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明是去 被太陽曬 ,而要說成 曬太陽 ?

時間 2021-05-13 04:05:44

1樓:三水

曬太陽、吹風等表達屬於漢語的動賓結構,抽象語法意義是動作行為及其所涉及的物件。

漢語的動賓結構中的賓語既可以是受事賓語,也可以是施事賓語,所以動作行為能量作用的方向可以是從左到右,如吃飯、喝水、曬衣服等;

也可以是從右到左,如曬太陽、吹空調、淋雨等。

2樓:Vans Hellsing

看來這裡沒有陝西人啊肉夾饃為什麼這麼叫的原因是:

饃夾肉用關中方言講出來=沒夾肉你這麼叫還有人買麼?

關中方言裡「沒"讀做mo

@周曉農 @張旭陽 @曹懷寧 @Assassin @白娘娘

3樓:夏侯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個典型的那其他語言的語法習慣來分析和使用漢語的例子。

漢語裡原本並沒有這麼嚴格的被動用法,很多主動的形式表示的都是被動的用法。除了您說的「曬太陽」,還有類似的「吹風」等。這裡沒有什麼為什麼,愚以為純粹就是語言習慣,從很久以前(也許是一開始)就這樣。

要是硬英語之類的語法規則來規範漢語,那實在是沒必要。

其實現在很多人已經在用英語的語法來說漢語了,其中乙個很明顯的標誌就是無處不在的「被」字。比如漢語裡本來說「糖吃光了」就行,我注意到現在的說法經常是「糖被吃光了」,這個「被」字實在是畫蛇添足。我覺得,這除了來自於西文的影響,可能還受到小時語文教育的毒害。

記得那時候有個知識點就是「把字句」和「被字句」的互相轉換,這顯然本身就是拿西文語法來規範中文的產物。其造成的另乙個結果就是大家表示被動時張口就用「被」字,而忘了就算你要突出被動的意味,還有其它的字可以用,比如「讓」、「給」。

說不上這種現象好還是不好,我個人不喜歡。因為這樣的用法除了讓話變得囉嗦以外,還顯得生硬。但可惜好像趨勢如此,也許若干年後,真的就說成「我去讓太陽曬」了……

4樓:

這並不是倒裝。而是省略介詞。現代的口語比較少見(但還是有),而在文言中比較常見。

比如說,「曬太陽」,是「曬於太Sunny中」,「於太Sunny中」是介賓短語,來作為動詞「曬」的補語。同樣,「救火」是「救於火中」,「淋雨」是「淋於雨中」。相同的例子還有很多。

而倒裝是將主謂賓中的某一部分往前移。比如說「吾與誰歸」賓語前提,倒裝成「吾誰與歸」。或者「古木寒鳥鳴」謂語前提,倒裝成「古木鳴寒鳥」。

為什麼說「曬太陽」不是倒裝呢?

因為很明顯,如果是倒裝,那麼曬是謂語前提的話,太陽就變成主語了,也就是說,不倒裝,復原的結果是「太陽曬」,但是很明顯的,不是太陽在曬,而是人在曬,主語是人,是人在主動完成這個動作。所以曬太陽不是倒裝。

5樓:喻硯鳴

語言這東西其實並沒有規則,只要被多數人認可,便成了語法。就好像為什麼會有倒裝,有被動,不都是人規定的嗎?當然曬太陽是主動行為,所以不用「被太陽曬」,而「被」多半有和強調遭受的意思,並不符合表述者想表達的意思,另外一點「曬太陽」這種形式確實簡潔明瞭和朗朗上口

6樓:心理諮詢師曹懷寧

曉農的舉例很形象,贊同。

將要重點強調的詞放置前面,是說話者的出發點。

我猜測是否還有一點可能,就是為了在強調某字詞的同時,希望保持說話者的詞性(如名詞、動詞、形容詞),將一些大家都明白的字詞省略,最終形成了簡略或邏輯並非準確的語言。

比如大家舉例的肉夾饃,想說的是這個物體(名詞),想強調的是「肉」,於是

夾於饃的肉(原意,名詞)-》肉夾於饃(強調肉,但名詞屬性變得模糊,變成帶動介賓狀語的名詞)-》肉夾饃(恢復名詞屬性)

7樓:南風

語言的學習都是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下口傳身教獲得的,而語法則是從已有語言抽象出來的最一般的規則,即語言在先,語法在後。

對於母語學習的人來說,沒有人是從小先學語法再學語言,但也並不妨礙語言的使用,當然對於外語的學習則另當別論,不過大多數人為什麼學了十多年英語還是沒法應用自如,我想這跟過於嚴謹地套用語法不無關係,所謂語言的精妙之處就是在於活學活用,再嚴謹的語法在強大的語言習慣面前也得妥協。

8樓:Vincent Lam

在不影響溝通的前提下簡化用詞也是語言發展的方向吧。曬太陽一說只能是被太陽曬,反之不可能成立,總沒有人認為自己強大到可以讓太陽被自己曬吧?那麼話說回來,既然兩者是同乙個意思,為什麼不採用簡單一點的說法呢?

雖然只是一字之差。

9樓:楊旭

很多漢語詞語都是這樣的情況,例如:枕頭,實際上「頭枕」,看醫生,實際上是「被醫生看」。等等。只能說明漢語的詞彙是多麼的靈活。

10樓:周曉農

很有意思的語言現象,肯定有習慣的因素,但為什麼起源就會「錯」呢?可能還有個不錯不足以表達意思的緣由。

例如,救火,明明是去滅火,怎麼會是救火?

滅火的目的在於救人,救財物等,突出的是乙個「救」字。滅火,可以是乙個很小的事,火很小,滅掉,以免釀成火災,滅掉以免浪費柴禾。

滅大火,是滅火,滅小火,也是滅火。用滅火一詞,不能將事情的程度區別出來。

救火,是很緊急的事,傳遞資訊,不能用複雜的句式。試試,如果不用這兩個字,換用一下,能達到這兩個字這樣組詞的效果嗎?

這種特殊用法,或可稱為詞彙中貌似不合理其實卻極為合理的現象。

同理,曬太陽。突出的是乙個「曬」字,曬,就是指太陽曬,太陽二字在後,只起補充肯定作用。肉夾饃,突出的是肉,相比於肉,饃更為平常,倒裝一下,肉在前,事物就突出了。

11樓:Spirit_Dongdong

漢語挺多這種情況的,漢語不是一種精確描述的語言,比較容易產生歧義。不管是主動被動的混淆,謂語賓語的不搭配以及分詞或其他情況產生的歧義,都很常見

比如:「差點」和「差不點」,表達的是乙個意思,可是其中乙個是在另乙個的基礎上加了乙個否定詞

「打掃衛生」 打掃的是房間或者別的什麼,衛生能打掃麼「中國隊大敗南韓隊」 你知道到底是誰贏麼「桌球拍賣完了」。賣的是桌球還是球拍?

12樓:

漢語的時態和被動態並不需要明顯的語法構造來完成,更多時候是根據上下文和語義來推斷的,語義不合邏輯的就不成立。曬太陽的曬字故此只能解做「接受光照」,而非「使接受光照」。你可以理解為這是倒裝句,不過我覺得倒裝的解釋比較牽強。

試比較:

淋雨曬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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