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耕地轉改造魚塘,面積15畝,現已被拘留7天,要怎麼處理?

時間 2021-06-01 04:37:06

1樓:

看你父親改建的土地是啥性質的.......

刑法裡有一條罪叫非法占用耕地罪。如果未經國土資源部門批准,私自破壞耕地的話,達到規定數量的面積,就是犯罪。

如果破壞的耕地性質是普通耕地,10畝入刑,15畝應該是拘役或者一年至兩年的徒刑。

如果破壞的是基本農田的話,5畝入刑,15畝可能判到三四年的徒刑。

2樓:

首先,根據你的描述,你父親的行為也只是乙個民事法律行為,不需要刑法來調整。

其次,拘留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但在拘留通知書上都不可能寫你父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再次,你在描述中說到了請律師進行了會見,那麼在有律師幫助的情況下,你對事情的描述依然混亂且不合邏輯。

綜上,我認為題主的描述不具備客觀真實性。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3樓:墨子韻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去辦案單位了解下情況再說

你這描述不清案情沒發給你建議

律師寫取保候審申請書收費的幾千乙份

能取保辦案機關自己就會辦

不能取保你交了取保申請也不批

別浪費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