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分配遺產太過於重男輕女要把財產都分給孫子怎麼辦?

時間 2021-05-08 18:27:20

1樓:毛毛

說真的,說到底還是他的錢,他怎麼用怎麼配是他的事情,大不了他也能全捐出去你管不著,如果他給了,那是你賺到了,應該要感激才是,這有啥好爭的。

重點是,這比錢本來就不是你的,是老人的。

2樓:王欣律師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老人合法取得的私人財產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老人設立了有效遺囑,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法律上沒有辦法。如果沒有遺囑等其他情形,就以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樓:家事律師王偉華

這也許就是繼承法備受詬病的原因所在吧,法律規定和百姓的道德差別比較大。

先說說法律規定吧,第一層意思,法律保護私有財產,也就是你外公外婆的財產是他們自己的,他們有權利決定給誰,或不給誰,這是他們的權利。第二層意思,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也就是如果你的外公、外婆已經留遺囑,確定將房產留給孫子,你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

第三層意思,法律考慮誰贍養的多嗎?考慮的,繼承法確定也規定付出較多贍養義務的該多分,但前提是在法定繼承的情形下,也就是二老如果沒有留遺囑,你母親和你姨媽可以多分,但前提是有證據證明你們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

道德層面上,誰贍養多誰就應該多分財產,這是普通老百姓的樸素信仰,不是法律的規定。不平衡歸平衡,法律上哪有絕對公平,但公平在人心,法律保護的是最低底錢的道德,法律並不是鼓勵大家成為乙個壞人,成為乙個唯利是圖的人。

讓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

4樓:mary

1、只要沒有合法有效遺囑,那就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無疑是男女平等的;2、即便指定遺產留給孫子,那麼也必須除掉老人的開銷後剩餘部分給孫子,也就是說繼承者承擔老人生前生後所需要的開支,當然子女孝順主動承擔也是法律支援的。

5樓:

我媽說過一句話:你姥爺抽著我的中華,喝著我的茅台說著你舅媽的好。

其實在有我表弟之前姥爺姥姥不偏心,自從表弟出生他們就明顯偏心了。

6樓:清薇

我覺得你把自己養老錢留足了,你死後的錢愛給誰給誰,給大街上的人也沒問題,這算什麼,自己的錢給其中乙個子女,讓別的子女出錢養你,這不是變相拿甲的錢給乙嗎,房子一樣,你自己養老的錢扣出來,剩下的愛給誰給誰。

7樓:綠林大王

我媽只乙個孫女(看了好多醫生才求來的不可能再二胎)還把財產都給我弟呢!(從小到大我媽幹的狗血事何止這一件說起來真是一把辛酸淚!)

我麼很簡單一年去娘家三回,五一十一過年,買點吃的,過年給點錢,至於以後我爹媽生病喪葬之類的,我弟不來找我就算,要找我那我大不了撕破臉親兄弟明算帳,誰怕誰啊!

8樓:Lynn琳恩

沒法解決。

兒女贍養老人是法律規定的。老人自己的財產可以按照自己意願分配以及制定遺囑,但需符合法律規定。

幾個女兒不養老,一方面自己狠不下心,再者老人到法院要求贍養那幾個子女就得贍養,法院判下來兒子就是不養,你們還能怎麼辦,打起來啊,還是申請強制執行啊。

這麼一鬧,老人更心疼兒子了,房子不還得給孫子。難道你們能讓老人把房子先給你們分好並作為贍養的回報。

法律能解決一些問題,可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淺。

9樓:

去告老二,雖然只能判個幾百塊錢吧,起碼隔應他一下,也給他揚揚名,在農村,不孝子的惡名可比不孝女難聽的多。

我爸也曾經開玩笑地說過,以後把錢都給我弟,讓我養老,理由是用外人的錢不心疼,我冷笑:我為什麼要把錢用在外人身上?我自己不會花錢的?從此再無這話。

對於有些被當外人還全身心上趕著的女人,我只能說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10樓:

從現在開始禁止你媽回娘家,對外就說你們家男人和孩子都不同意給他們養老,不然就離婚。

天地良心,你媽媽沒有工作,用的都是家用,是她老公的血汗錢啊!

這種時候,作為當家男人說話才有分量,出面阻止最合適。

你媽媽就是被家裡男人教育了,不能再管老賴皮。

兩個老賴皮也沒辦法的。

人活一口氣樹活一張皮

真當女婿家好欺負,這口氣絕對不能嚥下去。

你媽媽要是不聽,就斷掉她的經濟鏈。

說實話,能夠容忍這麼多年,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你的外祖父母本來就是重男輕女的麼,他們只把兒子當親人,女兒只是可以利用的外人而已。

這點從一開始就要想明白,家產是沒有的,但是責任也輪不到女婿家扛。

你媽媽投錯人家嘍,遇到了壞人。

無非是棋子而已,利用完了,就不管她死活的。

年輕時候在娘家沒有享福,老了還是會繼續被坑的。

壞人想要欺負自己女兒還是很容易的。

自己要覺悟才好。

否則也只能靠老公和孩子去守護她了

這事就是你們父女的態度問題。

換我就直接把話跟我媽說開了。

她不同意,那我就從此不跟她說話,不理她,就當沒這個媽,

父女兩態度一致,到她娘家親戚面前也是這個態度。

而你媽畢竟說過,她其實希望二兒子回來照顧老母親的。

說明她絕不是對這件事,沒有任何意見和想法的。

那麼其實就是缺個台階,讓她不用被孝道綁架罷了。

你們父女就是太遲鈍,這種時候所有罵名當然要你們去背了,

你們去做惡人,讓她娘家人知難而退。

而她正好可以找藉口不用回娘家嘛。

不是你媽不孝順,是她沒權力管家,自身難保,愛莫能助而已,

這樣別人又能說她什麼,何況也不可能讓她去離婚。

錢是老公給的呀!

說服個毛,自己的家都要分崩離析,你媽還有毛線心思管娘家那點破事。

你媽明顯是太閒,家裡老公和孩子都很省心,不給她添亂

11樓:

這個不算是純正的重男輕女,我見過的最純的做法,有兒女各一人,兒子生有一女,女兒也生有一女,仍一無返顧的將全部財產留給兒子,也許是盼著兒子生孫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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