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學位證就跳樓,學校該妥協嗎?

時間 2021-06-03 17:46:19

1樓:「已登出」

事實證明,作弊取消學位證懲罰太重且實操性太爛,在國內取消學位證和計入檔案相當於毀了學生一輩子。

建議以後作弊採取適當的懲罰措施:1.不會計入檔案,不會取消學位;2.作弊一經發現永久取消在校內的任何評優評獎資格;3.嚴禁作弊者入黨;

2樓:siniansunflower

學校不應該妥協。

自始至終學校只在家長的嚴重有嚴重過失,在其他所有證據中都只是忽視了風險,沒有做好學生工作。但是要注意的是,學校的老師按照了規定做事,沒有發生任何衝突,學生自己做出行為。

但是學校本身就有義務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所以學校有部分責任,應該給予相應補償。

3樓:粗魯且傲慢

我個人認為應該,我知道這麼說肯定挨罵,但我還是要說。

為什麼應該妥協呢?因為現在許多學校都存在有作弊而沒有抓到的現象,所以學位證和成績處於一種混沌的狀態,有的人獲得的的是他們應得的分數和學位證,而有的人獲得的是含水的分數和學位證。這不算太重要,因為鑽空子的總會有,但重要的是鑽空子的到底有多少,量變導致質變,如果量少,我支援嚴懲,因為沒法盡善盡美,總會有疏漏的,應該嚴懲已減少鑽空子嘗試。

如果量已經很大了,說明這制度就有很大空子沒堵上,所以一群人都鑽過去了,而且你可能還是心知肚明的。

而據我個人觀察,成績和學位證含水的人現在是真的不少了,跟我們上一輩那時完全沒法比。大學考試制度有很大空子,對我來說已經可以質變了,那你就不應該嚴懲,再讓學生補考就得了,學位證給人家就行了。非要罰就意思意思扣點績點,寫個檢查就完了。

不論從大環境還是學校角度,都已經有很多人(估計全市一屆大學生裡起碼有3000個吧)作弊了,而且成功了,這口子已經開的很大了。這個學生也不具備什麼特殊性,更夠不上死刑,難為這乙個人沒必要也沒用。

那人家命都豁出來了,你還裝什麼?

4樓:輕風易

先說我的觀點:學校不應該妥協。

提問的問題是「取消學位就跳樓,學校該妥協嗎?」,不知道是否故意的省略了乙個前提「考試作弊」。

類似的,還可以構成其他問題,「開汽車闖紅燈,扣6分、罰200就跳樓,交警部門該妥協嗎?」

「入戶盜竊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就跳樓,法院該妥協嗎?」

5樓:

忍不住回答一下。

首先說明,我的學校是某個不出名211。

我們學校關於作弊的處罰,我知道乙個例子。某同學也是考試作弊,具體的沒仔細看,反正當時是直接退學了。可能是補考作弊,學分不夠,所以退學。

我先說說我的學校的情況,沒耐心的直接看作弊那一部分。

現在來提一下課程成績。課程成績是按平時分+考試分來算的。平時分是指平時上課簽到和作業的情況來打分的。

兩者佔的總成績比例和扣分要求隨老師和課程要求的不同而不同。每個學校的分配比例也不同,我就不舉例了。

一般老師會在課程結束後劃個重點,說一下題型,有的老師還會給題庫。要是老師什麼都沒說,列印店,學長學姐那裡也能搞到上幾屆的真題。

平時分的獲取就只要簽到和完成作業,老師就都會給。問老師問題多,刷臉頻繁,老師會給高分。

考試成績呢,臨時抱個佛腳,哪怕不會寫,把試卷瞎編也得把文字部分編滿。計算題寫個主要公式,就算計算錯誤,老師也會酌情給分。

最後一算,咦,你這不行啊!分數還是差那麼點意思。把平時分加高點。

還不行?卷子呢?拿來,這寫得挺多的啊,字跡工整,態度挺好,步驟分也能加點,改改分。

然後老師就開始用小刀小心翼翼地給你劃去以前的分數,給你加上個幾分分,讓你勉強及個格。

而且偏遠地區考過來的學生,老師還會著重關照,他們學習實在是吃力,有語言上的問題和教育的問題。有時候直接給他們複習資料,希望他們不要掛科。

這種情況下,你覺得掛科難嗎?這時候你還不及格,那就是真的對學習太不上心了,上課不去,作業不寫,導致平時分太低了,或者考試分實在是加不上分數了。這是誰的原因?

