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不隨意評價他人是有修養的表現,那麼當看到有違法律 道德的行為時,到底要如何對孩子說呢?

時間 2021-05-30 00:05:09

1樓:Miro Li

都說不隨意評價他人是有修養的表現,那麼當看到有違法律、道德的行為時,到底要如何對孩子說呢?

這是乙個非常非常深刻的問題,需要詳細的來說明。

首先需要澄清一下什麼是「評價」

字典上會是這樣說:

評估價值

對一件事或人物進行判斷、分析後的結論

那麼「不隨意評價他人」的意思就是,不隨意地對他人進行判斷、分析從而得出結論。

那麼為什麼「不要隨意評價他人」呢?

最核心的乙個原因是,你的評價不一定對,評價不等於事實。(所以不要隨便評價他人)

「事實」是對的,或者說,我們認為是「對」的的東西,我們會叫他「事實」。如果後來發現它不對了,那麼我們也會意識到之前叫它事實是不對的。

下面要重點分析一下為什麼評價不等於事實。

舉個例子,你看見乙個人吃飯的時候吧唧吧唧嘴,你評價他「不懂得餐做禮儀」。

那麼他「不懂得餐桌禮儀」這個事情是事實麼?不,也許他這樣做有別的原因,比如他的嘴巴可能受傷了,比如他是印度人(吃飯出聲是表示美味,是一種恭維),等等。

所以當你評價他「是乙個不懂得餐桌禮儀的人」的時候,這個評價可能出錯。

再舉個例子,你看見大街上有兩個人在打架,你評價他們是「粗魯、野蠻的人」。

那麼他們真的一定是「粗魯、野蠻的人」麼?不一定,也許有很多別的原因在那裡,比如他們原本是朋友,但因為一場非常嚴重的誤會發生了爭執,比如他們是斯巴達勇士(於是他們的行為表現的是勇猛、是強悍)。

評價可能「不對」。

例如,你認為打遊戲是「不好的行為」,但是別人可以認為打遊戲「很好」;你認為考試作弊的學生「不是好學生」,那麼你有100%的把握,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和你持有一樣的觀點麼?於是下面自然的就出現了乙個問題:

首先,前面提到了評價不等於事實。

舉個例子,哈爾濱冬天氣溫可以達到零下30度,這是個事實,不需要爭論,查一下就知道了。

但是,「哈爾濱冬天很冷」,這就不是事實了,這是乙個評價。可能有的人覺得「哈爾濱冬天一點也不冷」,他曾經常年居住在南極。

那麼問題來了,哪個評價才是「對」的呢?

是不是發現無從下手,是不是感覺雖然「哈爾濱冬天很冷」更對,但是「哈爾濱冬天一點也不冷」也不能說是錯的?

出現這種為難的根本原因在於,不同的人對於那個評價的詞彙「冷」的理解是不一樣的。

假設我們規定好了,攝氏20度以下叫做冷,以上叫做不冷的話,那麼「哈爾濱冬天冷」就是對的,「哈爾濱冬天不冷」就是錯的。但是如果沒有對那個評價的詞彙做出詳細的規定,那麼就沒法用「對」「錯」來衡量乙個評價了。

而恰巧舉個例子,如果你說某個人是乙個會「故意傷人」的人,那麼就要看法律是怎麼規定「故意傷人」的了:

https://baike.baidu.com/item/故意傷害罪

如果你說某個人是「不孝之子」,那麼同樣的,你需要參考當今社會在道德層面上怎麼規定「不孝」的。

那麼問題又來了,這些「規定」你一定要認可麼?法律得認對吧,畢竟違法要承擔後果,而且法律也沒有把什麼都規定了,比如法律不會去規定什麼叫做「小氣」、「不孝」、「不懂禮貌」,法律規定的往往是那些相對來說好規定且爭議小的詞彙。但是,哪怕是法律,不同國家和地區都還存在差異。

而且會遵守不代表內心認同,有時候只是迫於「後果」的力量。

法律和道德要分開,如果是違法行為,把他當作「事實」來和孩子說。「違法行為」可以直接等同於「不對」的行為。如果孩子長大了,並且他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那時候他才需要用「批判」和「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法律,小時候不需要,太複雜了。

而如果是違反道德的行為,就需要謹慎了,這個時候最好不要圖輕鬆,直接丟給孩子乙個「評價」,讓孩子認為那就是「事實」。而是讓孩子自己去思考這件事情本身,家長可以表達自己對於這個事情的「評價」,但是一旦表達評價就一定要想方設法讓孩子知道,所用到的那些評價的詞彙,都是父母自己的理解(是父母自己「規定」的),孩子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規定」,孩子可以有自己的評價和想法。

