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劉鑫,有多少人覺得自己可以避免江歌替死?

時間 2021-05-07 17:20:12

1樓:

既然陳世峰與兩任前女友都是好合好散,那麼,劉鑫與陳世峰分手,並不一定說明陳世峰會百分百殺了她。 所以,追根溯源,一切都是劉鑫造成的,她不會為人處事,甚至有意無意地激發人性惡。

如果我是劉鑫,那麼我一定會處理好與陳世峰的分手問題,即便分手也要說清楚了,不一味逃避,選擇乙個公共場所,咖啡店或公園之類,好言好語地溝通,只要能達到和平分手的目的就行。如果我曾找對方借過錢,或者接受過貴重禮物,那麼我會如數還他。如果是這樣的話,難道還會有什麼不好的事發生嗎?

總之,劉鑫絕對難逃其咎!

2樓:

我肯定無法避免自己逃避死亡威脅的心態,更不敢說面對死亡的時候我會勇敢的挺身而出

但是我肯定會報警,

肯定不會鎖門,

肯定會竭盡全力的救那個願意為我擋災的好友,絕對不會作出好友替我死了,我還逃避不面對,作證的時候謊話連篇,

對其家人閉門不見,

對好友母親嘲諷,惺惺作態

任由自己家人對自己救命恩人的遺屬謾罵這種事

3樓:永鶴涼花

也許避免不了

但我必須這樣做

否則我就已經死了

在我衝出門的一剎那我還是會很害怕我會退縮但我更會想好吧就這麼跟他拼了

我的道德感我的良知我的責任意識讓我必須這樣做我不願讓我自己後悔

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情懷我沒那麼惜命我更願意去堅守我所堅守的

4樓:

劉鑫的問題

並不是在於開沒開門...

而是在於事發之後的所作所為...

如果說不開門是為了自保

那麼事發之後的所有謊言行為

只能說是強烈的自私了...

5樓:

我也惜命我也怕死

我知道危險到來時多數人會先選擇自保

我能理解鄰居的行為

因為如果我站在他們的立場上我也一定不會插手可能會讓自己喪命的事情人都自私見義勇為我做不到

但是如果我是劉鑫

我一定會開門的

不僅僅是以為江歌是我的摯友

更因為她站在外面和歹人對峙全部都是為了我

帶累無辜之人受到了傷害已經讓人愧疚至極

更何況是眼睜睜看她去死卻毫無作為

我會先報警然後開門

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

6樓:

如果我是劉鑫,不敢說一定會開門,但一定立馬報警,第一時間幫助江媽媽打官司,說真話,絕對不會連葬禮都不去,還在法庭上亂說謊。。。。。。

然後,帶著愧疚活一輩子。。。。。

7樓:騎砍

為什麼不出去。一人計短二人計長。何況對方是來找我的啊。你要明白,朋友是處的,你這次有事別人幫你,你賣了對方,下次你還會有這麼好的朋友。

8樓:兔子

我就這麼說吧,我怕死,我有父母有家人我沒活夠。不可能捨命救朋友,哪怕她是因我而死我也沒勇氣救,而且也救不了,手無寸鐵想對付乙個拿刀殺紅眼的男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愧疚會有,錢會賠。

但是夜夜問我血餛飩好不好吃,就算是去世朋友的的媽我也不會慣著。

人活一世,將心比心。

如果有乙個朋友明知會有危險,也願意救我,甚至付出了生命,我願意用一生的愧疚和痛苦來陪,我願意讓她母親責罵我一世,發洩心中怨懟。

但是這件事明顯是乙個意外,不過是朋友跟男朋友吵架,在中間勸和,沒想到她男朋友腦子有毒。導致了這樣的結局,這種結果是任何人都無法預料的,所以與其說誰救了誰,不如說誰倖存了更合適些。

因乙個人而死,和為乙個人而死是明顯的兩碼事。

現在網上一群人用網路暴力的方式詛咒劉鑫。我並沒覺得體現出了多崇高的正義感,那麼多人說了那麼多話,但是那扇門前,那扇門後到底發生了什麼,只有三個人知道,所以任何可能都是有的。

萬一劉鑫真的沒有鎖門,那麼那麼多的詛咒又該何去何從呢?

