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我二十七萬,有借條,現沒能力償還,我可以起訴她詐騙嗎?

時間 2021-05-08 21:58:56

1樓:王帆律師

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如果是你朋友借你27萬,沒有能力償還,屬於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樓:向日葵

我特別知道你想起訴她詐騙的原因是什麼?即使現在你倆因為錢的關係鬧掰了,你也不能虛構別人借錢的理由,除非她借你的錢確實是騙你的錢,要不然人家還不起你以任何理由起訴也拿不到錢。

關係鬧掰了,要起訴也是按實力情況起訴,而不是為了報復編造理由,當然如果你那個朋友只是沒有能力還而不是不還,你也沒必要起訴,再怎麼起訴如果她家裡人不幫她還錢也還是沒錢……

3樓:朱鑫亮律師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你朋友找你借款27萬,你們之間只是純粹的民事借貸關係,屬於民間借貸,不屬於詐騙,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

4樓:自然神使者

這個很難定詐騙罪。詐騙罪在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她打了欠條就很難說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次,詐騙罪在客觀上要有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沒有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認定詐騙罪的。

不能以是否有償還能力作為認定詐騙罪的依據,因為借錢的人很多在借款當時都是沒有償還能力的。要證明以上兩點,證據上很難無懈可擊。既然是朋友,還是不必要往刑事上靠了,留條路給別人走,也給自己走。

5樓:長江聯盟

當然不能,民間借貸只屬於民事債務糾紛。借錢不還跟騙是兩回事。但是起訴他還錢還是要起訴的,就算他什麼都沒有,將來還能執行退休金的。

6樓:公子D

沒能力償還借款不等於詐騙,民間借貸糾紛是民事糾紛,你可以起訴讓他還款,申請法院查封他的財產,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這位朋友仍不會按照判決還款的,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上述一切都是民事的責任,不涉及刑事上的詐騙。

7樓:趙強

沒有能力償還,不屬於有資產而惡意不還,借條的法律效益是有限的,若想自己有個保障,可以盡快去法院起訴,法院除的判決書就是永久有效的,判決後會走執行局進行執行,如果沒有可執行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凍結他名下所有銀行卡和所有資產,並拉進黑名單。

如果這些都沒有,個人目前確實財力困難的話,建議你可以看看他擅長什麼,力所能及的去幫助他,讓他有能力通過勞動或者掙錢的方式還款。兩敗俱傷,他成死結,你又拿不到錢,到最後都了無意義。

自己多放權衡利弊。

8樓:小鯊魚

首先,要看有沒有非法占有為目的;其次,有沒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最後,被害人是否因在產生了錯誤認識從而處分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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