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張紫妍陪睡自殺的案,為啥只判了14萬那麼輕?

時間 2021-05-31 10:28:11

1樓:

這個回答體現了法律共同體下法律人的觀點是一致的。

建議女性們,遇到這種事情,應該蒐集證據報案;不這樣做,就表明,你不是自願的麼?都是自願的,誰知道你心裡怎麼想?說不定還很爽呢,說不定願意交易呢,即使不是,法律也管不了你心裡多麼難受,多麼抑鬱,乃至輕生了。

法律不會管你多難過,多抑鬱的,你得自己採取行動來表明啊。

2樓:

講道理,這個已經算不錯了。

張紫妍她自己都不珍惜自己,別人能怎麼辦。

第一次陪睡她是願意的,後續則是底線一再下降,但是她也是完全能退出的。

女人,初始是為了虛榮,進入這一骯髒的行當,接著又默許參與潛規則,即使到了最後,也是隨時可以退出,即使代價很大也比自殺強。

所以,我能說一句活該嗎?

再補充一下,我覺得南韓娛樂圈蠻好的,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卑微的人才會投入娛樂圈,

不至於把社會資源用錯地方,想想那些中國那些同行,水平差多了,日子卻好過百倍,就覺得不合理。

3樓:不朽

首先,刑事上證據顯然不足。

就比如武理取鬧。

民事上證明力要求稍輕。

至於那個李岩,不知道是什麼玩意。

可能剛被法官丟進去放出來沒多久吧。

4樓:Kaka

其實這是要查很容易,根據日記裡面陪睡的人和公司,再查相應的時間的利益交易。

這案子就這麼結了有兩個原因,第乙個當事人死了,第二涉案人員太多,就算活著,也很難玩贏一些大佬。

5樓:

因為1這事證據確實不多,你說她被逼怎樣怎樣,法院沒法認定,只能認定陪酒。

2這是民事案件,不是警察出面調查的,也沒有判刑什麼的。。。

6樓:

1、她死了,父母也死了,證據就很少了,差不多是一面之詞

2、她是在逃避而不是在反抗,14萬賠款只是表明一種態度,如果她想逃離,早就會退出,自己懦弱可能就是這樣了,拿一些安慰

張紫妍為什麼不解約?

子木兆 我們做個假設。假設你是害她的那些人,你有權有勢。她剛剛進來的時候只是想當演員,不管你說她天真也好怎樣也好,她都沒有想過會有這個情況 後來,她發現事情有些不對了,她想跑,想不幹了你有權有勢,她還不起違約金 就算還起了,對你來說也是九牛一毛而這時候你已經對她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她跟你不斷懇求說絕對...

為什麼張紫妍能接觸到那麼多大佬?

一小丟丟 她並不是自願接觸的。而是被娛樂經紀公司當作招待達官貴族的三陪小姐。張紫妍1982年出生於南韓,小的時候家境優越,父親是某集團分公司的社長,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然而在她16歲時厄噩傳來,父母出車禍身亡,之後和姐姐相依為命,雖然繼承了不少遺產,但父母的雙亡讓她的精神遭受沉重打擊,好久都走不出陰...

當我們知道崔雪莉可能過著和張紫妍一樣的生活時,該如何解救她?

小丸子 我是剛剛看到這件事我本來以為只是造謠沒想到我一搜天渾身冷發抖 再無她了 如果她真的和張紫妍過著相同的生活太恐怖了怎麼解救好像沒有辦法 Seven 更可怕的是,17年在某個回答下看到她一系列怪異行為,有博主預言三年內不是結婚隱退就是自殺。心抽痛太晚了 南韓娛樂圈是個什麼魔鬼圈 天黑了星星亮了 ...