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試作弊通報全校應該嗎?

時間 2021-06-08 22:41:27

1樓:美髯公

是否通報批評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作弊的同學認識到錯誤。

但是作弊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學校有可能會為了警戒其他同學,避免這樣的情況再發生,而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我認為學校進行通報批評的時候可以不把學生的姓名公布,這樣在警告了學生的同時也保護了他的自尊。

2樓:老鑷子

我認為應該。但是我大學女同學,作弊了一次就被開除了,在大三的時候,我認為是很不恰當。通報批評還能有個活路,開除了以後二十幾歲你讓她再回去復讀?

3樓:毛利小五羊

從情理的角度講確實過分。

但是從學校管理的角度看這是震懾其他同學不要作弊的重要手段。發現作弊只是口頭警告的話,誰還會拿紀律當回事呢?

有些科目是用人數劃分分數線,分優良中及格不及格,非要說,這是把學生往死裡逼的話,那些作弊的學生把原本可以通過的學生位置頂掉,讓他們掛科,那這又算什麼呢?

之前有學生被抓抄襲跳樓輕生的事情,大家都很惋惜。但是把學生輕生的原因歸結到學校不太講道理吧。

4樓:混沌魔君索倫森

我只說實際的,希望聖人們別和我說大道理,

沒被抓,算你本事,相安無事

被抓,一切後果,自己負責

補充:作弊失敗,說明你沒有那個能力,補考作弊,第一,說明你在放假期間沒有複習,第二,說明你好吃懶做。

舉個例子,我不想去掙錢,覺得累,去偷,又被人抓住,我希望警察和法律能對我網開一面,還能資助我一點,你們覺得「我」怎麼樣

5樓:白菜梆子

考試嚴禁作弊,這是誰都知道的道理。作弊,必然是主觀故意的違紀行為,警告一次的主張不支援。

通報全校的方式是否妥當,請參照本校學生違規處分辦法或實施細則執行。我贊成依規辦事。

說實話,伴隨著大學擴招,大學生考試作弊越來越普遍,越來越成為乙個常態,老師對此的態度也越來越趨向於差不多得了,對於一些考試作弊行為裝看不見,不深究。但也有一些老師,還是一如既往的抓作弊,抓考試違紀,於是就有了江湖上流傳的「四大名捕」、「地獄考場」什麼的。

雖然,考試作弊好像越來越成為乙個潛規則,甚至四六級這種考試都有了作弊的空間。但是,並不影響考試作弊是嚴重的違紀行為這一判定。

我承認,可能老師不同處理的結果和方式可能會有不同。但違紀了,按照規定接受處分,這其實也沒啥可說的。

再舉個例子:你騎自行車闖紅燈,以前的警察會指一下你,或者吼你一下,批評一下,但今天,這個警察就是要罰你款了,但這也沒什麼好說的,乖乖交罰款就是了。

6樓:天天喝水

個人建議:懲罰不能縮水,但是懲罰方式要注意。現在有的高校官僚化極其嚴重,根本沒有有效的引導管理體制。

舉例而言,對於還沒工作的年輕人而言,事情要處理,但是最最基本的「紅白臉雙唱」總得有吧?

乙個唱白臉之後,不應該安排另乙個老師關注學生心理動態,及時進行排解麼?

哪怕老師要面子,安排高年級學生開解一下估計都不至於逼得人跳樓。

誰不是年輕時候過來的,誰沒乾過點荒唐事,誰沒乾過點錯事?

大學要立規矩,這是正事,但是拿著「規矩」的名字就不顧實際硬執行,這叫官僚,跟大學「育人」的根本使命是相違背的。

7樓:Francis

參照前段時間鬧的沸沸揚揚的中北大學作弊考生跳樓事件,我個人覺得不應該。

大學又不是小學初中高中,弄個通報批評就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畢竟在大學前的教育階段,「通報批評」這一手段更多是通識教育的乙個極端化展現罷了。說白了,全校通報批評就是用讓你最難堪的辦法辦你,讓你在廣大學生老師面前無處遁形。

只要是有良知的人被這樣一搞都會悔改了,同時也是給那些存有僥倖心理的人乙個警告。

而大學就不一樣了。大學生大多都是成年人了,對於是非對錯都有自己的見解了,這是真的。而且,大學生比任何人都要面子,這也是真的。

當著一考場的人被抓作弊已經夠難堪了,還來全校通報?我想這人要麼跳樓,要麼就提刀去見校長了吧?(不要臉的人除外)

要我說,大學辦這種人很簡單。直接處分警告,成績清零,留校察看,記入檔案。這波操作悶聲發大財,蕪湖起飛那簡直不要不要的!比什麼通報批評更令人聞風喪膽好嗎?

