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城堡法真的合理嗎?

時間 2021-06-06 04:20:31

1樓:趙樹豬

如果當前科技可以在當事人死亡的情況下,百分之99準確地地判定當事人是否為非法闖入的,那城堡法當然合理。

要不然,無外乎對死者疑罪從有而已。

林沖誤入白虎堂時,高衙內都沒好意思直接把他當場擊斃。

2樓:Joey

評價法律合理性來自於兩個方面,乙個是保證社會公平,在乙個是維護社會治理。城堡法的意義在於增加了犯罪成本,除了法定的司法打擊外,也可能被受侵犯者防衛而反擊。犯罪成本的上公升,導致了一定程度犯罪率的下降。

3樓:可以救救我嗎

不論合不合理施不施行

每個國家的民眾都要承受相應的不公

採取城堡法的國家就一定有很多投機主義者利用該法案殺人以及做一些既得利益的事這也是該法律無法避免的

相反我們國家不採納該法案民眾也會受到不公樓上很多人已經寫出了我就不說了

總之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我覺得這句話不光是在說國家興亡人民顛沛

這句話也是說任何事從兩方面看百姓都會收到不公

4樓:煙寒

鑑於我們的房子雖然你在使用,但房貸未還完成,還有個第三方:銀行,所以有人闖入你家為非作歹,理論上可視為闖入銀行搞事,這點上,城堡法合理;但還完房貸後,估計正當防衛這一說你就根本擔不清。。。。。

5樓:止戈為武

美國很多州都是廢除死刑的,這確實避免了法官誤判導致直接死刑的情況,但也讓一些真正的罪犯沒有得到大眾所希望他們得到的懲罰。

這個時候美國的城堡法就恰好多少補上了一些空白。

所以以美國自己的情況其實也不應該廢槍。

6樓:糞海狂蛆

別說是美國,就是我們中國這種禁槍國家二十幾年前謀財害命的事件都挺多的,更別說犯罪分子人人有槍的美國了。很多時候情況非常複雜,若無開槍權利真的無法自衛

7樓:ExNihilo

回答這種問題,不需要腦子,不需要屁股。

你只要問問你自己,你家被入侵的時候,上下老小的性命就在一瞬間決定的時候,你會怎麼做。

江西男子入室殺人致 2 死 1 傷,在逃途中又殺 1 人,目前案件情況如何?有哪些值得關注的資訊?

8樓:林木森

關於城堡法,有個段子:寧肯見法官,不願見法醫。

人死如燈滅,地底下啥也沒有,封建迷信要不得,世間無輪迴轉世。

不信抬頭看天,陽火可會曬化你。

剩者才有機會,出獄後換個城市,找份工作,小酒喝喝,小舞跳跳,活到七十九,生活樂無邊。

敗者甭說食塵嘍,變成灰裝盒子裡吧。

9樓:

我不喜歡美國,

但是我依舊認為城堡法是合理的值得我們借鑑學習的!

《唐律疏儀》:「諸夜無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

10樓:亮亮

我來當攪屎棍。

假設:在美麗國有天晚上你懷疑有賊人要入侵你家中,你先把獵槍拿出來到門附近守著門然後報警,過一會警察來了他們先在門外喊話但因為某個原因(自個想)你沒聽到,警察懷疑屋內已發生案件所以直接破門而入。於是,你看到有人拿槍破門進來了,警察也看到有人正拿著獵槍指著他們。

現在,哪邊開槍才算合理並合法?

11樓:king

非常合理。當不法侵害發生時,公立救濟往往不能及時阻止不法侵害,這時候就需要私立救濟,但是都家裡了,自然是避無可避,這時候當然就需要無限防衛權使私立救濟正當化,不然方位完了說你防衛過當或假想防衛,那豈不是逼死好人?

12樓:環球脫口秀

社會治安很差,經常有人入戶搞出人命的國家,城堡法就是挺合理的。

不過,這城堡法也就在不怎麼太平的國家有用。

我們這一二十年,估計也沒有多少同胞被宵小之徒闖進家過了吧?偶爾年關附近有些小偷小摸入戶了,大多也就是求財,你使用致命武力是不是也不太合理?

