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這個鼓勵生育的時期,法律上是否有必要將胎兒視為人?

時間 2021-05-07 06:45:26

1樓:靜水

你這個和為了減少離婚就限制離婚一樣。限制離婚,首先得有人結婚。限制墮胎,首先得有人懷孕。

如果乙個地方你進去了就不能出來,進去之前是不是會慎之又慎?

現在很多年輕人不重視避孕,你試試推行不讓墮胎,看他們是會不停的生孩子還是會嚴格避孕?

2樓:虎虎

目前國家只是開放了二胎,並沒有特別多的實際舉措支援二胎。

法律上將胎兒視為人是在遺腹子的權利上有體現。

而題主說的墮胎問題,對於個人來說,感情上這是個悲傷的話題,人們悲哀的是沒有選擇的自由,人們有墮胎或者不墮胎的願望,對於懷孕人們的期待選擇也是不一樣的,各種原因,窮,是個女孩,是個殘疾,是個智障,是意外收穫,這都是想墮胎的理由,想生的理由也各種各樣。

放開二胎時代,國家對於小老百姓自己生不生沒有嚴格限制和扶持。貌似所有生育的風險和決定都在夫妻小家庭,夫妻兩家族之間。

3樓:破曉II茗天

這個問題不光是道德層面上的,也是科學層面上的,判定胎兒是不是人,我們就要知道胎兒有沒有意識和感受力,如果沒有,就不算是乙個人。

但是,即使胎兒目前沒有意識,不代表以後沒有,每乙個胎兒都是乙個潛在的人,就這麼剝奪TA生存的權利豈不是逆天行事?不過話說回來,沒有得到胎兒的允許而強制讓TA來到世上不本身就是對胎兒權利的侵犯?但既然胎兒出生前不能算做人,也就無法得到也沒必要得到TA的同意,而前面又說了胎兒都是潛在的人………………

所以說這個問題很棘手。

4樓:

這跟今時今日是否鼓勵生育無關拋開任何前提,受精卵在結合的14天內都只是細胞體,無任何意識。在12周開始出現生殖系統發育的可能。在胚胎未生下來前,生母都有權決定它的去留。

尤其對於缺陷嬰兒,或者因為侵犯而懷上的胎兒,母親本人都有權決定去留。

5樓:璞樸

我個人覺得不應該

1:性生活是是正常人的必需品,如果將胎兒視為人,那麼幸福感會減弱,人們不得不準備萬全之策,但有萬全之策嗎?

2:社會越來越開放,婚前性行為逐漸成常態。但在現在的社會意識方向上,婚前懷孕是及不好的事情,無權墮胎,會影響人的正常生活。

3:若禁止墮胎,一些不安全的墮胎之法會盛行,對女性身體健康乃至生命都有非常之高的危險。

4:現實告訴我們,經濟的重要性,若無權墮胎,那會為多少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畢竟養乙個孩子到成年的費用高的嚇人。

5:接4,沒有良好教育的孩子,犯罪機率總是高的,這會增加社會負擔。

6樓:吳亞生

法律生育改革民法墮胎

法律歸法律,

事實歸事實

胎是胎,人是人。

雞生出的是蛋,蛋鋪出(見羽毛)的才是雞仔。

在女人身上藏著的胎,還是胎,胎兒出生見天後,有成活才是人。

法律上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講的就是人,並是胎,講人是有根據的。

拿著雞毛當令箭,難以服眾。

法治的天下,用法律講話。

乙個偉大的民族,乙個成功的國家是不可能亂用法律的。

7樓:Miaowu

沒必要,但是應當對引產做規範,對沒必要的流產和引產做足夠的引導和心理疏導,取消超生和違規生育的概念,鼓勵生育並對生育作足夠的支援和保障

8樓:Yang Johnny

你的意思是不准墮胎嗎?

如果是這樣,那麼會有更多的嬰兒面臨遺棄,更多的女人因為去黑診所墮胎而喪命,更多的兒童受到不負責任的父母以身體或精神的方式虐待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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