9樓:draculahan

如果真到那種外面廝殺慘烈的狀態,我可能會鎖上門,報警,然後去廚房拿上江歌那兩把菜刀出去跟陳拼命,不把他剁死至少給他剁殘了!

10樓:

但凡小時候打過架的女生,應該都清楚地知道男性和女性在力量上的絕對差距。

江歌的逝去令人遺憾。

但是我還是覺得首先應該搞清楚:非關係人,別人的閒事莫插手,放著讓他們自生自滅。

有的人,自有取死之道,但是這個人不應該是江歌。

11樓:cocona

我感覺我大概是本能反應就無緣無故替死的那種…… 若我沒死可能內心一萬次後悔那會為什麼要救她早知道鎖門躲起來了……

我感覺只要是熟人關係不錯的我就會想辦法救馬上報警或者把她拽回來用什麼東西砸之類的

但是我想說的是我不是說我高尚我一點也不高尚……這個好像是本能反應。

但是後來我這種本能反應又叫我救了兩次人事後還被家裡人罵說我自己出事了怎麼辦? 關鍵是事後我自己都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發現劉鑫沒有本能反應……

12樓:

如果是劉鑫自己面對,就不會有人死了。我不認為她前男友是想殺人的,只是劉鑫把他逼到要喪心病狂的地步。

當然男的也不是好東西,這個世界上本來有很多事情就是愛而不得的,總不能人家女孩不想和你在一起,就得以死相逼吧~

只能說劉鑫這個人問題真大,私生活混亂就算了,對朋友還那麼不仁不義,遇事只顧自保人之常情,可是沒良心,這個就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的了~

13樓:奈奈生

不可能讓她乙個人面對我的前男友再害怕我肯定也要拉她一起跑一起躲因為沒有這種需要閨蜜保護我的巨嬰意識劉鑫這種行為肯定是日常已經習慣了被江保護= =

這麼好的妹子為了這麼乙個閨蜜真是不值得

14樓:彼得羅夫娜

應該是自殺以謝天下,以告慰江歌在天之靈,像乙個戰國武士一樣。去日本留學,竟然沒有這種覺悟。而江歌同學倒是真是為了朋友盡了武士的責任,雖然為她非常不值得。

15樓:

看到這個乙個月前的問題我【。

1.不是所有人談戀愛都這麼不謹慎

2.不謹慎碰上乙個渣,大多數人也會向更強力的異性尋求幫助,劉鑫一開始也不是依靠江歌而是打工店的老闆

3.我的話,在躲避乙個對我知根知底的人渣的時候,會跳出習慣的交際圈去躲避,不會考慮對方能聯絡上的朋友。當然這是國外嘛,就當華人圈子小,這個姑且算沒辦法。

4.事態已經這樣了我會首先避免太晚回住處,首先叫人來接你然後讓人家等兩小時這種還是算了吧

5.報警過程沒什麼好說的,這事情結束以後的處理別人能說的都說了。

——說到底,過程中的處理也就那麼回事,作為個普通人能做的也就是事前避免和事後承擔責任了。都做不到就不能怪別人罵你了。

16樓:

我一定不會留她乙個人在門外,因為我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自己的錯誤自己承擔,別人並沒有義務幫你。如果我是劉鑫,我會一開始就單獨跟陳世峰談,因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當然要自己解決,我也並沒有必要把江歌牽扯進來。要是別人因為我死了,特別這個人還是我的好朋友,對我特別好的人,我一輩子都會活在愧疚和悔恨中。

17樓:alex li

這個假設是根本不成立的。因為你的前提是,劉也好江也好都知道陳是拿著刀找上門來了。那樣這倆姑娘不是去警局,還跑回家,她們是傻麼。

那我們假定,如果劉知道陳可能會有過激行為,可能只是毆打了江(江只是受傷),難道她鎖了門,就沒有道義問題麼?

我覺得任何人都有求生的權力。然而人類社會也有道德標準吧。我們不是要求劉要做到明知道陳帶了刀要殺人的前提下,還出門去和他搏鬥一番。

然而劉作為情感問題的當事人,現場只有她有可能能穩住陳做出過激反應的情況下,她選擇了躲在門後,不出去勸說陳哪怕短暫地穩住陳再找機會和江一起逃離現場,而讓並非直接關係人的江來面對自己的前男友?

