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失足婦女」 從古到今,有人靠腦袋混飯吃,有人靠力氣混飯吃,為什麼就不能有人靠身體混飯吃?

時間 2021-06-02 15:12:40

1樓:張一張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本來就是乙個道德問題,憑什麼通過法律來限制和約束。只要失足婦女能夠且願意承擔唾沫星子,賣身就是她的自由權利。

2樓:Sherwin

說句老實話,我覺得是決策者為了體現新社會的優越性。其二那時候畢竟絕大多數都是貧苦人出身當權,自然是從自己的權益出發。如果是蔣家當道,倒未必會如此。

3樓:Nicholas Lee

日本、歐美難道不是靠身體混飯吃嗎?日本人靠身體吃飯解決了日本多少就業問題你要清楚。這在中國是乙個道德層面的東西。理想的狀況應該是返璞歸真吧

4樓:趙研™

你所說的靠身體吃飯,自古以來都是被允許。只不過某D上台後覺得這東西不好,然後它就被禁止了。但是禁止的也只是人間的人,天上的...你懂。

很多國家都允許靠「身體」吃飯。一種勞務關係而已。

5樓:Fishenal

我覺得你說的靠力氣也是靠身體吃飯的,勞工也是靠身體吃飯的,重點不是靠身體,也不是吃青春飯,而是你說的失足婦女這種形式,這種吃飯方式自古以來不被人接受

6樓:倫巴

從最原始的生物性來說,忠誠意味著男人是給自己的基因傳遞乙個保障,而不是撫養別人的孩子。

以此為基礎,逐漸建立了價值觀和道德觀為「忠貞」,以身體來換取資源代表著自己有可能撫養多個男人後代,而基因是自私的,在這一點上以及相悖。

而到現當代,性產業如何,更加是由於政治需求,是否能維持社會穩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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