8樓:悟奈

還屢教不改再給處分,還是罰輕了。乙個通報算什麼,又沒讓退學,嫌通報出來丟人?那作弊幹什麼,每個學校考試前都三令五申不讓作弊,籤誠信承諾書,圖什麼?

9樓:學的我21

我們學校是直接開除的。

不過畢竟是大學,學生時期與社會接軌的重要時候,還是養成遵守規則的習慣好一些。來上學,學點東西沒壞處(哪怕是為了應付考試)。

10樓:進擊的小灰灰

首先,談談我對大學生作弊的看法。大學生考試作弊是極其可恥的行為,自私自利,損害他人利益,自己一時作弊可能改寫他人的一生,對他人勞動成果的極不尊重!

其次,大學考試作弊應該對其進行嚴厲懲處,嚴格按照校紀校規,而不是睜乙隻眼閉乙隻眼(我身邊的監考老師就是這樣的)。大學對考試作弊的懲罰是很嚴格的,因此,在處分之後,一般是取消學位證或者開除。

最後,在處分之後,我認為沒有必要通報全校。大學生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尊心,通報全校就等於在全校面前踐踏了同學的自尊?既然都已經處分了,通報全校又有什麼必要嗎,大家心裡都知道作弊的結果了,再提出來,就對那個同學太不尊重了。

11樓:野渡

應該。作弊不被抓到算僥倖,被通報批評更是不用說了。誠信為本。這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也是人和人之間的區別。

就像咱從來沒有見到過學霸作弊一樣,能力左右著我們的思想,由於境界不夠高的我們,努力不夠到位,學的不夠好,又有倔強的虛榮心驅使,才會選擇作弊。

如果有說的不對不好,請大家指點。(但是不要攻擊我,我真的語言組織能力不夠優秀)

12樓:紅箭和短號

回答一下吧

按照我們學校的慣用手法,作弊被抓到以後會立刻通報,掛在教學樓的顯示器上掛乙個學期。當然不會說具體的名字,只會說:某某某在某某某科目的考試中,使用某某手段作弊,然後在顯示器上滾動一學期。

懲罰也是有的,很重。我記得應該是輔導員先約談,年紀輔導員(有好幾個人)再約談,最後班主任約談,教務處給出懲罰。懲罰好像是本科目不予通過,來年重修,取消推優保研資格,屢教不改直接退學。

當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這一套東西很多學校都在用,但是能不能執行下去,往往取決於執行者和學生的素質。如果執行者從一開始,就能雷厲風行,時間長了自然沒人願意作弊;若是一開始就唯唯諾諾,後來作弊行為只會變本加厲。

而學生的素質也是乙個方面,素質高的學生自然不會去作弊,素質不行的人無論怎樣都會想方設法作弊。

回到現實,我們學校(985)作弊的人每年都有,估計加在一起有幾十個(被抓住的),這並不多。而就我的觀察,基本沒有人作弊。所以在上述條件下,即一開始制度就執行到位,人員素質齊備的前提下,全校通報是乙個威懾性的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潛在的作弊率,這個時候我覺得是應該的。

而在一般的學校,據我的初中同學說,存在通過考試作弊獲得獎學金的荒唐事。這種情況下就是兩個條件都不齊備。所以這個時候只有全校通報,沒啥用,因為制度就沒執行到位,威懾也就無法建立。

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倒不如進行一些考試改革(工科全開卷考試,出的死難死難的,還能作個錘子的弊)或者開始嚴格執行制度,殺一儆百以服眾人。中間必然會出現一些學生的心理出現問題的局面,但是總體而言還是重大利好。

所以題主問這個問題我覺得很多時候是考慮到學生的心理問題,校方要重視這一塊,比如搞個心理中心,有專門人疏導心理問題,緩解壓力,其實就挺好。

綜上,我支援針對作弊的全面通報。

題主說第一次現場警告的這個絕對不行!這絕對是一種投機主義,是在鼓勵作弊。而且題主應該是渴望考試公平也想取得滿意的成績的,這更不應該鼓勵作弊。

試題難了大家都不會,老師會酌情處理的,但是在考場中,絕對不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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