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中可容忍錯報和重要性水平?

時間 2021-07-04 16:51:27

1樓:東東學會計

看了下前幾個回答的意思,大致就是說「可容忍錯報就是重要性水平」,至少從金額層面是這樣的意思。

首先,我個人覺得,他們錯了。審計這麼嚴謹的學科~怎麼會出這樣的紕漏呢~~你看檢查風險和誤受風險都是在說沒有發現應有錯報的風險呢~然而我們知道他們差了十萬八千里。

Materiality(重要性水平),其實這裡你應該說的重要性OM(Overall Materiality)應該是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PM(Planning Materiality)。

30%,不能說錯吧,大概理解意思。為了方便與Tolerant Misstatement(可容忍錯報)對比,以下都說實執的重要性水平。

首先,上準則。離開準則談審計和只用準則談審計都是精神疾病。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1221號第二章第八條:

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是指註冊會計師確定的低於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的乙個或多個金額,旨在將未更正和未發現錯報的匯總數超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適當的低水平,如果適用,實際執行的重要性還指註冊會計師確定的低於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的乙個或多個金額。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1314號第二章第十二條:

可容忍錯報:是指註冊會計師設定的貨幣金額,註冊會計師試圖對總體中的實際錯報不超過該貨幣金額獲取適當水平的保證。

看到了麼!!!可容忍錯報與實執重要性水平不是一回事

實執重要性水平是根據計畫的重要性,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一般是在整體重要性水平的50%-75%,如果某一交易或賬戶額超過這一數值,則是需要重點關注的;可容忍錯報是審計抽樣的細節測試裡運用的乙個概念,對總體最大的乙個可接受的錯報水平,如果總體超過這個水平,則是重大錯報。

有人問:「如果錯報大於可容忍錯報但小於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這又該怎麼辦呢?此項錯報到底算不算是重大的呢?」

答:「第一:錯報大於可容忍錯報。在細節測試中非統計抽樣和統計抽樣總體都是不能接受的。因為細節測試直接指向錯報金額,此時結論是測試的交易或賬戶餘額存在重大錯報。

第二:沒有超過實際執行的錯報,不是重大錯報。

第三:不屬於重大錯報,但是超過了可容忍錯報,按第一條處理。」

OMG,強行把這兩個概念拿來衡量重大錯報,完全就是偷換概念了啊!他們不僅使用環節不一樣,定義不一樣,影響不一樣,作用不一樣,連名字都不一樣啊!!!

(另外關於重要性這點,在 審計的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方法有哪些? - JarvisLogic 的回答 答得十分清楚。)

那麼,他們有沒有一丟丟聯絡呢,既然同為標準,在《2015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P35「審計計畫」 唯一同時出現這倆概念是這麼說的:運用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範圍。例如,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式時,註冊會計師確定的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的可接受差異額通常不超過實際執行的重要性;在運用審計抽樣實施細節測試時,註冊會計師可以將可容忍錯報的金額設定為等於或低於實際執行的重要性。

但我想你已經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了。

posted by 東東學會計,

data: 2015.12.6

為什麼同樣是先天優勢,高智商的可容忍度比美貌和家庭財富高那麼多?

1.財富是容忍度最低的,因為最明顯,直接導致了階層隔離。中下層其實對上層基本是無知的,只看到圍城或冰山一角。2.美貌的容忍度大大低於智商。階級固化導致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中下層的上公升途徑主要為智商與美貌。智商的作用主要體現為中下層主動奮鬥,掌握命運主觀能動。對比之下,美貌主要體現為附屬於財富,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