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看你父親改建的土地是啥性質的.......
刑法裡有一條罪叫非法占用耕地罪。如果未經國土資源部門批准,私自破壞耕地的話,達到規定數量的面積,就是犯罪。
如果破壞的耕地性質是普通耕地,10畝入刑,15畝應該是拘役或者一年至兩年的徒刑。
如果破壞的是基本農田的話,5畝入刑,15畝可能判到三四年的徒刑。
2樓:
首先,根據你的描述,你父親的行為也只是乙個民事法律行為,不需要刑法來調整。
其次,拘留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但在拘留通知書上都不可能寫你父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再次,你在描述中說到了請律師進行了會見,那麼在有律師幫助的情況下,你對事情的描述依然混亂且不合邏輯。
綜上,我認為題主的描述不具備客觀真實性。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3樓:墨子韻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去辦案單位了解下情況再說
你這描述不清案情沒發給你建議
律師寫取保候審申請書收費的幾千乙份
能取保辦案機關自己就會辦
不能取保你交了取保申請也不批
別浪費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