把社會治安搞好了,比搞一部城堡法出來要好得多。

城堡法是落後時代的產物,肯定會被淘汰的。

13樓:岳一平

堡壘法其實是不錯的,但是有些時候這個堡壘有點大,有時候一些人覺得家門口草坪也算堡壘的一部分,甚至有的覺得草坪前面的人行橫道都是堡壘的一部分,這尼瑪就很難辦了,我要是走在人行橫道上,或者是乙個跟頭摔在草坪上,你給我打死,那可太冤了,很多東西都挺好,只要不亂用

14樓:ying niu

在某些人眼裡,美國什麼都不合理,可就是這個什麼都不合理的美國成了大多數正常人都嚮往的世界第一

而那個什麼都合理的,卻要花錢請才有非洲黑大爺肯來留學

15樓:

合理,但和中國有什麼關係?

只有使用權,那有什麼城堡?先搞清楚所有權好吧?

誰的所有權誰定規矩,合理嗎?

不許打滾,賣萌可恥……

16樓:正午馬天尼

在美國是合理的,其他國家基本上都不適用。

第一美國遍地是槍。

第二美國地廣人稀。

當然一部分上網為發洩精神壓抑的網民,以及一部分精神紅脖子是很嚮往武德充沛的美國的。

17樓:

堡壘法還有不退讓法,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法律賦予公民的自衛權。

美國警察沒有保護公民義務,每個人的安全自己負責。所以允許個人擁槍,同時在法律上確認公民自衛權,就是一系列法律的立法基礎。

所以美國的法律是在美國特定環境下產生,其合理性在美國這個特定環境才成立。國內無法對比,也無法搬到國內來。

國內現行法律法規對公民自衛權抓得很死,雖然有某些原因考慮,但主要是國內相對和平安定環境的體現。

話說回來,我們每個普通人日常安安心心工作生活就好了,如果還要花大精力去操心安全問題,防衛個人和家庭安全,其實會極大降低幸福感的。

遇事心態平和些,將矛盾交給社會組織協助解決,何樂而不為呢?

18樓:gavin

法制區別的是人制,現代法律的思路不就是這個麼。

美國現在缺失的監管和後續的約束,並不是制定。這個不要搞混了,三權分立帶來的弊病也可見一斑。

立法脫離裁定,結果可能要麼不痛不癢,要麼窮凶惡極。

對於城堡法,深入不知道,皮毛的理解是有人沒經過我同意到我家裡,我就有權利幹嘛幹嘛。

這裡面有很多點,怎麼判斷這人到我家我可以滅了他,拿了槍,拿了刀,半夜偷摸進來,等等。

這種情況就很合理,半夜有小偷摸進來偷東西,我醒了,立馬抄起傢伙,不知道抓到什麼就丟過去,把小偷扎傷了,小偷嚇的半死,從窗戶逃出去,但是他笨忘記我家20樓,直接摔死。

在我們國家會怎麼樣,小偷家屬狀告業主,把人弄死了要賠錢,心裡千萬個mmp有沒有,是我故意要弄死他的麼……

這就是裁定的問題……和立法本身關係不大……

19樓:

不懂就問,那麼我能不能設下陷阱,把想殺的人請到家裡,殺了,後來就說本來是請他來談事情的,後來讓他還錢他就急眼了,要殺我,我把他反殺了。這樣的情況美國法律如何判定?如果沒有清晰的證據,很難判定是誰先起殺心,城堡法還適用?

那麼對於受害者是不是也應該無罪推定?

20樓:ikkiz

城堡法本事具有合理性,在美國的大環境下不但更加合理,而且必需。因為美國警察沒有保護平民的義務,想要安全必須做到自己能夠保護自己。

21樓:一直住頂樓

u1s1,我其實一直覺得城堡法確實不是很合理,容易被濫用。

但是這個不合理要看和什麼做比較,比起實踐上「沒有正當防衛」來說,城堡法還是離合理性更近一些。

22樓:

城堡法合理。不合理的是槍枝氾濫。

如果有人入侵你家,或攻擊你,那你有權自衛。

美國不合理的是,不管你有沒有經驗,有沒有精神病,有沒有犯罪傾向,都可以擁槍。買槍比買白菜還容易。還可以買大容量彈匣。

可以買零件把半自動步槍改成全自動。可以買高倍鏡。可以買開花彈。

你說乙個人買了十幾個彈夾,幾百發子彈,有必要嗎?除了打人還能幹啥?