但是很多父母就害怕了: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呢?孩子的「評價」和「觀點」是存在於孩子腦海裡的,前面說了評價沒有「對錯」,因為那些與評價相關的詞彙在孩子腦子裡是由孩子自己「規定」意思的。而且孩子的評價和觀點是時刻都可能會變化的,他們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理由。

而成年人如果直接把「自己對這個世界的評價」當作真理傳遞給孩子的話,這就相當於剝奪了孩子自主思考和判斷的權利。

很多父母並不是不能接受孩子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諷刺的是,父母卻常常這樣做:

所以「不要隨便評價他人」這個觀點不是家長需要傳遞給孩子的,而是家長要自己做到的。並且,在實在需要評價別人的時候,一定要說清楚,這是你的一己之見。

2樓:嬈遊

言論自由的年代,每天都能碰到各種觀點燒腦,有的對立有的中立,但我的世界觀的確由此變得更開闊了。

世界觀開闊的感受就是,凡事要分析兩面性,哪怕是違法的事,也是「存在即合理」的,人們對事作出的選擇判斷,僅僅是出自利弊的權衡。

這裡的利弊權衡,不是說利己主義,完全利己主義會遭人厭惡唾棄,人是群居動物,不可能脫離約束,獨自生活,所以想達成真正的利己,反而要盡可能追求共贏,哪怕達不到,最起碼也要做到利己不損人。這也是我打算講道理前,先教給孩子的處事原則,有了這個原則鋪墊,再來說事,孩子的觀點就會比較正向了。

這世界本沒有法,本沒有道,相處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法和道,它們隨著時代的遷移會發生轉變,我們為什麼要因此固化思維呢?對不對,錯不錯,不重要,只要孩子了解這件事目前弊大於利,不想承擔後果就別去做,就行了。

3樓:向夢

不隨意評價他人是有修養的表現,那你理解這句話理解得不深,運用起來又不靈活

首先,觀念或者方法在不同的時候,不同的地方,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都需要靈活的調整,因為一切的事情都在動態的變化當中,所以要拎得清。

首先是要學會對事而不是對人

你可以對一件事情評價其對不對,怎樣處理才比較恰當,而且對於違反法律,道德的行為進行呵斥是非常正常的。

但我們不可以一直抓著這個人不放,不能說這個人就是乙個壞透的人或者是十惡不赦的人,或者一直針對他進行人身攻擊,如果這個人為他所做的錯事受到了該有的懲罰,或者因為一些小摩擦或者不禮貌的行為他已經誠心道歉了,那這事就了解了,不能以後都老實提著你這個人怎麼怎麼樣,說這是這個人的缺點啥的。

因為很多人會犯錯,可能只是一時的過失,或者某天遇到某事情心情不好而犯傻,或者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中出了問題,我們要理解這點,而且人還是有改錯的機會。

不隨意評價他人,在於不隨意這三個子,而且不能惡意去評價他人,對事不對人,才是有修養的表現。

何謂不隨意?

就是在沒有親眼所見全部的事發過程,不能聽了某人一方面的言語,沒有足夠的證據的時候,不能在臆測的情況下,就立即對某人進行評價。而且,惡意,當別人在台上演講,我們應該鼓勵而不是在底下對人家評頭論足,說什麼「這人說話帶的口音那麼重;這人選的主題那麼的差」等,這些就是惡意的評價。

因為,世界太複雜了,有些事情,貌似是親眼所見,也可能不是事實的全部

特別是聽了某人的話而立即隨和附應,那是非常不應該的

因為很有可能我們在沒有確切的正確下冤枉了別人,誤會了別人

以人為鏡可以知己過,以史為鏡可以整衣冠

我們都是以某件事或者某個人在某刻做的行為,作為正面教材或者反面教材而拿出來讓我們去學習的,學習他為何在那個情況下那樣做,他的動機是什麼,他這樣做有什麼不好,有什麼正確的地方,有什麼影響深遠的地方,我們該如何做會避免這樣的事情的等等。

我們的教科書,都是這樣做的,比如學屈原的詩,然後讓學生去評價,去寫個人感悟

這也是在評價人啊,但書本上的事情大部分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關鍵是,重點是要我們分清楚,評價這個人,評價這件事,是需要我們在其中學習到什麼正確的事情,什麼有用的事情。

比如對於違法的行為,你可以問你小孩他覺得那樣對不對,如果是你會如何處理,你會做哪些事嗎?那個人為什麼會犯那樣的錯?等等

通過事件或者人,來叫孩子正確的是非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世界觀

最後是擇善而從之,有錯則改之,錯誤的行為應該警惕之!

4樓:李德寶

不隨意評價別人指的是那些家長里短的事情,那些嚼舌根的事情,別人的隱私這些。但是當明顯是違法,違背道德的事情,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訴孩子這是錯誤的。這並不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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