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百丈清規, 出家人是不是該靠自己創造乙個穩定的經濟來源啊

時間 2021-05-07 11:06:52

1樓:遊俠

這種觀點幾近憑空想象,根本不了解現代出家人的生話。

單就寺院收入來說,包括以下幾塊:

一是門票。如少林寺、鼓山湧泉寺等全國重點寺院,一年的門票收入高達數百萬。

二是佛事。普佛是寺院常做的,興旺的寺廟幾乎每天都有,再加上單做普通佛事及大型佛事如水陸法會,一年下來收入遠超門票的收入。

三是功德箱。遊客或齋主捐的錢一年下來也不少。

四是商業活動。一般寺院都設有小賣店,茶室,素菜館等,一年下來收入比功德款還要多。

四是結緣。有的齋主發財了到寺院大撒幣,不過這種情況不多。補充一下,方丈的收入均來自結緣,數目一般不會很少,幾萬上千萬的都有,所以中國的方丈個個都是富豪。

統計一下,一般大型寺廟的一年收入至少千萬,小廟也有幾十萬。

一是單資。出家人討單成功後變成常住,每月都有固定收入。如被方丈請做執事,其收入至少是普通僧人的幾倍。

二是普佛與做佛事錢。寺院的經懺師每月都有上萬的收入。

三是結緣,這部分小和尚不多。

綜合下來,南方的普通僧人每月收入均超過千元,當然是吃住免費。

《百丈清規》是禪宗惠能三世徒百丈懷海制訂的叢林清規。其中有關寺院經濟方面的規定是:僧眾應飲食隨宜,務於勤儉,全體僧人均參加勞動,上下均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但時過境遷。僧人勞動在南方寺院早已消失,甚至看殿香燈師也改為僱傭在家人,寺院裡的和尚只管念經。值得注意的是,和尚不是誰都可以做的,不會念經的和尚和沙彌南方的寺廟一般不要。

2樓:alphago

最好的辦法是變成慈善事業或心理諮詢從業人員。雖然也是受人供養,但好歹是真在利益他人,都是群眾看得見的實實在在的付出。

比起大建寺廟,塑更高更大的佛像,供養三寶,放生、超度地獄鬼道、開光加持、法會等這些所謂的善業,更容易為大家所接受。

3樓:無塵光

你只想著出家人需要供養生存下來,沒有想過在家人同樣需要供養出家人這種形式積累自己的善根和福德。供養出家人一點財物,別把自己想得多了不起,出家人是為了眾生,為了佛法,為了你將來有一天能得到解脫,才願意接受供養。受供和供養就是乙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關係,功德力量在你的發心,你的態度,你的起心動念之間生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