23樓:

有一大漢到你家中,赤手空拳要把你活活打死, 你只能等死。

還手就違法。

因為他沒有凶器,你的反擊並不能作為正當防衛的根據。

有人持刀入室,對你進行威脅,傷及你的家人,而後犯罪停止,他要跟你談條件,此時你若手持70磅弓箭將其射死(或拿菜刀把對方砍死),則你有罪,且故意殺人。 法律不會考慮到條件的強加屬性,和條件談不攏的後續發展,法律只看到他停止犯罪,而你把他殺害,只看到了你的「殘忍」「暴虐」「罪大惡極」,卻看不到你保護家庭家人和自身安全。

24樓:淳樸的艾2號

這恐怕是美國為數不多的優點了。

人就算逃避也總該有個去處。

人都躲在家裡了還要被堵著門或者破門而入。

那麼除了反擊還有什麼辦法?

除了城堡法還有不退讓法。

好人就得讓人用槍指著?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我就得退讓?

可預見?

可預見的不是主動挑釁的一方嗎?

「做壞事做壞人就會得到報應」。

童話和寓言都是這麼寫的。

在威脅他人之前,難道不該預見「這麼做可能會挨?」

讓人主動騎臉輸出還要考慮「可預見的後果」而退讓?

對不起,做不到。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你扎我一針,我砍你一刀。

25樓:小小喬巴

先說結論:在美國的這個槍枝環境下合理非常合理。但是如果闖入你家的是個警察,那就自求多福吧,你失去的只是生命,而她失去的可是工作啊

美國女警擊斃闖入家中的黑人,結果是自己走錯公寓殺了屋主_齊魯網

26樓:

合理啊,有個陌生人拿著刀或者槍跑刀我家裡,想偷竊也好想搶劫也好,警告他他還往裡面衝,我就不能自衛了嗎。不能因為這是美國的法律就是不合理的。

就我們國內來說,基本上你把罪犯在家裡打死了你基本就坦率事了,因為國內一般是息事寧人,和稀泥,算你防衛過度,除非你死了,就不是防衛過度。

27樓:硫磺叔

挺合理的

美國警察有次摸錯門了,跑到一對黑人家中,男主人以為來賊了,隔著門向警察開槍,警察的火力太猛把女主人打死了,接著還要控告男主人襲擊警察,順帶原定目標在十里外。。。。。。這個時候就沒有個人出來跟這些警察講講城堡法,真是太可惜了,美國普法工作任重道遠啊。。。。。

28樓:墨亦

城堡法問題不在於城堡法本身合不合理,而在於何時何地定義為城堡範圍。美國有的州,如果別人對你人身威脅,即便沒有行動,都可以引用城堡法。這就離譜了。

29樓:湘西黑窖

如果你考慮到美國的槍枝氾濫,這個法律是合理的。

如果有人非法進入你家,你無法確定他是否有槍(手槍很容易隱藏),那怎麼辦呢?等對方開第一槍你再還擊,還是說城堡法——對方進了你家,你立刻可以殺他。

或者這樣說:有人闖入你家,你突然間和他面對面,如果沒有城堡法,你只能看到對手開第一槍,而你卻無法還擊,如果你僥倖活了下來,你才能開槍(或者用冷兵器)還擊。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是什麼。

30樓:Mark

一半一半吧,只能說是最適合美國的,而不能說合不合理。

眾所周知美國是持槍國,如果沒有城堡法,美國房子那種破木門基本一槍就能破門,然後一家老小都會被歹徒槍殺。如果有了城堡法,至少歹徒想暴力闖入也要考慮自己也可能會被反殺的後果。

31樓:陳麥麥

認為合理的人比認為不合理的人多那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不合理的。

這種生命權不為最基本權力出現在「最尊重人權」的國家。你說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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