要求配偶簽字捺印或者附上未婚證明,這對交易成本和個人的經濟自由的限制顯然也是不可避免的。

安全和效率往往都是對立的,這次最高院在安全這邊加了一碼,對於市場經濟執行是好是壞,拭目以待吧。

如果想要有絕對的安全,那就不要和任何人事物產生互聯。

4樓:千魚記

不好說在中國依法治國的難度特別大!

法律問題是個嚴謹的問題。但是在中國在嚴謹的問題也會出現問題。

如,夫妻有債務,離婚逃避債務?

這裡面可以所謂操作的太多,至於一方是否真的參與了所謂的經營或者是享受了?這裡面的問題太多,標準,限定等等。

中國法制的問題是,人口基數巨大,而全國實行的是一套法律。總難出現個別問題,而且個別問題加起來就不少 。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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