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包拯是怎樣乙個人?

時間 2021-05-09 00:16:47

1樓:

沈括的《夢溪筆談》中說包拯:天生性格剛直嚴厲,臉上不曾有過笑容,人們說「要見到包希仁笑比見到黃河水變清澈還難得」

孝肅天性峭嚴,未嘗有笑容,人謂「包希仁笑比黃河清」。

包拯剛正不阿,鐵面無私,卻也曾被人反其道而用之,在斷案中造成了輕判。

有編民犯法,當杖脊。吏受賕,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

汝第呼號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既而包引囚問畢,果付吏責狀。

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訶之曰:「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

」包謂其市權,捽吏于庭,杖之十七。特寬囚罪,止從杖坐,以抑吏勢。不知乃為所賣,卒如素約。

有乙個在編的老百姓犯了法,按律應該受到杖背的刑罰。編民賄賂官吏尋求幫忙,那個官吏就出主意說,今日上公堂,包大人肯定會讓我來核實罪狀,你只要不斷地呼叫辯解,到時候我跟你分擔一部分罪過。

等到上了公堂,按照之前的約定,犯人果然大聲辯解,官吏大聲訓斥「受了杖刑就趕緊出去,別說廢話!」包拯認為這官吏濫用職權,就把他揪出來杖打十七,對犯人反而寬大處理了。

2樓:新陽莉

咱們歷史上的包拯,也是乙個處理政務的乙個高手。包拯歷任知州知縣,各路的轉運使,相當於咱們今天的市長和主管財政的副省長可以看出包拯主要的能力還是在施政方面。真正有史料可以考證的包拯審案就是乙個溪田奪牛案件。

所以說用刑事案件偵破的這個能力來衡量包拯和狄仁傑肯定是不客觀,現實的。所以說大家不要為因為電視劇集和電影所迷惑。

3樓:你可愛的豬

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關於包拯,有很多耳熟能詳的影視作品,如《少年包青天》、《七俠五義》、《包青天》等,在戲劇之中,包青天也是眾所周知的形象之一,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等離奇曲折的故事也與包拯密切相關。拋開這些民間傳說與文學作品,真正的包拯是怎樣的乙個人,讓我們從正史之中去尋找答案。

包拯的事蹟見於元代脫脫等人編撰的《宋史》列傳第七十五之中,裡面對包拯的生平和履歷做了詳細的介紹,關於包拯其人,有這樣幾件事情值得我們關注:1. 孝順雙親。

包拯中進士之後,先是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知縣,但由於父母年邁,包拯為了能就近照顧雙親,懇求在家鄉附近任職,故改去監和州稅,可是父母仍不願讓包拯離開,包拯於是辭官歸家,侍奉雙親,父母去世後,又在父母的墓室旁築廬居住,是乙個非常孝順的人。2. 吏治清明。

包拯歷任天長知縣、端州知府、殿中丞、監察御史、開封知府等職,在任期間,無不勤勤懇懇,清正廉潔,敢於向朝廷提出自己施政的建議並付諸實施,是乙個理政有方、清正廉潔之人,是北宋知名的能臣。除了這些事蹟之外,《宋史》之中還對包拯做出了很高的評價,裡面稱「(包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

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可見,雖然在影視作品和文學作品中對包拯的事蹟有所誇張和放大,但包拯本人的形象確如那些作品中描寫的那樣,是乙個清正廉潔、嫉惡如仇、不假辭色,不結黨、不營私,一心為國為民的忠臣。

4樓:且看夙夜

個人認為包拯是乙個被神化的人,與其說他是乙個鐵面無私的人,不如說他是乙個律法的強力支持者。但是他支援的律法是乙個封建社會的法律,乙個維護統治階級的法律,自然而然他所維護的也是上層統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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