我們班上就大一掛的人比較多,之後就很少有掛科的人了。

所以,不掛科=考勤+作業+試卷寫滿

好吧,你運氣不好,碰到乙個嚴厲的老師,還是掛科了,你私下去找老師求求情,老師礙於面子大概率會給你過的。對了,不要覺得自己分數太低去要求查卷子,你會發現一旦你這麼要求了,老師就是無情的扣分機器,你也別想及格了。扣分遠比加分容易,找茬當然比較容易,而且卷子到底任何心裡沒點子數?

大佬都能得低分呢?

所以,掛科是誰的責任?

現在來說作弊。

上大學開始,老師和學校耳提面命不准作弊不准作弊。作弊後果十分嚴重。發展到後來,每當結課之後,通知群和任課老師之類的各種學校老師,都會提醒不能作弊,不能作弊,甚至專門開班會讓大家千萬不能作弊。

真的有時候校園廣播台也會喊話別作弊。

學校為了讓學生不作弊,簡直傾盡全力。

但有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被抓到作弊的學生,爭辯自己沒有作弊。什麼?你說你的桌子裡的小抄不是自己的,是別人放在那裡的,甚至不是這個考試的資料。

什麼?你說你手機揣兜裡是自己揣習慣了忘了拿出來。什麼?

你說你草稿紙上的計算公式是上次寫作業的時候寫的。你覺得誰會相信。誰知道你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我學校要求監考老師在考試之前監督各位同學清理抽屜裡的無關用品,提醒同學們手機一律關機放前台,只准拿筆和尺之類的文具,有時可按要求帶計算機,然後統一用學校發的草稿紙。這種情況下,有人因為作弊被抓,你會覺得他是冤枉的嗎?你會覺得學校不夠人性化嗎?

作弊被抓了,如果作弊的人死不認罪,覺得自己沒錯,是被冤枉的。不管他有沒有作弊,你覺得監考老師會覺得是他自己的問題嗎?態度端正一點,立刻認錯,考試教室裡有監控呢!

等自己的班主任老師過來之後再處理,不要自己籤一些亂七八糟的認罪書。把情況和班主任一說,監控一查,看班主任建議應該怎麼處理。說不定,班主任一周旋,平時態度好一點,只用暫時背個處分,學校最後畢業的時候還是會給學位證的。

但你要無理取鬧,最後就會像某個同學一樣被勸退走人。

哦,對了。監考老師一般是校區附近退休的老大爺大媽,他們曾經是不是學校老師,沒人知道。也可能是宿管阿姨之類的員工,也可能是某位教授老師的親戚。

監考老師一般是臨時工,退休後無聊賺點小錢錢,他們可能不知道作弊被捉的學生會有怎樣的處罰,也不會為學生操那個心。

這種情況下能作弊被抓的人,我認為他腦迴路請奇,我很好奇他是怎麼作的能把自己作到這種地步。

學校很心累,明明做了這麼多,方方面面給人考慮到,還是有人作弊。這是哐哐照著學校臉抽大耳刮子啊!這個時候,你覺得取消學位證的處罰嚴厲嗎?

所以,不要作弊。

我覺得我自己的學校已經十分人性化,如果在我的學校裡,有學生為此跳樓,我不覺得是學校的責任。

6樓:夏花

不應該,通過以死威脅就能讓學校妥協的話,要規則做什麼?進一步,要法律做什麼?再進一步,人類公平怎麼辦?

人人都可以以死威脅,人人都可以得到對方的妥協,那還有誰會遵守規則?憑什麼?

7樓:雲 飄飄

學校應該會叫輔導員做你思想工作,或者直接不相信你,妥協絕對會妥協的,只要你績點過了國家要求,沒過…你還有臉威脅學校?不過前提是你真的要跳,

8樓:點心嚯呀

不知道提問是針對中北大學事件的麼,按中北的校規,作弊是一年留校察看,如果表現良好,一年後通過申請可以撤銷處罰,恢復正常。就不會影響學位證了。

及時的心理疏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認為給學生彌補過失的機會,比如做義工志願者或者參賽獲獎發文章之類的情況可以恢復學位證。這樣可能更好一些。

9樓:

首先宣告:本答案主要是社會分析,如果樓主採取極端措施,與本人無關。

學校肯定會妥協。但是,比如乙個人被取消學位證,他跟校方說不給我我就跳樓了,校方才不信了,或者趕忙把他開了劃清界限,這樣跳了也是校外人員。如果他真跳了,校方才後悔了,名譽造成的損失比蓋個章麻煩多了點。

所以你得讓學校相信你是沒辦法了,沒有學位證可能會成為學校更大的負擔,他們肯定給你了。一般而言,認識學校,學院領導很多事都是一句話的事,又不需要他們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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