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怨陶謙

時間 2021-05-31 02:50:07

1樓:Cosmia Fu

司馬懿沒有受到制裁不代表司馬懿沒有罪。盟軍的戰爭罪行沒有得到清算不代表軸心國的罪行就不存在了。審判不客觀,很有可能,但若說日本無罪,數千萬人民死於戰爭難道是假的麼?

2樓:

不懂什麼「法律」什麼「正義」,就憑直觀感覺問兩個問題:

1、為什麼有「為自己國家利益所做的事就不算犯罪"這種想法? 很明顯是對其他國家的犯罪

2、為什麼有「歷史名將屠城,所以屠城就是合理的」這種邏輯? 存在是有原因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

3樓:

雖然人是自己的法官,但那也只是在一審時有效。日本軍部有罪,他們對不起自己的國家,他們至始至終都在打一場自己需要的戰爭。克勞塞威茨說過:

政治家和統帥應該首先作出的最重大的和最有決定意義的判斷,是根據這種觀點正確地認識他所從事的戰爭。他不應該把那種不符合當時情況的戰爭看作是他應該從事的戰爭,也不應該想使他所從事的戰爭成為那樣的戰爭。」

在戰爭中,不要為絕對的觀念所束縛,也不要為不可改變的契約或決定所約束。就像機會的遊戲一樣,戰爭從來都不是能預定結尾的。行為要順應環境,而環境則是經常在變化。日本軍部從未做到。

在戰爭中的野蠻行為是不合算的,這是乙個例外的真理。另外,不要使你的敵人陷入絕望,儘管你會贏得戰爭,但那樣幾乎會拖延戰爭,這對你是不利的。日本軍部從未明白這個道理。

有巨集願,但沒有格局,殘忍的手段讓他們這群失敗者連惋惜的掌聲都不配得到。

---如果從民族主義的角度看,日本人把他們當做戰敗英(cao)雄(bao)或許可以理解。

但對於曾經遭到日本侵略的國家來說,不必為日本戰犯的審判感到惋惜,憐憫是上帝的事,送他們去見上帝就可以。

---「人民總是堅持主張在國家與國家的衝突中,征服者應該審判被征服者,並根據手中的道德法律,對他們進行懲治......這是不合理的要求。懲罰與復仇和政策毫無關係的。

決不能把政策與公眾的懲罰混為一談,也不能想著行使法官的職權......我們應該研究的是:乙個死去的拿破崙,和乙個活著的拿破崙,哪個對我們有利?

總有一天他會東山再起,這絕不是不可能的。」---俾斯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