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便陳沒殺害江,可能只是打傷了江,那劉這種關鍵時刻,只想著自己,看到朋友有麻煩,這個麻煩還是自己製造的,有機會出去勸住陳而選擇躲在門後的行為,你怎麼看呢?

然而這個事件之所以反響巨大的是,劉這一家人,既然你的朋友因你而喪命。你還覺得那是她自找的。我相信,大眾當然不是要求劉鑫也要一起去死,或者替江歌去死。

然而你又沒可能給閨蜜的母親一點人性關懷呢?還是選擇100多天拒而不見?

18樓:司馬不好

從這四天的庭審來看,陳世峰動機不外乎兩種可能:1、檢方指控的,陳世峰原本是想殺劉鑫;2、陳世峰的證詞,他只是跟江歌起了衝突才有了殺意。

第一種可能,如果我是劉鑫,開門會導致陳世峰停止殺江歌的行為、轉而殺我。可以救江歌,但我可能會有危險。

第二種可能,如果我是劉鑫,開門不會有危險,而且可以救江歌。

也就是說,江歌被捅是事實,我被殺是可能。開門就會「替死」並不是絕對的,但開門就能救江歌是絕對的。我想我會搏一把。

劉鑫把門鎖了,可見她的意識裡根本沒有把「救江歌」和「保命」放在同樣的位置,她只想著「保命」。

19樓:

最近江歌案在審理,我也持續關注著。過程中這也是我思考過的乙個問題。如果是我,能否避免被殺的事實。

答案是能,因為我真的沒有耐心在地鐵站等誰兩個小時,可能最多十分鐘吧。比這更可悲的是我發現自己連乙個可以稱得上是閨蜜的人都沒有。

20樓:何小嵐

門外如果是陌生人我覺得我會在屋裡瑟瑟發抖,甚至可能不敢報警,怕有聲音的話會牽連到我的安全…但如果是我最愛的家人或者我最好的姐們我覺得我是冷靜不下來的,就算他們有槍我也敢拿刀出去…這時候要死誰也別好好活著,打得過打,打不過拼勁全力也不能讓他全身而退…從小就上體校,骨子裡的狠勁早已被生活磨練的不見蹤影…但如果真出現問題,連想象的時候我都覺得我就算打不過對方也要卸他一樣東西…誰敢動我心尖上的人,我打不過他也要咬死他…

21樓:

首先宣告我並不是為了偏袒劉鑫。

她不可否認的是個人渣。但是人渣只是表現出了人性中本惡的人。

我只是想揣測一下下她為什麼事後會這樣做。

事後劉鑫對江媽媽的態度可能是人在極度的恐懼與愧疚中為了避免自己被周遭恐懼環境吞噬而做出來的本能反應。她通過反覆的不斷的自我暗示「這件事跟我沒有關係」「我的做法並沒有直接導致閨蜜的死亡」來緩解內心的痛苦,來催眠自己。

就像如果乙個人搞砸了一件事情,但是為了減緩這件事對自己以後生活的影響,這個人最大的可能就是盡量忘掉這件事;為了減少自己心中的愧疚,這個人會盡可能地暗示自己,這件事不是我想把它搞砸的換做別人事情也會這樣的我只是壓垮騾子的最後一根稻草罷了……

而江媽媽的做法被迫讓劉鑫想起那段極力想忘記的事情,當然會引起她的反感。她想盡量把這件事對自己的傷害降低,不想讓自己沉浸在江歌的死亡中,不想讓自己和陳世峰的種種細節被外界所知,所以選擇了逃避。

ps:雖然有些八卦了但我覺得劉鑫和陳世峰之間是一種sm的關係。因為s具有強烈的掌控欲,會單方面認為m是「我的人」 ,不能忍受m甩了自己這樣的事實;而m對s的態度大約是無條件的服從。

所以對於陳世峰的步步緊逼,劉鑫本能上的m性格選擇了妥協。

割匿名了不想蹭熱度就單純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劉鑫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原諒。如果社會原諒了她,那麼人性中惡毒自私的那一面將會普遍存在。

今天是2023年12月13日。希望過一會兒就能看到劉鑫對於刀子是誰的和反鎖門這兩個重大問題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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