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人就是殺人,動淫念就是姦淫,那只有犯罪之意但並沒有實施行動的人豈非很吃虧?

時間 2021-06-05 22:01:45

1樓:讚美主耶穌基督

神是監察人心的神,所以心裡的罪就是罪了。神也是按著個人行為審判,公義的神,沒有犯罪,沒有吃槍子,心裡犯罪又認罪怎麼算吃虧呢?大衛犯姦淫,驕傲的時候,公義的刑罰不是臨到了嗎。

2樓:

吃蘋果的開始,就算人類從襁褓中"畢業"了。然後第乙個試驗沒過,複試沒過,然後又沒過,最後不斷加試又加試,然後開始發答案了。要是再沒過就清考吧!

清考不過那麼恭喜你會成為歷史被捨棄。

3樓:慕容千山

殺人你會受地上刑法的懲罰,壽命會短,悔悟的機會會少,罪越來越嚴重。

罵人,心裡面恨人,動淫念,沒有行動,只會受天國的懲罰,你在世的時間更久,有更多機會去悔悟。

4樓:陳陳

論到罪是否有分等級之前,應該首先看到——每乙個罪都是死罪,足以下地獄。每乙個罪都是悖逆上帝,所以聖經說,犯了一條就等於犯了眾條。主耶穌的寶血都能洗淨悔改相信之人的罪。

因此,沒有罪小到上帝不介意或者漠視;也沒有罪大到耶穌不能赦免(除了褻瀆聖靈的罪)。

從罪的本質而言,罪是沒有大小之分的,因為罪都是虧缺上帝的榮耀。

從罪的程度而言,罪有大小等級之分。

另參見:《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那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https://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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